|
为学当如严景耀
陈夏红
尽管两口子都是教授,但如果单纯就知名度来说,严景耀的名气绝对比不上他的爱人雷洁琼。
与其说雷洁琼是学者,更不如说她是一个社会活动家。由于1949年前她对诸多社会事件的参与,她成了“民主斗士”,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忠实朋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亦成为政治舞台上活跃的“花瓶”,1954年甚至写下《我衷心拥护这个代表人民意志和人民利益的宪法草案》、《宪法草案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祖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加速前进》等等“人日体(人民日报体的简称)”文字。雷洁琼的芳名时时见诸报端,只是学问一塌糊涂。如果说获得过南加州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的雷洁琼早年还搞过一定的社会学研究的话,1940年代以后她的学问就完全荒废了。但既便如此,雷洁琼在党国的名气依然如日中天,今天亦是如此,在她1952年担任过副教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今天还立有她的生祠。就我对中国政法大学的了解,能够为当过副教务长的人立生祠,那绝对是因为这副教务长后来不当副教务长而发迹了,否则的话,呵呵,你以法大为荣,法大可从来不会以你为荣。
而反观雷洁琼的丈夫严景耀,倒完全是隐而不显的学问中人了。严景耀1905年生于浙江余姚,1924年考入新成立不久的燕京大学社会系,五年后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留校任教。1931年严景耀留学芝加哥大学,三年后以题为《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的博士论文,获得了社会学博士学位。严景耀1935年之后回国,曾在上海担任过较长时间的工部局西牢助理典狱长,并在东吴法学院兼课。1947年严景耀重回燕京大学执教,曾担任过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代法学院院长,曾在1951年写下《新中国怎样改造了犯人》。1952年院系调整中,严景耀夫妇随燕京大学社会系一道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严景耀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讲授过“苏联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等。尤其是1954年宪法颁布后,这两口子真有夫妻相,严景耀居然也写下了《资产阶级宪法的虚伪性与危机》等文字,独立精神不再,学问魂魄不再,离其前半生下过功夫的犯罪学渐行渐远。1973年严景耀调往北大,三年后尚未看到文革结束,即脑溢血突发而撒手西去。
说实在的,我对严景耀感兴趣的不是其1949年之后的经历。就这一段经历而言,严景耀夫妇跟同时代的大部分知识分子的经历很类似,大把大把的本该用于做学问的时间,都用于宣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了,学问研究乏善可陈,我对此只能报以理解之同情。严景耀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其1949年之前在犯罪学研究方面的努力与贡献,尤其是其认真态度。学问好不好是智商问题,而态度端正不端正,那就是人品问题了。学问可以不好,但态度一定要端正,毕竟“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1927年的时候,严景耀正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读大学四年级。当时的中国学术界,犯罪学研究基本上还属于拓荒阶段,可供参考的资料少之又少。今天我们翻开《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学卷》,不难发现1927年前出版的犯罪学论著,只有刘麟生翻译的《朗伯罗梭氏犯罪学》,这本书最早由商务印书馆在1922年出版。而中国人写的犯罪学论著的出版,那都是1930年代以后的事情,诸如李剑华的《犯罪学》于1931年由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鲍汝为的《犯罪学概论》1933年由上海大东书局出版,陈文藻的《犯罪学》于1934年由犯罪学研究会出版……如此等等,总之严景耀在燕京大学读书那阵子,的确找不到任何像样的跟中国犯罪学有关的参考资料,充其量只知道犯罪学,而不知道中国的犯罪学。难怪严景耀晚年说,“我主修犯罪学这门课,阅读的都是美欧各国犯罪学书籍,对中国的犯罪和犯人情况毫无概念。我准备研究犯罪问题,却找不到中国犯罪问题的资料,我决心亲自到监狱中去找。”
严景耀决定申请成为一名“志愿犯人”,亲自见识一下中国的监狱以及中国的犯罪。他的这个想法,自然成为亲朋好友的笑料。这个也可以理解。别说在1927年,即便是今天,假设真有哪位研究刑诉、犯罪学的教授愿意去监狱长期蹲点做田野调查,我想同样会成为国人耻笑的对象,网络上的口水绝对会酿成一场洪涝灾害。请注意我这里是“假设”这种情况,在今天这种市场经济、量化考评加课题费诱惑的多重鞭策下,中国学者不大可能放下讲司考做案子出专家意见书挣外快的机会,将坐下的宝马、别克锁入车库,而冒着危险去监狱调查三个月,更不可能不计任何时间或经济成本地做学问。但是,严景耀说去真去,说去就去。
1927年暑假,严景耀进入了北平京师第一监狱。他放下大学生的架子,和监狱里羁押的犯人同吃同住同生活,诚恳而热心地与犯人们交往,终于渐渐地融入犯人之中。严景耀的这种“敬业精神”也得到了监狱长和狱吏的尊重,严景耀可以自由地同罪犯交谈,而不用担心触犯监狱管理规定。他的努力取得了服刑人员的信任,很多人跟他讲了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这些秘密如果在法庭上被获知甚至都可能成为加重处罚的理由。当时的监狱里,平时都是禁止罪犯之间交流的,严景耀成了一个忠实而又虔诚的倾听者,许多罪犯也一吐而快,最终严景耀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整整三个月时间过去了。严景耀依然未完成的他的调查,由于开学后还得上课,他只能每周再抽空去京师第一监狱两天。断断续续调查了一段时间后,严景耀获得了想要的“宝贝”,才开始潜心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和消化,最终写下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中国监狱问题》、《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北平犯罪调查》等等诸多饱蘸汗水的力作。
这正应了毛泽东的那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至少在我比较熟悉的中国法政学界来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呀。可叹的是,今天法学界的主流,更多是 “无知者无畏”、“我是流氓我怕谁”,越不调查反而越敢说话。在大家都如此的时候,每一个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生产出来的字,都洋溢着“课题费”的香味,学术研究成了一种产业,遍地都是包工头和农民工,我们的学术研究不走入死胡同才怪呢,能有所原创性才怪呢,能不抄袭剽窃才怪呢。长此以往,学术终将成为不学无术的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