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长春:从方法论到中国实践:调查研究的局限性分析
2007-04-29 作者: 方长春
原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3期p38~43
「标题注释」本文的写作受启发于南京大学周晓虹教授为博士生开设的“当代中国研究”课程,以及在课程中的讨论;另外,导师风笑天教授为论文的修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此,对周、风两位教授以及参与讨论的博士生一并表示感谢。当然,文中不当之处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作者
「文章日期」2005-11-12
「作者简介」方长春(1973—),男,安徽池州人,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社会分层与流动研究。江苏南京210093
「内容提要」二十多年以来,调查研究已经广泛地被国内学者所采用。然而,在调查研究方法不断完善和技术不断提高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对调查研究这样一种社会研究方式的局限性有所意识。本文试图从方法论和本土实践两个角度从发,探讨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研究一种方式的局限性。探讨的目的并不是要否认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而是希望引起人们对社会研究这一学术活动本身的反思。
「关键词」调查研究/方法论/社会研究/局限性
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式,越来越制度化、越来越成为各种社会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研究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对这样的一种被普遍使用的研究方式的反思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来,调查研究在中国内地的社会研究中逐步被本土研究者所广泛采用,针对各种社会问题的调查报告也开始大量发表,其中较早的大型社会调查包括:全国五城市婚姻家庭调查、北京职业声望和地位调查、天津市千户问卷调查等。从1988年至1998年,大陆最高层次的社会学刊物《社会学研究》就先后有131份调查报告发表[1](p1)。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研究的方式在中国内地的普遍兴起,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大陆社会学的恢复与重建表现出同步性。之所以会表现出这样的同步性,是因为上个世纪初美国作为社会学研究重心的确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实证研究兴起及其在全球造成的普遍影响。而大陆社会学的恢复与重建,从一开始甚至到现在,都表现出对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社会研究方式的移植。实证主义在社会学研究中一直处于主流地位,受其影响,大陆学者在重建本土社会研究之时,就注重采用以体现实证主义的研究方式对本土社会进行研究,而调查研究是最能体现实证主义特征的。
在调查研究被普遍采用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对调查研究的这一社会研究的方式的局限性有所意识。对调查研究局限性进行反思,一方面是由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作为社会学研究重心的地位开始削弱,而作为社会学发源地的欧洲社会学研究的重新兴起,更重要的是实证主义开始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本文试图从方法论和本土实践两个角度从发,探讨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研究方式的局限性。
一、调查研究及其内在逻辑
国内学者对“调查研究”这一概念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风笑天曾经多次在其著作和论文中对国内学者的这种认识作出过分析。在风看来,国内很多学者在认识上还是将调查研究方法等同于社会学研究方法[2].而多数国外学者则认为,调查研究(Survey Method )与社会学研究方法并不是一种等同关系,调查研究只是社会学研究的方式之一。根据国外学者的理解,实际上可以将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研究的一种方式来理解,这样的一种研究方式不仅在社会学,而且已经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运用。本文将调查研究作为社会研究的一种方式来理解,这样的一种研究方式指的是“采用自填问卷或结构式访问的方法,系统地、直接地从一个取自总体的样本那里收集量化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统计分析来认识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研究方式。”[3](p72)
从上述对“调查研究”的理解来看,调查研究采用的是一种问询的方法来获得资料,也就是用书面问询(自填问卷)和口头问询(结构式访问)的方法来获得关于调查对象行为和思想的资料。另外,由于资料收集工具的标准化,以及通过抽样的办法达到对总体的推论,调查研究的资料往往作量化的处理。这使得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①有着本质的不同:实地研究强调的是通过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直接观察来获得关于研究对象的行为和思想的理解。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的另一个不同在于两者在获得资料前的先验性准备上。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之前往往对所要问询的问题作出事先的准备,并且这种准备以标准化的工具(问卷或结构式访问表)反映出来,而实地研究则往往要求研究者在观察时不应有先验性的框架②。调查研究的这种先验性准备使得它在研究逻辑上表现出验证的特征,而这种验证性在下文将谈到的解释性研究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从功能上来看,调查研究主要包括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描述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对社会现象、社会事实的了解,并从中得出对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实的规律性认识。调查研究的描述性功能体现的逻辑仿佛是归纳原则,这使得这一研究方式表现出与质的研究相似的功能,那就是,通过对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实的把握达到对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但是,描述性调查研究对于所要把握的事实和现象有着先验性的准备,那么,这种把握在多大程度上是对客观事实的把握呢?描述性调查与质的研究对社会事实的把握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调查研究借助概率抽样的方式,希望超越对资料收集对象所属社会事实的把握,达到对一个更大总体的社会事实的把握,而质的研究则越来越强调对特殊事实的把握,对特殊性而不是对普遍性的把握。两者的这一区别实质上是对普遍适应的社会规律是否存在的不同认知,而这也是两者在方法论上差异的一个体现。
解释性调查研究的目的是对社会现象、社会事实所表现出来的规律作出解释。这一目的最能体现调查研究的基本逻辑,那就是从一个规律性认识出发,借助经验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达到对这一规律性认识的验证。人们对社会事实的规律性认识,特别是以理论的方式表述出来的认识,有相当一部分是抽象性的,要达到对这种关于规律的抽象性认识的验证,调查研究必须借助“逻辑”(logic )和“实证”(empirical )两个方面的支撑。逻辑体现为研究者将抽象性的认识或观点转换成可经验认识的命题或假设。而这种“逻辑—实证”的程序体现的正是所谓科学的程序与规则。其实,这种程序与规则是社会科学向自然科学的借鉴,更准确地说是人们在探讨关于人与社会的知识时向自然科学的借鉴。并且,这种借鉴排除了以其他方式探讨关于人与社会的知识的合理性或真理性。
总之,无论是描述性的调查研究还是解释性的调查研究,其内在的逻辑都是从一个先验的认识或把握出发。描述性调查研究准备采集何种关于社会事实的资料,描述社会事实的哪些方面,多有先在的、标准化的设计与考虑。解释性调查研究的出发点——规律性的认识,或许可以是人们以其他的研究方式探索的结果,这种规律性认识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被调查研究的资料所验证,并且何以将验证的结果推及到资料来源主体以外的社会世界?实践着的调查研究者,起码在潜意识中,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抱有一定的乐观倾向。这正是调查研究在方法论上对自然科学模仿与崇拜使然,是对关于人与社会的知识的普遍的、客观的、可测量的存在的肯定使然。调查研究的内在逻辑使得该研究方式的局限性在方法论上首先表现出来。
二、调查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
上述对调查研究及其内在逻辑的分析,实际上就已经涉及到这一社会研究方式的方法论基础,那就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基本思想源于17世纪以来西欧哲学中的经验主义传统,并且,实证主义的兴起也与启蒙运动以来近代自然科学,尤其是经典物理学的巨大成功有密切关系。也可以说,正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功促使19世纪的许多西方思想家致力于将自然科学的成功经验引进社会领域。[4]在社会学研究中,实证主义传统差不多是与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相伴随的,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一方法论传统促使了社会学从哲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社会学研究中的实证传统肇始于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斯宾塞等,而涂尔干则将其推向顶端。这一传统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它们遵循着同样的方法论准则,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都有着客观的、普遍的规律,并且都可以用普遍的因果律加以说明,“社会学这门学科只有在认识到把社会事实当作实在的物来研究时才能诞生。”[5](p11)
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实证主义强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那些外在的、客观的、不为人的意识所左右的现象,也就是涂尔干意义上的社会事实。从研究程序上来看,实证主义强调对自然科学研究逻辑与程序的借鉴,强调研究程序的可重复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验证性。具体到受实证主义影响的调查研究来看,这一社会研究方式,强调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合乎因果关系的原则;强调以经验事实作为研究的基础;强调一切认识和结论都必须来源于事实,并且能够为实践所验证;重视对经验事实进行客观把握,为了达到这种客观把握,要求把研究对象与研究主体严格地区分开来;强调将自然科学的各种方法和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到关于人与社会的研究中,以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研究结论在解释上的普适性。
总的来说,强调社会现象因果律的普遍性,以及研究对象的外在性、客观性,研究结论的经验可验证性和研究程序的可重复性,是调查研究在方法论上的特点。同时,正是方法论上的这些特点,使得调查研究在探究关乎人与社会的知识时,表现出一种本质上的局限性。
这种局限性首先表现为人们对社会现象是否存在普适之因果律的质疑。实证主义追求的是对社会现象的普遍规律的认识,而这一点则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人文主义方法论(包括某些后现代主义知识观)揭示出社会人文现象的个性、特殊性(如民族性、本土性和语言、文化特性),消解了对认知对象的共性和规律性的探求[6];激进后现代主义者甚至彻底推翻了关于社会的实证研究的可能性,他们明显表现出反本质、反规律、反普遍化、反总体化、反同一性、反确定性、反一切概念,肯定多元性、多样性、不确定性、差异性、非中心等特点[7].实证主义强调的普适性所遭到的质疑是由于实证主义只看到了社会与自然的相同的方面,而没有看到社会与自然的不同的方面。对普遍性的强调,其实是对自然科学及其研究范式效仿的后果,这种效仿忽视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着本质的不同,是遭到了反实证主义的强烈批判根本原因,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及其研究范式的效仿,还使得实证主义对关于社会的知识和解释类型的理解表现出单一性,忽视了社会科学知识和解释的多样性。“戴维逊根据认识的对象,区分出客观知识、主观知识和互为主观的知识。他认为,社会科学知识主要属于后者。客观知识是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和解释,这种解释是以客观原因来说明和预测物理现象的产生或变化。而对社会人文世界的各种现象则不仅需要客观的因果解释,而且还需要互为主观的知识来理解行动者的目的、动机和理由,即主观的理由解释。例如,人们可以用气象条件来解释农业歉收,但是仅仅以农业歉收来解释农民起义是不够的,研究者还必须通过理解起义者的深层动机和理由来解释他们的行动。”[8]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主要不足是未能区分不同性质的事物(或世界),并把普遍命题当作科学知识的唯一形式,而把其他知识形态视为“非科学的”[6].这种错误使得实证主义在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的知识时,不可避免地在视角和方法上表现出局限性。
即便是对客观知识的诉求,实证主义也表现出对客观性的把握上的瓶颈。具体来说,以实证主义为指导的调查研究能在何种程度上保持客观性?前文已述,调查研究所具备的先验性特征,其实就是对研究的主观性的难以摆脱。而客观性的质疑又使得实证研究的经验基础的确定性大打折扣。实证主义强调研究以经验事实为基础,而经验事实的把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主观的影响?即便是在调查研究中,经验事实的获得在其研究工具(问卷等)的设计上就表现出研究者的目的性、选择性以及研究者既有的理论和知识的影响与渗透。
在对所谓客观性追求中,实证主义还表现出将主体与客体对立起来的倾向,否定主体与客体进行互动的事实。这种对主客体关系事实的忽视来源于将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等同的认知。这种错误的认知使得实证主义在对所谓客观性的把握抱有盲目的乐观。
实证主义的缺陷与不足正是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式在本质上的一种局限,这种局限同时也表明,调查研究仅仅是探寻社会知识的方式之一。
三、调查研究在中国研究中的现实困境
如果说方法论上的局限性是调查研究在本质的上困境,那么,调查研究在中国社会研究的应用中又由于中国社会的特点,表现出其独特性。
近来,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连续出版了两本由边燕杰等组织内地、香港和台湾学者编写的关于中国调查研究的论文集:《华人社会的调查研究——方法与发现》(2001)和《社会调查实践——中国经验及分析》(2004)。这两本论文集对中国社会调查研究实践及问题作出了分析与探讨。其中,边燕杰在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华人社会的调查研究所面临的问题,即语言问题、“心理二重区域”、资料比较性问题,以及大陆社会的调查研究面临的问题,即政治敏感性、调查理论的不足、大陆社会的复杂性等[1](p5-8)。本文在这些学者的分析与总结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分析与探讨国内调查研究的局限性。
国内社会学研究者籍以研究本土社会的主要理论与概念,基本上是对西方的借鉴和移植。理论与概念的借用和移植给调查研究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边燕杰所谓的“语言问题”[1](p5)。由于大陆社会与西方社会的语言与文化的差异,在借用西方理论和概念,采用调查研究的方式收集资料时往往失去测量的效度。比方,“社会资本”研究曾经一度是社会研究的热点,早期国内的学者借鉴荷兰人范德普尔等的研究,采用“提名法”来对“社会资本”进行测量,结果很快发现这一方法的“水土不服”[9].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调查对象对“关系人”的理解与西方人不同有关。其次,中国内陆的调查研究的许多概念直接译自西方,而汉语语言中对应概念的缺失也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可能障碍。Montgomery broaded曾经打算在中国研究self concept/self esteem与教育成绩的关系,但是如何正确翻译self和self esteem呢?如何把中文译出来的字句放进问卷内?如何知道受访者真的了解西方的self和self esteem概念呢?[1](p5)另外,研究工具的借用也可能使得调查研究在本土研究中表现出局限性。在笔者曾经参加的一项中美合作课题的调查中,借用了一部分西方的心理测量表,实际调查结果表明这些量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水土不服”问题。说到测量工具的使用,又使人想起(社会)心理学等学科中测量工具与测量结果评价,而借用的许多东西,比方“常模”的借用,使得本土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因为这些常模是在西方社会经过多次反复、大样本测量与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由于文化的差异,所谓的常模未必就适用于对中国人测量结果的评价。这一借鉴的缺陷同时也体现出本土研究(特别是调查研究及其数据)积累的缺乏,以及后文将要论述的,由于学术研究经费的匮乏所导致的大规模调查与测量的缺乏。
由中国人心理上的独特性所导致的对调查研究的限制,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有表现。比方说,调查对象对“调查”行为的理解也可能导致对调查的阻碍。调查研究应该是一个一般性的认识社会的过程,但建国以来的“调查”实践又使得“调查”在中国以及中国人的心目中有着特殊的意涵。正如方慧容所言:“在中国,调查研究又是一个,或者说随时可能转为一个改造调查对象的过程……对于被调查者来说,调查研究的意向则要相对明朗得多,调查研究总被认为是一个纠正错误,或者避免可能的错误,从而有益于被调查者的过程。”[10]虽然本文所谓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当今的学术活动中的调查研究,与导致人们对“调查”形成上述看法的,由隶属官方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所谓“调查”根本就是两回事,但既有的“调查”实践使人们对“调查”形成的特殊认识却改变不大。在农村和相对落后的地区,或者说在那些很少或没有接触过本文意义上的社会调查的对象当中,上述认识尤为强烈。笔者曾多次在社会调查过程中遇到类似上述心理带来的障碍。在一次关于移民的调查中,我们(访员)是由村干部带领下进入农户,在居委会干事带领下进入城市住户家中的③。当我们被介绍或自我介绍是某某单位来做调查时,虽然调查涉及的问题并不敏感,但我们明显感觉到调查对象对“调查”的警觉。在后来的调查实践中,笔者及研究同事在被介绍或自我介绍时,均改用了“采访您”或“向您了解一点情况”这样的说法来代替“调查”,即便如此,被调查者对类似于“调查”的行为仍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心理戒备,这跟人们观念中对“调查”的理解是分不开的。
从更技术性的层面来说,调查研究的局限性还表现在抽样方面,那就是样本的采集问题和样本的代表性问题。从样本的采集来说,中国的多数学术性社会调查都或多或少运用了行政组织资源。换句话说,“行政资源”或“权力资源”在实际抽样过程中均有普遍的运用。这种运用在给调查研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调查研究带来了一个突出的问题。那就是,“行政资源”或“权力资源”的介入使得抽样具有某种倾向性,从而偏离了抽样的随机性要求。样本采集过程的另一个困境主要表现在抽样的具体组织方式上。样本规模稍微大一点的社会调查在制定抽样框(包括多级抽样框的制定)的时候,往往利用现有的官方管理资料,如户籍资料等进行的。以户籍资料为例,这种方式针对流动性小的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流动性大的区域,局限性就表现出来。局限可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户籍所在地人口无法在户籍所在地找到(他们可能正生活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其二是户籍所在地的外来人口可能又落在抽样框之外。梁玉成指出,中国的(城市)调查的抽样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按照已有的样本框,即城市逐级管理的“区——街道——居委会——居民户——居民”框架,另一是地图抽样法。在对第一种方法的讨论中,梁也指出了“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会导致研究的困境[11].而地图法,实际上是将城市地图划分为若干“马赛克”,然后先抽取若干“马赛克”,接着在抽中的“马赛克”中抽取户。笔者认为这一方法在实际上遇到的问题更多,因为这种方法运用起码要有两个方面的条件作保证。首先是技术条件,这种方法要用到诸多技术,甚至卫星定位技术;其次是要有区域内的人口分布数据,并且这种数据要及时更新。由于技术和调查经费的限制④,上述两项条件在多数调查研究中往往很难得到保证,从这一抽样方式的鲜有采用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跟抽样有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抽样的代表性。这一问题的产生是和中国社会的特征有关的。中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的差异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作为一个差异性大的整体也许有着普遍的规律存在,然而,对一个差异性大的总体而言,来自于一定区域社会的样本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可以做到推及总体?苏耀昌等在比较香港、台湾和大陆的社会调查时指出:“香港只是一个城市、台湾也是一个不太大的地区。而大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民族种类繁杂,每个省都有其地方特色,城市和乡村区别很大。而近二十多年,社会、经济、政治和人口,变迁巨大、快速。不同的地区又有不同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在这种环境下,应该如何进行调查研究?如果在一个城市和一个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其结论是否可通用到整个大陆呢?”[1](p7-8)大陆社会的复杂性和内部的差异性,并不是没有被研究者所意识,问题可能是多数研究者对自己的研究赋予了一种普遍性的诉求,期望通过对局部社会的理解来达到对中国这个整体的理解。其实,对区域社会的研究和探讨本身不仅是有意义的,并且是必要的,正如美国学者柯文(Paul.Cohen )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区域性与地方性的变异幅度很大,要想对整体有一个轮廓更加分明、特点更加突出的了解——而不满足于平淡无味地反映各组成部分间的最小公分母——就必须标出这些变异的内容和程度。”[12](p142-143)
本土调查研究在技术和手段层面的局限还表现在许多其他方面。比方,从研究者的角度出发来看抽样技术,风笑天曾经对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和《社会学研究》上的114篇调查报告作出分析,他的分析发现,在多数学者的研究中,缺少对抽样方法的介绍,并且多数调查研究的抽样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13].除了抽样技术以外,国内的研究者对调查研究涉及的其他方法与技术的掌握上同样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均说明调查研究的局限还有很多是来自于研究者本身。当然,研究者调查研究素养的缺乏也跟中国的特殊性有关,多年的学科中断使得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调查实践在中国的缺乏,进而导致相关的研究者队伍不成熟。与学科发展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调查研究的经费投入问题。作为经验研究的方式之一,调查研究的经费需求相对较大,经费投入的不足是对这一研究方式的硬性制约。
四、结束语:对学术研究群体的反思
对调查研究的局限性的分析,并不是要否认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而是藉此达到对社会研究这一学术活动本身的反思,特别是对这一活动的主体进行反思。调查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表明:有关社会的知识是复杂与多样的,因此探寻有关社会的知识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将某一种认知社会的方式普遍化与绝对化不可避免地将陷入困境。拿中国社会学研究来说,在我们借鉴西方主流(美国)的研究方式方法的同时,不能不看到,实证主义的传统,即便是在美国,从上个世纪50、60年代以来也遭到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责难,更何况本土社会还有着其独特的特征。上个世纪60、70年代以来的欧洲实践,也许能给我们以启发,那就是,范式的多元化也许更能够促使我们多角度、全面地把握社会的实际规律。当然,不能说本土研究者对方法论没有清醒的认识。我们不缺少对方法论的探讨,但缺少将这种探讨与经验研究实践的结合。学术分工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如果分工的结果是将方法论的探讨者与经验研究的实践者分为两个甚至不相关的群体,那么这样的讨论的意义又何在?
在调查研究实践中,技术和手段的局限性表明,研究者对研究工具的选用是一个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调查研究越来越多地被采用、被普遍认可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在研究过程中,忽视主客观的限制,忽视研究主题的合适性,盲目采用调查研究的技术与手段。更有甚者,定量技术的采用是为了修饰研究的成果,而不是出于研究的本源需要。另外,在各种定量技术的使用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时,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对这些源于自然科学的所谓科学原则与方法必须抱有一定的警惕,因为社会毕竟不同于自然,探究有关社会的知识的方式也不是单一的。也许法国的星占学家伊利莎白。泰西尔(Eliz ab eth Te issie r )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的事件⑤,掀起的不仅是学术标准的大讨论,而是对社会研究到底是什么的反思,是对社会科学探究知识的方式的反思。
注释:
①实地研究被看作是社会研究的四大方式之一,这四大方式分别是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文献研究(非介入性研究)(风笑天,2001b ,p8;艾尔。巴比,2000,p294—423),由于实地研究最能体现质的研究范式的特点,这里的比较也可以看出调查研究作为一种定量研究与质的研究的不同。
②譬如人类学的田野工作(field work)越来越强调对研究“滤色镜”的剔除和以土著知识(local knowledge )来思考(参考:基辛,1981,P52;郭于华,1997)。
③找干部或居委会干事带领是考虑到现场进入的便利性,这是中国很多入户调查采用的一种策略,但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调查带来了负面影响,下文将对这种负面的影响作专门的论述。
④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多数项目(除了海外资助)经费都是相当有限的。
⑤2001年法国女星占学家伊利莎白。泰西尔(Eliz ab e th Te issie r )以其论文《对后现代社会既爱又恨张力下的星占学的认识论地位》在法国法国索邦大学(巴黎第五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参见《中华读书报》200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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