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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的社会学与我的文学研究
吴福辉
本文发表于《汉语言文学研究》2010年第1卷第4期
谈起“费孝通和文学”这个大题目,对于我来说,首先想到的不是费先生写过的散文、旧体诗,虽然他在这方面的创作也不俗,也很有特色。我真切感受到的,是他的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现实生活的、鲜活而扎实可信的社会学成就,它足能切切实实启发我这样的文学研究者。社会学与文学,本来一个是在社会科学门类里面,一个是在艺术门类里面,两者好像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论及“文学研究”,那即是文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交叉,相互间就有了关联,就有了一个“文化”的共同项了。在理论上侈谈两者的关系自然非本文主旨所在,我对费先生的社会学或许也只能有点皮毛的实用性的领会,不过,我现在所谈的话题应是从我自身出发来纪念他百年诞辰的最好方式,我要说的话至少是亲切的、由衷的。
我的这个想法并不是现在才冷不丁地产生。大约1979年我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读到了费先生1948年出版的两本篇幅不大的社会学旧作《乡土中国》、《乡土重建》。其时,我刚刚进入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佳境,探寻的目标正围绕着学位论文所涉及的新领域“京派作家作品”在进行。京派是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在左翼文学之外于中国北方形成的一个作家群体,一向为我们偏狭的文学史眼光所忽略,而实际上它所拥有的作家沈从文、废名(冯文炳)、芦焚(师陀)、林徽因、凌叔华、萧乾、汪曾祺、冯至、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林庚、李健吾、朱光潜等,阵容庞大,文学实绩也很可观。研究京派文学给我带来绝大的挑战,便是连京派是否存在、如何界定、包括哪些人物、有些什么特征都需一一从头做起,加以确认的。那时,心里的未知数正不少,比如京派集聚在当时北平(京)这个城市里写作,却怎么大部都是长江流域的南方籍人氏?京派主要是北大、清华、燕京几个大学的师生,是典型的学院派,为何所写都是偏僻乡村的风土人情?其能够传之久远的文学篇章,不外沈从文的湘西沅水流域的边城,废名湖北黄梅和京郊的湖光山色,芦焚中原衰颓的果园城世界,汪曾祺苏北高邮一带的乡镇风俗民情,他们的叙事作品为何不以栖身的北平(京)为主要表现对象,反倒厌弃现代都市,甚至有人一辈子以“乡下人”自诩?这些考虑在我看到费先生“乡土中国”这一重大命题的时候,就迎刃而解了。何为中国?当时的中国(也可说是“不久前的中国”)的社会性质是被什么决定的?他的“乡村社会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一书的第一篇文章《乡土本色》的第一句)他清醒地认识到“乡土”在现代中国的下降地位,“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最简单的说法是农业文化和工业文化的替易。这个说法固然需要更精细的解释,不能单从字面上做文章,但是大体上指出了中国是在逐渐脱离原有位育于农业处境的生活方式”(《乡土重建·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所以我说费先生在他早期的社会学中,是在乡土走向崩溃的背景下来强调“乡土中国”的性质的。如此才对我认识京派文学的立场提供了支持,并进而认识到北京、上海这两个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不同。京派作家寄寓于北平(京),这个城市却每日催生着他们对离异的乡土的思念、回忆和重新整合的动力。北平(京)这个城市的功能在当时是与乡土中国紧密联系的,而不是像受西方工业化影响而形成的上海、天津那样的工商城市一样(那时天津与北京的城市分工明确:天津是北方的金融工商中心,北京是政治、文化、军事城市。毛泽东1949年站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看不到工厂的烟囱,他说要让未来的北京烟囱林立)。北京与乡土社会的天然联系使得它与上海有了划分:上海和它的海派文化在中国因此长期脱离大陆,让大部分的中国人对上海既羡又厌;而北京成了京派文化与乡土中国长久保持亲缘关系的纽带,成了京派文学的温床。于是才会有我1987年编《京派小说选》在长篇序言里写下的一段话:
乡村中国显示出中国特性。由一个端庄而变得衰落、颓败的农村世界来刻画中国,大概很难突现一个前进中的中国形象,但却很能反映我们这个古老、积弱,又不断地在自身内部艰难地酝酿新生的国家和民族。……由于觉出宗法农村的逐渐消失并未伴随着一个健康社会的诞生,京派的历史文化的思考变得丰富而复杂。他们不仅看到中国令人痛心的衰败,礼教、宗族的野蛮统制,还有民族固有美德的失落,未蒙教化的原始文明的淳厚朴实,未遭现代文明侵染之前的一片干净土地。应当说,中国除了东南沿海小块发达地区之外,广大内地的城镇莫不是乡村社会的延长。从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思想文化面貌、经济面貌与生活面貌,旧北平岂不是更像一个放大的县城?京派所写的北平与内地城镇,岂不比左翼和海派集中表现的沪杭宁地区和东南沿海较发达的城乡,更像那个正在逝去的大多数人的中国?(《京派小说选》前言)
于是,在这篇前言单独发表需要另拟一个独立的题目时,我从费先生的社会学中毫不犹疑地做了大胆借用,就叫做《乡村中国的文学形态》。
费先生对中国社会结构的“乡村、市镇、都会”的三分法,对我的城乡地域文学研究的启发也很大。现代文学中“乡土文学”的发达从来如此。除了上述的京派作家,“五四”时有以鲁迅为首的浙东籍作家写乡土如王鲁彦、许杰、许钦文,延及安徽的台静农,贵州的蹇先艾,湖南的彭家煌等。到了30年代左翼的乡土文学成就可不小,仅其中的青年作家如萧红、沙汀、艾芜、端木蕻良、叶紫、吴组缃,就无一不是携着独特的乡土人物故事跃上文坛的。这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乡土中国”的强大。海派也不是没有描写乡土,像施蜇存写苏州和松江,但它究竟是以表现现代大都会上海的摩登世界为己任,最突出的是新感觉派,到20世纪40年代由张爱玲作为代表才推向尖峰。而“都市文学”的后起及一定程度上限制在上海租界的范围内,是很容易让人窥测到它的“殖民色彩”的。我这样理解一百年来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城和乡,本无可厚非,但费先生又进一步提出中国乡村社会的中间地带“市镇”来,让我们深思。费先生说,“乡村是传统中国的农工并重的生产基地”,“传统市镇并非生产基地”(《乡村·市镇·都会》)。市镇的主角是脱离了土地的地主,他们经营的是贸易,是“贸易里发达出来的市和镇”(《论城·市·镇》)。“市镇”原本应当是将农村的产品(生活资料与工业原料)输送给都市,再把工业品(机器工具与消费品)输送给乡村,起到沟通的作用,但据费先生的研究,中国的特色不是这样。农产品倒是经过市镇输送给了都市,而都市的工业品仅仅到了市镇就被消费了(农民没有消费能力);都市还直接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市镇的高利贷又兼并了破产后的乡村土地,都市和市镇联合起来并不致力于同乡村的经济沟通,它们只是盘剥乡村。“乡村和都市应当是相成的,但是我们的历史不幸走上了使两者相克的道路,最后竟至出现了分裂”(《乡村·市镇·都会》)。关于乡村、市镇、都会概念的最早提出,费先生也承认他起初更多考虑的是“历史”,而较少考虑现代工业影响下的“现实”。我们外行可以不去管它。我们从文学实际出发,看费先生对“江村经济”最初的社区调查和后来的整个“小城镇研究”,让我注意到乡土文学当中是可以剥离出一个市镇文学来研究的。
我自己从此读现代乡土文学,凡乡镇、城镇、市镇的故事都注意它们的细微差别。像沙汀笔下的市镇,《代理县长》、《为了两升口粮的缘故》写的就是他在四川的北川县所见(即汶川地震的北川,沙汀家乡是附近的安县),在兵灾过后只余二多户人家,县长还要在瘦狗身上炼出三斤油来!这里的县长和保甲长、村长没有多少区别。这仍是个乡土故事。而茅盾的《春蚕》、《林家铺子》,王鲁彦的《黄金》、《许是不至于罢》、《屋顶下》所写的则是浙江的市镇。老通宝的农事是围绕春蚕结茧后的茧行行情起落的,茧的行情牵扯到上海的丝厂、日本东洋丝的涌入和世界市场生丝价格的下跌。我们如到今日的旅游旺地茅盾的家乡乌镇一看就明白,那种市镇当年会有怎样的茧行林立的商业规模。王鲁彦所写我的故乡镇海市镇“小-头”,有多少条商街,有每年赚两万到五万块的商铺在开市。外出打工者与乡村留守者不同的境遇和观念引发的故事,早就在王鲁彦的小说里得到表现。发达农业地区先期地出现含有许多商业因素的市镇,这是中国社会的现实,与今日的社会变迁关系密切(比如农民工进城和农村人与人关系的变化,关于市镇扩张、新市民形成带来的人们新的生活方式),是非常显然的。我现在的博士生就依据自己的阅读和生活经验,选择了现代市镇小说的研究课题,我是非常高兴的。
社会学所牵涉到的社会政治、文化的问题,在文学当中会有暗合、映衬,甚至于引发反向的思索,这都是可能的。我个人觉得费先生的社会学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和人民精神这样两个问题。
关于乡土社会存在皇权、绅权、帮权、民权的结构,存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或称知识权力等形式(见《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离》各文,均收入《乡土中国》),费先生的理论已相当细致,对我们研究表现乡土中国权力的文学是很有启发的。我只举他论及“绅权”的例子。费先生不同意“绅权乃是皇权的延长”的说法,也认为“绅权并不是民权”,他说绅权“是社会经济的产物”,“皇权和绅权可以发生冲突”(《对于各家批评的总答复》)。这里已包含了“绅权”在中国的两面性: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绅士可以包含“皇权意识”,因为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政治暴力横行无忌,沙汀和赵树理写的乡村“绅士”多为帮凶形象,就是这个道理。在经济发达地区绅士参与经济活动,他会代表部分“民意”。王鲁彦小说里破落绅士家庭的第二代外出打工寄不回钱来,也会在农村受到奚落。代表商业行帮的“帮权”在发达地区,也会包含一点“民意”。《林家铺子》里的林老板破产,和乡民息息相关。因此,费先生提及未来的民主社会,期望“绅权变质而成民选的立法代表”,“帮权变质而成工商业的公会和职业团体”(《对于各家批评的总答复》)。这让我想到过去我们分析乡镇小说里的有权人物时,往往是过于概念化了。
那么,不发达社会的文化症结是什么?费先生也有大体的答案:“在匮乏经济中主要的态度是‘知足’,知足是欲望的��限。在丰裕经济中所维持的精神是‘无餍求得’。”(《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欲望自限”当然有违背人性的一面,“知足”的病态发展只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剩一步之差。我们利用“知足”来分析我们民族劣根性在文学人物身上的体现,也是可行的。而一旦将“欲望的自限”反转过来,“欲望”从魔瓶里放出,演变为“欲望的失控”,那便是海派文学表达的主题了。“欲望”在文学中的地位,在这里与社会学自有相通处。
毕竟社会学与文学都牵扯到“人文”。在《乡土重建》一书,费先生用《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做为“代序”是有深意存焉。更早一点,在1938年写的《“江村经济”前言》里,他也提到“文化”,说“文化是物质设备和各种知识的结合体。人使用设备和知识以便生存。为了一定的目的人要改变文化。”还说:“社会科学应该在指导文化变迁中起重要的作用。”费先生直到晚年还反省说:“我过去有关社会学的研究工作最大的缺点是见社会不见人。”(《小城镇研究十年反思》)文化变迁是社会变迁的必要组成,这都是为了人。人和文化,把社会学与文学联手了,费孝通先生的语音仿佛还响在我们耳畔。
作者简介: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