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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社会学领域中存在的女性主义研究中的方法之争出发,讨论了女性主义对定量分析方法批判的实质,以及质性研究方法对定量研究方法中缺陷的弥补,指出质性分析方法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中的是如何得到运用的。
关键词:质性分析方法 定量分析方法 女性主义社会工作
一、女性主义对定量分析方法的批判
在社会学领域,一直存在关于女性研究是否有一种专门的方法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主流社会学常用的定量分析方法和质性分析方法之间。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安·奥克利甚至将社会学中的定量分析方法和质性分析方法之间的范式争斗看成是“两性战争的另一种形式”(吴小英,2003)。
定量分析方法作为男性社会学的典型范式,从女性主义介入社会学领域后就遭到了大部分女性主义者的批判。女性主义对定量分析方法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沈奕斐,2005):
1.用“大多数”代表“全部”的普遍性方法。定量研究中使用的统计方法常常是以“多”的数量来证明“全部”,这样得出来的普遍性结论不仅对个体经验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同时在没有批判性反思的前提下就把一些证据看作是普遍有效的,使得很多时候,这个“普遍性”成了主流势力,并成为排斥、压抑少数、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意见的手段。
2.定量分析方法中的标准模式。每一种定量分析方法都有一套完整的步骤和程序,即标准模式。而女性主义认为每个个体、群体和现象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因而定量方法中的标准模式不适用于这样的个体、群体和现象的分析。
3.定量分析方法中的价值中立原则。女性主义认为研究者在看待事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自身所具有的价值观的影响,因而很难做到价值中立。
4.定量研究中的演绎法存在局限。受到原来知识框架的束缚,研究者无法超越假设,从而使得非主流和新产生的知识无法进入到原有的知识系统中去。
5.定量分析方法中使用的概念脱离具体的历史背景和地方文化的特殊性,被当作普遍概念使用。
6.统计方法的运用,例如样本中性别比例不均衡,女性的代表性不足却推广到一般群体。
二、质性分析方法对定量分析方法的缺陷的弥补
上述女性主义对定量分析方法的批判,实质上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
1.主客体二元关系。定量分析方法是以主客体的二元分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在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是指一种有权者和无权者的权力等级关系。研究者通过占有信息和资料,控制着被研究者的话语权力,研究结果更多地是为研究目的服务而不是出于了解和服务被研究者(王金玲,2002),因而研究的结果不能够真实的反应被研究者的状况。用定量分析方法研究女性问题时,作为实证精神体现的定量分析方法似乎在无意识中与男性之间形成了共谋共存的关系(吴小英,2003),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形成了主客二元分离的权力等级体系。而在质性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不是分离的和等级关系的,而是以整合的、同情的、平等的甚至合作的关系形式为特征的(Mies,1983;Reinhaiz,1983)。质性分析方法则关注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亲和性,注重站在女性的角度,发掘女性自己的生活经验,强调女性的参与和知情选择。例如质性研究中的口述史的方法,不仅仅是让女性说话,更重要的是让女性用女性自己的语言说话,是帮助女性摆脱用那些占据特殊位置的男性话语来了解和表达自己对世界看法的方法,让女性进入历史叙述的重要手段,肯定了女性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最终让女性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2.价值中立原则。在定量分析方法中强调研究者的价值中立,常常以”不涉及价值的客观科学”的模式自居,以捍卫自己的立场,他们很少试图说明或评论“自己偶发性工作中得到的和政治承诺”(王金玲,2002)。但是在实际中,研究者的价值观不可避免的渗透到研究的各个环节中,会对研究结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质性研究则承认父权文化和传统价值观对研究的影响,因而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性研究中承认研究者是有着自己独特经历的个体,看问题时会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视角带入研究中,同时研究者过去的经验和价值观也会对研究有或多或少的影响或制约,因而需要研究者不断探讨这些可能产生的影响,不断地反思。其次研究者必须发展一套能够运用于每一项研究活动的信念体系,或伦理观点,以便在研究中保持伦理信念的一致性。最后,女性主义本身就是具有批判性的,因此女性主义质性研究者也常常会用批判的理论和立场视角引领自己的研究活动(王金玲,2002)。
3.情境独立原则。定量分析方法在研究的过程中往往会将概念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分离开来,当作普遍概念使用。这种用传统的“宏大叙事”的方法来描述女性的生存状况的方法已经开始出现问题。孟宪范已经指出了目前的女性研究中出现了“去社会性”的倾向,她认为将女性作为一个同质的大群体,对其总体状况进行判断是荒谬的。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化的水平急剧提高,女性也如是。这种情况下,宏大叙事话语由于抽离了女性生存状况丰富的社会内容,笼统地以女性言之,距离事实就十分遥远(孟宪范,2004)。只有将女性与其所处的政治、经济、阶层、人种等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分析,才能够真正发现不同女性群体面临的问题。
4.普遍性原则。定量分析方法注重的是研究结果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常常忽视女性的多样性,自觉不自觉地把女性看成是一个均质的群体,使作为弱小的边缘群体的女性的声音被淹没在性别偏见和男性中心的假设中。而将被忽略和排斥的女性经验有形化、合理化,是女性成为研究的主题和知识获取中的主体,是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者的目标(高红艳,2006)。女性主义中的质性分析方法充分认识到了女性群体并非单一的同质群体,白领女性、城镇下岗女工、女性乞讨者、女性吸毒者等不同的女性群体不能够简单的做宏观的讨论和定量研究,只有把她们看作有独特特殊性的群体或个人,将她们的问题与所处的周遭环境和社会关系密切关联起来分析,才能够真正发现这些女性的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策略。质性分析方法正是立足于这一点,不管是叙事分析、半结构式访谈、非结构式访谈还是参与式观察(Mason,Sally,1997)的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寻找一种多样性,强调每个个体、每个群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特殊性,不仅看到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异,也看到女性之间社会地位、种族、阶级、文化的差异(王志勇,2004)
三、女性主义质性分析方法与社会工作的结合
女性主义批判定量分析方法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价值中立原则、情境独立原则和普遍性原则,认为女性主义研究过程当中应当建立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亲和、平等关系,承认研究中的价值取向,并且应当把被研究者“嵌入”(孟宪范,2004)到特定的社会背景中去分析,强调特殊性而非普遍性原则,而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质性研究方法实现的。
我们注意到女性主义强调的这些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和社会工作的工作伦理以及价值观相对应的。
不管是在哪个层面上开展社会工作,与工作对象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关系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社会工作者和工作对象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最初的社会工作中也强调价值中立的原则,但随着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者认识到完全的价值无涉是不可能的,转而开始重视社会工作者所具有的价值观。行动导向的社会工作者声称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帮助人们(Willian G. Brueggemann ,1996)。同时社会工作也强调“人在情境中(Person-in-Situation)”,即将工作对象放在社会环境中去分析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同时强调每一个个体、群体和社区的特殊性。
笔者认为女性主义质性研究者和社会工作者在这些原则上有如此高度的一致性,是因为女性主义和社会工作都不是纯学术型和纯研究性的学科,他们不仅需要进行基础理论研究、普及,还强调行动,即来源于实践、落实于实践(王金玲,2002),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解决实际的问题,推动社会的发展。质性分析方法对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尊重、对社会环境和特殊性的强调,能够帮助女性主义者和社会工作者更好的认识工作对象的处境和面临的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
尽管后来,质性分析方法的局限性也受到一些女性主义者的质疑,例如,质性分析方法中常采用的非结构式或开放式访谈中无法避免偏见对资料收集的影响,质性研究中常常陷入概念的逻辑思辨中(王金玲,2002),质性研究的结果无法检验等。以至于许多女性主义者在女性研究中究竟是定量分析方法还是质性分析方法更好之间徘徊。
在关于女性研究中的定量分析方法和质性分析方法的争论中,女性主义学者桑德拉·哈丁认为是方法、方法论和认识论三者的纠缠不清导致了女性主义者在方法和方法论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哈丁指出女性主义者可以运用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只不过其运用的具体方式可以有所不同。在这个意义上,她认为不存在独特的所谓女性主义研究方法(沈奕斐,2005)。这种观点代表了大部分女性主义者的心声。
但是这种争论的前提是在社会学的领域中。而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发现,女性主义中质性分析方法运用中的原则,与社会工作的工作伦理和原则在很大程度上的一致性,表明在当女性主义进入社会工作领域时,质性分析方法更能将两个学科的优势融合在一起,相得益彰。而女性作为被排斥在男性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群体,一直都是社会工作关注的对象。这就更加有利于女性主义和社会工作的结合。女性主义中质性分析方法也可以被社会工作借鉴,用来发现残疾人、儿童、老人等其他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声音,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参考文献:
高红艳,关于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和方法论之争的思考,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6,第27卷第1期,147-151页。
孟宪范,学术自闭与“弱嵌入性”,光明日报,女性研究的方法论问题,2004.11.23。
沈奕斐著,被建构的女性——当代社会性别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的本土研究与经验(上、下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吴小英,当知识遭遇性别——女性主义方法论之争,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1期,30-40页。
王志勇,援用与批判——试论后现代视阈下的女性主义,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9-13页。
Mies,Maria 1983,“Towards a Methodology for Feminist Research.” in Theories of Women’s Studies, (ed.) by Gloria Bowles & Renate Duelli-Klein, Routledge & Kegan Paul.
Mason,Sally 1997,“Social work research: Is there a feminist method?”: Affilia;
Reinharz , Shulamit 1983“, Experiential Analysis : A Contribution to Feminist Research.”in Theories of Women’s Studies , (ed. ) by Gloria Bowles & Renate Duelli-Klein , Routledge & Kegan Paul.
William G. Brueggemann 1996,The Practice of Macro Social Work by Nelson-Hall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