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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方法

袁松 谈谈“研究村庄”与“在村庄中做研究”

2009-04-28 作者: 袁松

谈谈“研究村庄”与“在村庄中做研究”

袁松

跟老师同学们在谈起村庄学理研究的进路时,常听到“研究村庄”与“在村庄中做研究”的区别这两种不同的研究方式,当时觉得很迷惑,认为这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吗?现在,在自己也做了一点研究之后,才慢慢地领悟到二者的区别。

 

先说第一种研究方式,“研究村庄”。费老在《云南三村》的序言中回想起自己当年写的《江村经济》,认为这本书是在做社会调查而不是社会学调查。费老对自己要求很高,但他这样说也并不纯粹是自谦之词,而是在对自己的前后研究进行回顾和对比时发现了做农村社会研究的两个不同的层次。我们在研究农村时通常都是从村庄着眼的,研究的地点在村庄之中。在研究的初始阶段的确容易扎身于村庄中无法超脱出来。在搜集了诸多关于村庄的材料之后,认为可以把这个村庄的情况详细地向读者介绍清楚。但问题是,这一个村庄真的能够代表整个农村的情形吗?可以由这一只小麻雀的解剖来推断社会全体么?或者退一步讲,就能够代表这个村庄所在的区域么?而且,就算是把这个村庄的情况交代了很多,就能够真正地把村庄中的现象解释清楚么?就村庄谈村庄能够达到这个效果吗?

 

为了客服这些弊病,费老此后又与同事一起进行了云南三村的调查,他称之为社区研究,也即是要通过比较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来发现社会发展的奥秘。当然,这与费老一生的抱负“志在富民”是密切相关的。费老这样做的原因并不是要让禄村来代表云南农村,让江村来代表江苏农村,实际上,他是在类型学的意义上研究不同类型的农村,并对之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让许多在一时一地司空见惯的情况在扩大的时空光谱中显现出其自身的位置。目前,华中乡土派的农村研究接续了这种传统,贺老师一贯提倡对中国农村的非均衡状况进行经验型的研究,通过理解乡村进而理解当下的中国,从而服务于农村的政策制定,服务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再说第二种研究方式,在村庄中做研究。最先提出这个说法的应该是吉尔兹。吉尔兹做研究的典型方式是这样的,比如,他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国家究竟是什么?怎样的一种组织可以叫做国家?西方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穷尽了这一问题的本质?吉尔兹不远万里,跑到印尼的爪哇岛中的一个村庄做研究,他后来的研究成果《十九世纪尼加拉瓜的剧场国家》就是对自己头脑中那个问题的解答,他的解答大大地丰富和推进了既有的相关研究。当然,他在这个偏僻的村庄中还解答了很多其他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大都只与他对西方文明自身的拷问有关,同时也反思了人类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但是他的研究与他做研究的地点——那个偏僻的印尼村庄并没有什么关系。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许多学者都是采用这种研究方式,很多人都想与海外汉学界研究中国的学者对话,吕德文称之为“在中国做海外中国研究”。

 

不过,这并不是说此种研究进路就不可取,其中的关键只在于研究自身的问题意识如何。如果研究者本人想要通过村庄中的研究与思考来解答和中华民族的稳定兴盛密切相关的问题,那么这种研究方式就有其独到的优势,而且这个时候,做研究的地点已经不重要了,我们甚至可以为了解决中国的问题到法国的村庄,到印度的贫民窟里面去做研究。

 

自然科学的宗旨是认识自然,工程技术则是运用科学来为人类服务;社会科学的宗旨是认识社会,而政策研究则是运用社会科学的发现来为人类服务。但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物,它是不分国别,民族、种族与时代的,但社会科学则不然,它研究的是人,是人们组成的群,自然科学家可以只对自然界本身的奥秘感兴趣,但社会科学家所感兴趣的问题却需要与自身所在群体的命运联系起来,区别可能只在于这种联系是不是那么直接,那么显而易见而已。德国生物学家巴斯有句话说得很经典:“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有自己的祖国”。

 

在举例说明了两种研究方式的区别之后,应该对二者做一点理论上的探讨。研究村庄,与在村庄中做研究,看起来都是研究人员在村庄中观察与思考,但在实际的思维运作中,却会有一些实实在在的差别。

 

研究村庄,首先是要去用整体论的视野去看待村庄中浑然一体的各种现象,并通过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对比来认识这些现象的复杂关联,它的逻辑是一种归纳的逻辑,重要的是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区分对比来总结这些差别背后的因果关系。话虽如此,但是操作起来却不那么简单,因为现实世界中的事物是相互缠绕纠结在一起的,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并存,而且是多因多果的杂乱交织,并没有理论来得那样规整和优雅。当我们去抽象,去将其理想类型化的时候,就会面临许多困惑,因为一旦抽象化,理想类型化,就会丧失掉许多现实生活中的微妙细节,让人觉得十分可惜。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理论在活生生的生活面前永远是干瘪的,理论的语言总是贫乏的,这是人类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遗憾。最后,这种研究方式在初始阶段很容易生产出一个个描述村庄的调查报告(村治模式),一篇篇村庄中发生的精彩故事,一段段普通农民的经典语言,却不容易通过归纳与对比产出一篇符合学术规范,论证过程严密,逻辑关系清晰的论文。

 

在村庄中做研究,首先是自己的头脑中产生了一些疑问,这些疑问不可能在书本上找到既存的让人满意的答案,或者即使有,也是属于前人对于他们那个时代的解答,在当今可能失去了解释力。当然,更多的情况是研究者对社会中的某一个方面的特定问题产生了认识兴趣,于是去搜集有关这个方面的材料。在社会学中,前者叫做解释性研究,后者叫描述性研究。不过,这种研究很容易产生的一个问题就是单就某一个问题去认识这个问题,缺乏了村庄整体的视野之后,许多认识容易流于表面,“准确而不深刻(申端峰的说法)”,它难以解释事物背后的深层逻辑,缺乏村庄内部、社会整体诸种元素的横向联系。这种演绎思路的研究对调查者自身的要求并不很高,但要求研究设计者的理论储备的要求极高,否则就很难避免上述缺点。

 

这样一种研究方式很容易生产出规范的,条理的,形式上很完备的论文,当然,在控制了许多变量的情况下,也很容易数量化,模型化,容易与著名学者形成对话,去补充、修正、推进他们的研究。这种进路也是学界目前大量采用的模式。在一些宏观问题的研究上,学者们也趋向于使用这一进路,因为如果去像第一种方式一样去做整体的考量,工作量实在太大。

 

农村研究的两种进路在形式上的确有所区别,一个是认识过程中的纬线,一个是经线,但倘若二者在关注的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则双方的实质应是相同的。社会学调查也好,社区研究也罢,认识社会总归还得从问题出发,大千世界如此复杂,若不以问题为索引来统合材料,人类恐怕永远也无法认识自己。同样,无论是想在村庄中解答什么问题,如果没有区域比较的视野,文化对比的眼光,则问题的答案是否为真,是否能够推论到更广阔的时空,恐怕也会成为问题。至少是值得怀疑,需要进一步推进。前一种研究方式,是通过调查研究本身的积累,通过大量类似村庄的研究,乡镇的研究,达到认识农村,认识社会本身的目的,后一种研究方式,是通过不同领域,不同关怀的学者对同一个问题的持续研究,达到在理论上的持续推进,进而认识社会运作的逻辑。

 

笔者以为,这两种研究方式本身没有高下之分,关键还看研究者自身的研究能力。研究村庄的方式如果素质不高,会流于材料搜集;在村庄中做研究,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像盲人摸象。倘若能够把二者结合起来,既有厚重的经验,又有足够的理论积累,才能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不过,这对研究者的要求太高,确实非我辈一般初学者所能够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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