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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方法

程款 口述史三题——怎样采集和解读

2010-04-18 作者: 程款

口述史三题

——怎样采集和解读

程款

社会史研究的视野,把以国家精英、王朝活动为中心的政治史研究扩展到了广袤的市井和乡野的社会生活。研究者试图从社会中层和基层的角度来观察国家的制度和活动、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以及什么样的关系和活动影响社会的发展或不发展等问题。这种视野调整,导致理论概念和史料资源的变化。怎样获得存活在社会生活中的丰富的口述史料和怎样解读这些史料,成为社会史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笔者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参加了几次近代华北村镇社会史的田野调查,在此谈三点体会。

一、问题预设和价值预设

这是调查方案实施前的两种预设。问题预设,是指研究者将自己的目标尽可能细化为普通民众熟知的、便于言说的话题,比如家族、人口、土地、产量、灾荒、战事、村镇组织、基层领袖、物价粮价、祭神求雨、庙会节日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现象层面或存在层面而并非因果层面上的预设,或者说,它们通常只涉及"有没有""这样还是那样""这时还是那时"的设问,而且要随着调查的进展对这类问题及时地作出调整。从这类预设出发可能获得许多自然的、发散的和零乱的史料碎片,需要研究者细心整理,发现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作出自己的解释和判断。

不过,这是一个重新审视历史的过程。如果我们坚持社会史的观察立场,而不是满足于将这类材料去作为既成的某种历史成果的证明和填充的话,那么我们在作出问题预设的同时,最好是不急于开列与之相对应的价值预设,或者说,我们所提的问题,应避免对相关史实之重要不重要,可信不可信,乃至是非、善恶、进步反动的先见。一个特定的基层社会的制度和人事,同正在运行的国家系统的关联非常复杂。进入口述史领域,那些以往隐身在历史舞台之下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才浮现出来,当我们没有理清这些人和事形成怎样一种结构关系,他们在一个特定区域各自所处的位置,扮演了什么角色和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之前,对他们的评判应当十分慎重。即使是将影响了中国近代史全局的重大事件落实到地方层面上,它对某个局部的社会秩序,某种具体的权力网络,也可能由于外来力量和地区特性的差异而发生不同的效果:震荡或平静,凝聚或流动,调适或紧张,冲突或改造,等等。因此,我们也未必能够用适合于全局的因果关系或整体评价来作出局部的因果或价值类推。

比如,当我们对晚清年间基督教会渗入的一批华北村镇进行追踪调查时,情况就非常复杂。19世纪60年代之后,许多地方的既成组织和力量,如家族、保甲和团练,体制外的拳会和民间的越轨教派,以及本地人和外来人等等,被教会的介入激活,进行重新结合和改组,改变了当地的秩序。这些组织和力量同代表国家权力的州县衙门之间,也出现复杂的互动。在那些家族制度发达,一姓或数姓控制了局面的村镇,教会或流动的越轨教派被筛选或者被排斥,通常是作为弱势群体而不足以构成对秩序的威胁。这类地方的大型民教冲突,往往同时带有大姓之间权力争夺的复杂背景,和由于外国政治力量的干预和地方政权控制举措的失当所致(如山东南部)。在另一些地区,教会变外在为内在,以道德形象和慈善事业参与了当地社会的整合,得到了当地居民的认同,从而在民教关系上表现为从扦格走向秩序的趋势(如顺天府的大兴、房山一带)。在第三类地区,家族和士绅力量薄弱,他们启动和联合本来也是属于异端的拳会和教派,共同抵制异端性更甚的外国教会。重新组合起来的几方力量,对当地有限的物质资源和人文资源展开激烈争夺;而地方政权职能滞后,不能调适日益多元化的集团利益和整合日益复杂的权力关系,于是这些地方,往往成为晚清教案频发的"地震带"(如直东交界地区)

社会史调查,就这样使历史分层化,立体化了,从而使我们对于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个案回应的认识,对于作为局部的某一个地方和作为整体的国家之间关系的认识,渐趋于深刻化。这项研究的长远目标,是通向一种对"总体历史"的认识。

如果抱有这样的目标,再回到社会史调查的人口处,那么,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调查预设的审慎:问题预设宜细,价值预设宜宽,以利于对于过去的社会的重新审视或深化既往的研究成果。而如果抱有某种先见,那么在一场研究者预设了某种暗示的对话中,具有丰富阅历的老百姓,可以做到你需要什么他们就给出什么。这样的材料来自民间,也失去了民间。

二、集体记忆的热点和凉点

口述史是一种集体记忆。它和任何的历史记录一样具有断续性,不可能"再现"已逝岁月的原本。集体记忆有自己的热点和凉点。所谓热点,是指在地方上反复被提及的、为口述者乐于言说的话题,如他们个人或所在村镇曾经拥有过的荣誉或遭际过的挫折--主要表现为那些在平淡的村镇生活中或个人经历里起过重要作用的人和事。同这类由戏剧性的人物或短促的事件所构成的故事相比,那种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日常生活,反而由于其自然与平淡而���往为人们所不屑一提。这样两类记忆,显示出我们通常读到的口述史的特性。

成为热门话题的村镇故事被反复口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版本":起因、情节、过程以至于结局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比如,义和团史的研究者,曾经对激发这一重大事件的一个村镇事件--山东冠县梨园屯民教争夺玉皇阁所造成的长期的冲突进行过多年的追踪调查,采集到各种各样的说法。按当地教民的叙述,他们的先辈为了有一个公共活动的场所,和村民订立过"分家"协议,双方分别得到了庙基和庙地,教民将这块庙基捐给(或卖给)了外国神父来建立教堂。当地一般民众在叙事里也说到这一次"分家",但强调事先不知道教民有废除庙里的神像并改庙为堂的预谋,教民既没有和大家商量,又私分了神父买庙的银子。这两类口述,各自又有过程和情节上的种种差异。现在这段公案的真相已经基本上被研究者理清,但值得注意的是支持上述不同叙事的心理和观念:教民通常强调"分家"契约的正当性,而略述外国教会依靠政治权力和外交手段,执意改庙建堂的进攻性;平民虽然认可庙产在村内从权分割的既成事实,但强调这类村落公产不容外人(何况是洋人)占有的惯例,所以他们认为有理由推翻至少是修改原有的"分家单"。至于对当地某些教民领袖的口述,则更有种种相异的道德评价。这些不同的叙事表明,口述史中存在对于经历的某种重塑性,人们记忆中最深刻的情节,是同他们关系最为密切的那一面;由于人们在事件里处于不同的位置,从而在他们的记忆中也溶进了各自的叙事角度、利益取向和价值观。在分析类似的故事时,我们还注意到这样一种村镇文化现象:并不是每一个村镇居民都均衡地占有口述史料的资源,在各个村镇,通常只有少数善于讲故事的人。他们受过一定的教育或者热心于乡土掌故的搜集。他们为本地发生过的重要事件和活跃过的中心人物作证,作传,作注,把乡土的历史传给子孙后代。他们又是村镇社会接待来访者的代表,研究者通常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批被居民和干部推荐出来的村镇文化精英。他们的叙事,包括自己的经历也包含对平日收集到的材料的转述;而在若干完整的生动的故事里,又不仅仅限于叙事,而且讲解所述的人和事,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历史研究者的"方法":分析所叙事件的因果并进行解释和评价。这类故事,在当地传统的种种说法中,往往成为一个占主导地位的说法。

如果借用柯文教授《历史三调》的概念来进行分析,似乎可以这样看:那些经历了过去(或有能力转述过去),又了解了结局的口述者们向我们提供的,并非完全是杂乱无章、方向不明的材料,他们口述的"经历",多少已经"事件"化,甚至在某些特定的年代中也已经"神话"化了。这个看法并无贬意,社会史研究者所依据的大批宝贵的材料,是乡镇文化精英们积累和保存下来的。他们的叙事,饱含着对乡土的感情,形成了记忆的传统。我们要留意的只是,由于人们的社会位置不同,即使是在第一手的口述史中,也可能存在口述者对其经历的有意无意的改塑。

同主要由乡镇文化精英承担本地大事要人的口述现象相比,每一位成年居民--男人和女人,都拥有普通人怎样过普通生活的素材,而且,由于他们的角色和性别差异,又具有各自的发言优势。但这些材料,属于民众身在其境、熟视无睹的世界,因而经常被他们自己所忽视而成了口述的凉点。例如,每个村庄都在代复一代地分产析户,我们在调查时,如果不同村民们详细讨论,常常被他们几句带过。然而,各种各样的表现多子继承制的分家个案,从动机、方式、仪式到后果的生动记录,正是中国社会史上的一大关键问题的碎片化,它与土地私有、集约的小农经济、家族结构的发育程度、男女两性的不平等地位、早婚多育的习俗、强固的平均主义心理等等,都有密切的关联。

当我们再将相关调查从乡村推向集镇时,同样会发现商业社会也在重复着农业社会那种"富不出三代"的逻辑。比如我们调查的运河边上的天津独流镇,在近代有300多户商号,但经得起世事沧桑的百年老店寥寥无几。从商号内部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分家和败家。商人们的诸子成年以后,要在族长和岳家长辈的主持下,平均分割包括作坊、铺面和流动资金在内的全部资产。第一代资产积聚的终点是第二代重新分散的起点。再加上某些铺号不善于经营以至出现"败家子"--按习俗惯例,老板及其亲属可以随意到柜上"支钱""败家子"支钱挥霍成为风尚。这种惯例,使商号的流动资金和现代意义上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本的概念相去甚远。如果再和日本不分家的家户经济共同体制度,乃至和韩国由长子一人继承大部分财产的分产制度相比较,像独流镇这样的惯例有没有或者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资本积累和早期现代化的启动等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古诗云:"夕阳芳草寻常事,解用都成绝妙辞",社会史的研究,不限于注意地方事件和整体历史的关系,也要从最细微、最普遍,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制度和活动中,寻找出影响整个民族和国家发展路向的巨大力量来。

三、叙事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

在相关材料中,由于叙事人和事件的关系不同而产生几种不同描述的情况是常见的;特别是发生在不同时段的叙事,这种描述上的歧异可能更大;即使是同一个叙事人,由于叙事背景和个人观念的变化,当他分隔几年、十几年再复述同一件事情时,也可能出现描述的差异。那么,怎样从记忆的真实里发现历史的真实呢?分析各种叙述直东交界义和拳首赵三多出身的材料,也许能提供一些经验。1898年赵起事时,一位传教士的通讯说他是"小地主"1927年,曾任冠县知县的曹倜回忆说,他听人讲过,赵"家有良田四顷,并开商店";到60年代至80年代研究者的相关调查中,当地居民(相当一部分是赵的本家)则批驳曹倜的说法,认定赵是一位仅有几亩地或10亩地的"赤贫农"。在60年代以来的这些口述里,有两条材料值得注意,一条是曾跟随赵起事的郭栋臣回忆,他说赵赤贫,同时也讲到赵的爷爷是穷秀才,父亲和本人佃种土地,本人和儿子们又依小工商为生,"生活剩余,不置家产,疏财仗义";另一种是赵的一位本家回忆,他讲赵有二三十亩地,曾做面食买卖,后来卖掉了一些土地。这条材料没有涉及赵家是否租佃土地的事。而在当地,佃地或者当雇工的不一定都是最贫困的农户,也有由于家庭劳动力剩余或者劳动技术高明等原因。

这两条材料的特点:叙事都比较细致;叙事人和赵的关系密切,郭更是事件的经历者;他们以崇敬的态度谈论自己的长辈;他们是在一个强调阶级成分的年代,并且有可能是在调查者核对曹倜回忆的场合中叙事的。这些条件特别是叙事年代的限定,使两位叙事人对赵的家史和他的地亩财产绝不会夸大。二三十亩地,兼营小工商,生活有剩余,应当是赵氏家产的一个最低数额和生活水平的可信的描述。在没有发现传教士通讯的旁证之前,我们大体上可以推断赵不是大户,也并非赤贫,他出身在一个由下层士绅转化为农民的家庭。郭栋臣讲他仗义疏财,不置家产,这样看来赵的卖地也未必是家道中落,而很可能是出于他那种广泛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或者说,他是将有限的物质资源转化为对自己更有价值的人文资源。

还可以说到的是,由于两位叙事人的特定位置和叙事的特定年代,他们谨慎地谈论赵的财产,但不排除他们会夸大赵的业绩,如郭栋臣讲赵暗有口号"灭清复明"等等,在没有更多的材料印证这类叙事时,我们的判断应当十分慎重。相反,那些来自赵的对立面,或对赵的活动不大以为然的回忆,其中对赵作出正面肯定的部分,则不至于夸大而相对可信。这里,需要研究者有一种反向的思维。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用三个要素来判断口述史料的真实性:1.什么人在回忆,他是事件的经历者还是转述者;2.他们在什么年代、什么场合回忆;3.他们同所叙事件是什么关系。综合把握这几个要素,可以提示我们考虑叙事人的立场、利益及其说话趋向,找出口述史中可能被隐藏、重构、夸大或缩小的那一部分内容,从而力求达到回忆真实和历史真实的统一。

以上几点是经验浅谈,也受到相关口述史理论研究的启发。不当之处,祈望指正。

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

行龙

时代前进的步伐呼唤新兴学科的诞生。近20年来,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范畴和命题已被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社会科学等跨学科领域所共同接受,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也许是因为经济学更加贴近社会现实的缘故,在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已成为名正言顺的二级学科,而历史学界对此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人口、资源、环境的变迁与人类历史共生共存,其中可以研究和总结的内容非常丰富。近十余年来,尽管史学界对中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就,比如中国人口史的研究可谓方兴未艾,成就斐然。但是,这些研究不仅主要局限在历史地理学、人口史、经济史等有限的专业领域,而且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着分而治之的"两张皮"现象:一方面罗列人口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展示资源、环境问题。事实上,人口、资源、环境���者是一个系统体系中的有机组合,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正是这门学科的生长点所在,也正是这门学科最核心的研究对象。

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人口、资源、环境史,就是要将人口、资源、环境纳入社会整体变迁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人口、资源、环境的变迁不仅与人类历史的变迁紧密相关,而且对历史的发展有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和作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谈到西班牙种植主为在古巴获取咖啡树的高额利润而不惜焚烧森林,结果使沃土变为赤裸裸的岩石时指出:"在今天的生产方式中,对自然界和社会,主要只注意到最初的最显著的结果,然后人们又感到惊奇的是:为达到上述结果而采取的行为所产生的比较远的影响,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在大多数情形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变迁及相互影响的历史相当久远,其中既有相互协调发展的历史时期,也有人口膨胀、资源缺乏、环境恶化的不协调发展时期。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运行机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态效益,揭示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平衡之间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性,总结中国历史上在此方面(包括理论的和实践的)经验教训,正是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的主要内容。

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就方法论而言,就是要充分利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强调社会科学和一些相邻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的相互交叉与渗透,是当代社会史研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它不仅注重史学家利用其他相邻学科的成果和方法来研究历史,而且提倡史学家与其他学科的学者一起对历史进行多学科的研究。"他们认为更重要的是在每个具体研究中使用各种方法、手段和途径,使其融为一体,从而事实上推进史学研究。对于史学家而言,这种跨学科、多学科研究的能力本身才是至关重要的。"人口、资源、环境并不是三种互相割裂的社会和自然因素,也不是三种因素的简单组合。作为一个整体,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是一种有机的组合,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运行机理相当复杂,可以说,人口、资源、环境史本身就是一个交叉的边缘学科。正如人口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并不等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一样,历史地理、人口史、经济史的研究也不可能代替人口、资源、环境史的研究。只有充分利用和吸收相邻学科,尤其是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人口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并将此运用到具体的研究实践中,才能使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走上正确的方法论途径,另外,年鉴代表人物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和方法,也是我们研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应当引起重视的。这是因为:并不像革命、灾害等"事件"那样,人口、资源、环境的变迁都有一定的周期性,甚至相对稳固性,只有将此放在"长时段"的历史视野中观察,才有可能洞悉其变迁及其轨迹,否则见木不见林,很容易出现认识上的偏差。

关注现实,鉴古知今是历史学的重要社会功能。历史学不应局限于让史料说话的实证史学,而应是由历史学家提出问题的史学,年鉴派学人将此概括为:"问题史学",用布洛克的话说就是:"通过过去来理解现在,通过现在来理解过去。"历史与现实奇妙地沟通,现实的中国与历史的中国紧密粘连,史学工作者只有深入到火热的现实生活中,只有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使历史学走出史学界,才能撰写出无愧于时代和社会的历史著述。

从社会史角度研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言而喻。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在21世纪的中国史坛必将占有其应有的地位。

1987年,联合国世界发展与环境委员会主席布伦特兰(Brundtland)女士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指出:"从宇宙中,她们可以将地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认识和研究,它的健康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健康。"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建立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整体的不协调正是由于区域不协调逐步造成的。从区域的角度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发展的机理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

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是一门新兴的、综合的交叉学科,既没有现成的理论与方法可以直接利用,历史文献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又无从谈起,应当说也是一门难度较大的学科。从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多个区域的具体研究,然后再逐步进行整体的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是一条实事求是,符合研究规律的路径。事实上,在史学研究的选题中,个别与整体、微观与宏观只是相对的,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具体领域的探讨,就不会有一般的史学成果。史学研究的学术价值,也不是全由选题角度的宏观与微观,个别与整体所决定的。相对于特定国家内特定的地域研究而言,全国性范围的研究可以说是宏观的、整体的,但相对于跨国界的世界范围的研究而言,全国性的研究又只能是一种局部的、微观的研究,并无绝对的宏观与微观之分。地域的研究,不仅有促于整体的研究,而且可以验证整体研究的论断,正如巴勒克拉夫所言:"微观分析方法使我们有可能检验辛勤劳作的历史学所提出的那些人们共知的论点,而且证明这些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不充分的。"

仔细审视西方社会史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地域社会史与整体社会史互相渗透,并行不悖。年鉴学派的许多代表人物,如费弗尔、布罗代尔、古贝尔、拉杜里等,其代表作品也大都是区域性的。在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中,70年代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心观"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将中国按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展开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黄宗智先生的《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都是区域研究的典范。宏观着眼,微观人手,一定程度上是任何一门学科都应遵循的基本研究方法,"重要的是在每个具体的研究中使用各种方法、手段和途径,使其融为一体,从而事实上推进史学研究。"

从区域角度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的研究,他们感到山西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区域。

历史上,山西地区不仅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而且是人口相对集中,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就人口总数的演变来看,自班固《汉书。地理志》出现最早的该区人口数字,直到清代乾隆年间,除去辖区盈缩,重大灾害,战乱因素外,山西人口总数没有超过口8万,其中明代以后人口总数稳步增长。乾隆中期,人口总数突破1000万,光绪初年自然灾害前达到1600余万,是为解放前人口总数的最高水平。1969年突破2000万,20世纪90年代初期突破3000万。整体来看,与全国人13总数的演变一样,越到后来人口增长的速度越快。但山西人口发展也有其本身的特点,比如:经过元末明初十余年的战乱、全国人口总数有所下降,尤其是中原地区人口亡失最为严重,而山西此时少受战乱,灾害侵袭,人口一直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这正是明初大规模"洪洞移民"的基础。进入近代,经过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国战争,全国人口,尤其是人口最为稠密的东南诸省损失惨重,直至建国初期1953年人口普查,东南数省人口总数仍不及19世纪50年代初期太平天国战争前的水平。而山西人口在整个近代仍然是一个继续增长的趋势,其间最明显的下降,不是战乱,而是光绪初年的自然灾害,而此次"两百年未遇之天灾"与生态环境的恶化不无关系。另外,历代山西人口的外迁,周边地区向山西的迁移(尤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口迁移),与当时的资源与环境状况都有联系。从人口结构来看,明清以来商业人口明显增多,近代以来男多于女的性别比例,也都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明清以来形成的外出经商浪潮,"土狭人稠"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山西的煤、矿资源在全国属手丰盈之区,但其他自然资源、尤其是对农业生产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土地和水资源却是相对匮乏的地区。重要的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十分有限的历史时期,丰富的煤、矿资源根本谈不上充分的开发利用,而土地和水资源的匮乏却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人们维持起码的生计。同全国其他省区相比,历史时期,山西人均占有耕地在全国属于中下等水平,但山西是一个平均海拔在千米以上的黄土高原,80%以上的土地属丘陵和山区,土地质量不仅不能与江南及沿海各省相比,而且同邻省也有一定差距。光绪年间,巡抚曾国荃曾经这样讲过:"查山西一省,山多地少,本非五谷蕃衍之所,雁门以北地多斥卤,岁仅一收。太行迤东则冈峦带土,颇鲜平原。其共推神皋奥区者,亦只太、汾、平、蒲、绛、解数郡,土地平旷,天气稍为温熙,而所属州邑仍有界在山陲,号称硗确者。"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此种土地资源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水资源的匮乏也是长期困扰山西社会发展的严重问题。山西境内河流数量有限,历史时期具有灌溉能力的仅有汾河中下游及少数支流,山区和丘陵地带,虽有一些地下泉水和山涧流水,但随气候的变化而无固定的源泉。"十年九旱"一直是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影响山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至今少数山区仍有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水资源的日趋紧张,不仅与人口数量增长,土地面积增加直接有关,而且与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的频发,以及整个生态环境的恶化有着明显的因果关联。

历史时期山西生态环境恶化的最突出表现是水土流失。山西境内有太行、太岳、管岑、吕梁、中条、五台和恒山等八大山脉,丘陵和山地占80%以上,仅有汾河中下游有少数小平原,大部分地区为黄土所覆盖。明清以来,随着人口总数的增加,土地的开垦速度明显加快,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甚至焚烧森林以取得地肥成为南北各地的普遍现象。研究表明,隋唐时期,太行山森林覆盖率在50%;元明已由30%降至15%以下;清代由15%降至5%左右;民国已降至5%以下。森林面积的减少,尤其是汾河上游山地森林的砍伐,引起土地资源的大面积破坏,土壤肥力降低,水土流失成为严重问题。水土流失不仅引起土地的大面积沙化,而且使汾河流域的含沙量急剧增加。河道、渠道的变更,由森林减少而引起的气候环境的变化,又加剧了旱灾及争夺水资源的各类"水案"的频发,这种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一直是困扰山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另外,近现代以来,随着煤、铁等矿产资源的开采,以及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发展,环境的污染也日益成为山西地区严重的社会问题,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应当重视的是,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有一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任何一种因素都有可能在一定历史时期起到关键的作用,或日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明清以来,山西人口、资源与环境发展不协调的态势突出起来,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即是人口总量的快速增长。这是因为,在生产力发展有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人口总量的增加就意味着社会消费总量的增加,要满足最起码的消费,维持起码的温饱水平、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开垦土地,扩大耕地面积,由此不仅引起土地资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日趋紧张,而且使生态环境日益脆弱,甚至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这是历史给予我们的教训。

工业化和技术革命的浪潮极大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但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也相伴出现。重要的是,这种问题在短期内并不会得到真正的解决。同样,中国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仍很严峻,如何借鉴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制定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人口、资源、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必须深思熟虑的问题,也是历史学家应当重视的问题。

近十年中国近代乡村社会流动研究综述

李丽峰

"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一个阶级向另一个阶级,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从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的位置移动。它包括了人们的身分、职业、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动以及人们在地理空间的流动,实质是指人们在社会结构体系中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它是任何一个社会结构在任何历史时期都存在的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代中国社会处于由传统的农耕社会向近代的工业社会转型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会不断发生重组,遂使社会流动凸现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随着80年代中期社会史研究的复兴,十多年来,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突飞猛进,成绩斐然。其中,有关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流动的研究,无论是出版的专著,还是发表的论文,取得成果的数量与质量,讨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都大大超越了以前的研究。因而对近十年的研究做一回顾和总结,对进一步推动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流动研究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一、社会流动与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是指"存在于不同的社会行动者之间的相当稳定的社会关系模式"。在一个社会中,社会流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相互因果关系。一方面,社会结构的性质决定着社会流动的状况,社会结构的变化引发了全面性的社会流动;另一方面,社会流动的频繁和加剧又促使和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定型新的结构的关键因素。借助于社会流动的新视角,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社会结构变动的历史脉络,在宏观的社会结构中,能更清楚地揭示社会流动的特征。姜涛对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的稳定性进行了初步探讨。他指出,自清代以至民国,乡村中的地主与农民已没有明显的社会等级上的差异。尽管中国乡村阶级结构中组成各个阶级或阶层的个体成分不断变更,中国乡村人口的阶级结构及各阶级占有的土地的比重,却始终是十分稳定的。其原因即在于在土地集中的同时还存在着反向的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的土地分散。江沛则指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整体性的变迁,农村阶层的剧烈变动:民初以后,士绅阶层的流失和20年代后地主、富农、中农和贫雇农间的分化和重新组合,是这一整体性变迁的一大特点。张鸣也指出,由于政治的恶化和农村的破产,20世纪开初30年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不正常的改变,自耕农大幅度减少,流民"兴旺发达"和土匪遍地。

在乡土社会中拥有乡土权威的绅士阶层,既是封建社会结构中社会流动的"交汇点",又是近代中国社会流动中演变较为激烈的集团力量。20世纪80年代以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学者们突破传统的近代史研究模式,在新的社会理论和方法的启示下,对于绅士阶层这个看似陈旧的题目,从社会流动的视角予以研究,在新的理论视野中获得新的认识。其中王先明教授的系列研究论文《近代士农工商社会结构的错动》、《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晚清士绅基层社会地位的历史变动》及其论著《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给予很多启示,可以说颇具代表意义。其论著从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互动关系人手,由近代社会结构的变动去探寻绅士阶层演变的历程,从绅士阶层的历史轨迹去把握近代社会结构变动的进程,指出绅士阶层在近代由封闭型流动发展为开放性流动,并分途流向其他社会阶层,最终在20世纪初年的结构性社会流动中由分化走向消亡,成为近代中国社会结构及其社会功能易变中的一个时代特色。

在近代中国社会,"""军人"由一种地位低下的单纯职业性集团,变成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力量。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甚至具有左右社会局势的巨大能量。作为近代乡村社会成员流动的重要流向,近代军人的崛起也受到了学者的关注。熊志勇以晚清时期""的角色突显为视角,探讨了军人社群崛起对传统"四民"结构社会所带来的影响。他提出,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迁,特别是近代军人社群的崛起和传统士人的边缘化,导致""""的角色的错动。近代军人进据社会主干并扮演社会领导角色,通过兵与士农工商的社会契合,逐步形成了士农工商兵"五位一体"的社会新程序。邓正兵从近代社会结构的变动人手,探讨了近代军阀产生的根源。他指出,在近代,传统的王统、道统、族统三维统一的社会结构发生裂变和衰败,在士阶层衰落,军人崛起并成为社会的权威中心时,新的三维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建立,军阀便自然产生。

二、社会流动与阶级分化

阶级分化是指"同质的社会阶级分解为不同质的两极对抗性的阶级或阶层",它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性的社会现象。在社会关系结构中,社会流动与阶级分化或阶级变动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二者有着历史发展的因果联系。阶级变动是社会流动的一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自由性社会流动只反映阶级变动的量变过程,而不会引起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另一方面,阶级分化又是结构性社会流动的最终结果,在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制度变革作用下形成的结构性社会流动,常常以强制力量促使某一阶级或阶层大规模地流向别的阶级和阶层,并造成两极殊分的趋势--由此导致剧烈的阶级分化。

陈亚平细致分析了近代华北农村社会流动,认为其总体趋势是下向流动:对广大小农来说,他们面临的是无产化半无产化的命运,而地主阶级稍有不慎,也会沦落到乡村社会的下层。江沛则指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阶层的剧烈变动主要体现在地主、富农、中农和贫雇农间的分化与重新组合上。乔志强、王建国则指出农民在近代也经历了职业上的变动:一是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其含义的精确化;--是农民离村转入城镇谋生,即"离土又离乡";三是农民未离开农村而从事其他职业,是为"离土不离乡"

在近代社会的急剧变动中,传统意义上的妇女因应时势,也开始发生变化。一些学者也特别注意到了近代乡村妇女的变动。乔志强、王建国指出,妇女的职业在近代有了突破性的发展,由传统的助理田畴、家庭纺织、操持家务扩展到了手工业、现代工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教育、艺术、政治等各个方面。池子华则不仅指出了近代历史上"打工妹"的人城途径和职业的多向流动,而且特别强调,"打工妹"进城打工,其价值远远超出"赚取工资"本身而具有非同一般的社会意义。

近代中国社会曾经发生过引人注目的"流民现象"--一种非常规的社会流动,并构成当时的一大社会问题。近十年来,学术界对此也特别注目。王印焕细致分析了1927--1937年河北流民问题的主要原因。他指出,帝国主义猖狂的经济掠夺,繁重苛酷的封建剥削,严重的人口压力与阶级分化,频仍的自然灾害、战乱、匪祸诸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共同导致了河北流民问题的严重局面。

池子华在分析流民现象过程中,以其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新颖的思维方式,将流民现象的发生同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近代农村雇佣关系的异质、宗族制度的分裂、社会的转型、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等联系起来,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可以说独具特色。同时,他亦分析了流民问题的产生原因及其双重效应:抛弃土地无序流动的负面效应和推进城市化近代化的正面效应。

三、社会流动城市化

城市化一词,"是指人口向城镇或城市地带集中的过程。这个集中的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个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充。"由此可见,其核心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这一流动不仅仅表现为农村人口在地理空间的流动和职业流动,同时也自然地意味着人们的身分和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动。王跃生《近代中国人口地区流动》以中国近代人口城乡流动为主线,论述了人口流动的形式及流动者身分、流动人口的归宿及地域构成两个问题。池子华借用"民工潮"一词,从早期民工潮的量化分析、动机和特征、结构及职业状况、多元复杂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描述了近代历史上农村人进城务工现象,不仅指出了其加速城市近代化进程的正效应,更提出了其引发了"城乡并发症"的负面影响。此外,有关社会流动与城市化的问题可见于人口流动与中国近代城市化的研究所已经取得的大量的研究成果,学界前辈对此亦有综合性论述,兹不赘述。

近代以来,农民离村问题日益成为中国社会严重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有关此问题的研究也屡见于各学术报刊。王文昌详细论述了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的现象及其特点、原因和影响,认为不能将现代化的"推拉"理论或"人口压力"理论作为解释旧中国农民离村的惟一依据和根本原因,导致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人数激增的直接因素是国内农业危机的急剧加深和苛捐杂税的加重、连年的战祸和灾荒的频仍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三方面,又受着一个根本因素的制约,即在国民党新军阀统治下,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农村的加紧掠夺。与农民离土的主因是农村经济崩溃的结果的观点相反,鲁西奇认为近代中国农民离土的主因,从原动力的角度而言,在被动方面,是农村经济的崩溃;在主动方面,则是都市与市场经济的吸引。即近代中国农民离土是天灾、人祸、经济压力、人口压力、经济吸引诸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某种孤立的因素很难导致农民做出离土的决定。彭南生则从城市社会问题突出的角度出发详细论述了近代农民离村的原因:既不是城市工业化产生的""力,也不是农村经济关系变更所产生的"推力",而是源于静态和动态的人口压力。王印焕则系统考察了1928-1937年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地域流向和职业流向,并指出了它所产生的双重社会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流人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又具有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大片土地荒芜以及助长社会动荡因素的负面影响。

四、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

作为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社会的变迁不是一个自发的自然过程,它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动而实现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之间的联系与前述社会流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联系一样,二者亦为非常紧密的相互因果关系。快速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引发了全面性的社会流动;反过来,社会流动的频繁和加剧又促使和加速了社会的变迁。许纪霖从近代中国变迁的角度细致分析了变迁中的各个社会群体:农村中传统的精英集团士绅阶层在变迁中走向衰落;等人阶层迅速崛起,时常成为中国社会变迁的抗拒力量;农民阶层也在变迁中"从幕后走向前台""从边缘走向中心",这一切又对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张静如等则分析了北洋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会变迁中的地主、军阀、农民等乡村社会阶级与阶层的变动。潘洵、杨光彦则简要回顾了抗战时期西南地区农村的社会变迁。他们指出,人口流动是抗战时期西南地区的突出事项,其中,不但包括其他地区向西南地区的人口迁移,也包括西南地区向其他地区的人口流动和西南地区内部的人口流动。乔志强、行龙主编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则不仅指出人口增长及其流动蕴含着华北地区社会变迁的丰富内容,而且具体地分析和再现了近代华北农村各社会阶层的地位联系状况,描述了在商品化影响下小农社会的分化与演变,进而分析了它对近代化的影响,同时也特别指出:近代社会是一个变迁中的社会,并且由职业变动所引发和表现出来。贺跃夫《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变迁:兼与日本士族比较》则指出了绅士集团与中国社会近代化的互动关系及其再社会化的过程。罗志田则以其深邃的历史眼光独辟蹊径,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观察问题,将社会流动同社会发展中社会体制的改变联系起来,指出科举制废除(废除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变迁)后,耕读仕进的上升性社会变动取向发生转变,在传统社会中居四民之首的士阶层不复存在,在近代向知识分子转化,原处边缘的军人和工商业者等新兴权势社群因"市场需求"而逐渐进据政统",比之更加突破常规的,是"游民""饥民"等新边缘社群对政治、军事的参与。

五、余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内近十年来有关中国近代乡村社会流动的研究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并出版了数部专著,不论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上,还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近十年来在一些问题上形成了定论,对尚未取得一致观点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在以前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对近代乡村妇女职业变动的关注,无疑是给近代乡村社会流动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可以说近十年的努力使中国近代乡村社会流动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毋庸讳言,近十年来的研究也存在有待发展的方面。一是研究中的不平衡。学者们的研究视点一个是聚集在近代中国社会流动中演变较为剧烈的集团力量--乡土权威的绅士阶层,一个是聚集在乡村社会主体--广大的农民阶层,而对农民阶层社会流动的研究,又大多是对农民阶层在地理空间的流动--离村或离土和非常规的下向层社会流动--流民现象的研究,对农民阶层本身的分化和重新组合的研究则相对甚少;对农村中与农民阶级相对抗的地主阶级的变动的研究却几成空白,笔者所见到的仅仅是一些诸如"20年代的华北农村,阶层分化主要体现在地主、富农、中农和贫雇农间的分化与重新组合上""地主阶级也转而投向近代的工商、金融等业,由乡居而为城居"之类的笼统描述。二是缺乏总体上的宏观研究。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近十年的研究绝大多数是对于近代乡村社会中各个阶级、阶层社会流动的专门论述,除乔志强主编《中国近代社会史》辟专章专节对近代中国社会流动,从流动的开端、原因、方式与特征几方面加以专门论述外(也还算不上是完全意义上的乡村社会流动的总体研究),就笔者所见,迄今为止,还尚未发现从宏观上进行乡村社会流动总体研究的专著或专论。三是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的研究有待深入。社会流动的产生,"一是人们为改变自己地位的驱使,二是社会经济发展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因此,作为社会的存续和发展的演变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的社��现象,社会流动不仅仅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动以及社会变迁密切相关,同时也与社会发展中社会体制的改变、人们的思想文化意识的变化相联系。近十年来中国近代乡村社会流动多是从社会结构和城市化近代化的视角予以深入研究,而从社会体制、思想文化意识的层面进行的研究则较为肤浅,还有待深入挖掘。此外,近代婚姻与乡村社会流动,乡村中地权关系的变化、近代新式教育对乡村社会流动的影响和推动,以及乡村社会流动的后果对乡村社会本身--如乡村宗族制度的影响或冲击等等,都是可以深入开展的领域。总之,乡村社会流动的内容和范围极其广阔,拓展空间甚大。深入研究和总结中国近代乡村急剧的社会变动,必定会将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推向更高的层次。

限于学识,以上综述与评论难免挂一漏万,不当之处尚祈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

王先明

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深人和拓展,乡村史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近年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里,乡村史的研究也初露端倪。但事实上,中国乡村史研究的发端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只是,20世纪前半期的乡村史研究及其对乡村社会、文化关注的热情,尚未获得持久和纵深的发展就湮没在具有极强历史指向性的"社会性质"大论争和高度关注政治、军事、事件史研究的趋向之中。其间经过半个多世纪,人们面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动,及其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独特的境遇,遂不能不对乡村史研究重新予以关注。

本文仅对近代史领域中的乡村史研究状况作一评述,并试图在历史回顾和学术研究的总结中,努力归纳出一些本人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以供学界同仁讨论和批评。

在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高速发展的工业文明正在疯狂地吞噬着农耕文明,乡村社会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作为整个人类摇篮的、绵延了数千年的带有中古韵味的原始村落正一个个地被五光十色的现代建筑群所取代。虽然中国迟缓的近代化进程远不及西方那样对乡村社会形成强劲的冲击,并彻底气改造了传统乡村结构,但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剧变中,乡村社会所受到的冲击和蕴积的矛盾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了。"旧时代的矛盾依然存在,新的社会矛盾又闯了进来,再加上外国侵略和天灾人祸诸种因素,农村问题成了引人注目的大问题。30年代,\'农村危机\'\'救济农村\'成为非常强烈的呼声;\'复兴农村\'\'乡村建设\'\'农村改进\'\'改革土地制度\',成为一股强劲的浪潮。那时几乎所有政党政派的政治纲领中,都有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主张"。因此,20世纪前半期,乡村的解体与对"乡土中国"的观察、探讨同步展开,以乡村社会结构、控制制度和乡村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史研究一度引人注目。

在乡村社会和文化上,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建设派,主张并极力实践以知识分子深入乡村社会的"乡村建设"运动。1936年梁漱溟出版了《乡村建设大意》(山东邹平乡村书店出版),次年3月又出版了《乡村建设理论》(山东邹平书店)。二书是他多年来发表在《村治》、《乡村建设》、《教育与民众》杂志上的研究中国乡村社会与文化系列成果的总汇,也是当时乡村史研究中影响较大的著作之一。

以救治乡村为宗旨的梁漱溟通过对中国乡村近代历史的考察,对造成中国乡村社会崩溃的根本原因做了分析;并对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进行了论证。当然,历史证明,梁漱溟将中国乡村崩溃原因归结为"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固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的所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也无非是破坏乡村"的论述根本不符合历史事实,他由此提出的"第三条道路""乡村建设的道路"也遭致了失败。但他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特殊性的认识,以及他提出的"跟着近代都市文明的道路学西洋而破坏了中国乡村""中国人学西方,只能是邯郸学步,并失故步"的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也还有警戒后人的意义。

对于乡村社会结构的研究,主要有30年代新生命书局出版的周谷城的《中国社会之结构》、《中国社会之变化》、《中国社会之现状》三部著作和费孝通的《乡土中国》(1947年上海观察社出版)以及吴晗等人合著的《皇权与绅权》(1949年上海观察社出版,1988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再版)等。周谷城的著作虽以古代为主,但其中专设了《变化篇》,以《帝国主义与产业革命》、《都市的发展》、《农村的崩溃》及《都市发展与农村崩溃中的军阀》等章节对近代乡村社会都有所探讨。《皇权与绅权》则从社会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导致的社会变化、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权力结构变化做了开拓性的研究。对于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乡村领袖角色、绅士在乡村社会中独特的作用、乡绅与乡村组织关系诸多方面,均提出了很多有创见的认识。注重理论概括和方法论也是该书的特色之一。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一书,通过农村的社会调查,详尽地论述了乡村社会结构,并涉猎家族、村社、社区和行政结构。作者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的结构理论,即"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的理论,对于中国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影响甚大。这些研究关注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特性及其发展规律,而且在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上融入了社会学的内容,因此给人以新的感受。但此类开创性的研究没能继续深入下去。

乡村社会控制制度的研究是当时的热点问题。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一书,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乡村社会控制制度--保甲制度的源流、发展和历史特征,是内容充实论述精赅的专著。虽然该书以整个"中国保甲制度"为研究对象,但其侧重点却是在近代乡村制度方面。认真分析,不难看出作者着力所在及其基本特色:其一,有关中国古代保甲制度内容的篇幅只占176(第一编总论除外),而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内容却占到300多页。其二,内容上采取略古详今的论述方法,对清代以前的各代保甲制度,择要论述其设立状况、编制方法、组织机制等。而对清代的保甲制度则论述颇为周详,从行政区划、乡村制度、保甲政策、乡村组织、保甲编查、户口编审、保甲组织方式的具体演变、保甲制度的内在结构、清人对于保甲的各种论说和具体实施情况、民国时期各地的保甲运动等方面均做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其三,注重乡村区域社会的实际状况的区别,而非以一概全。比如,作者对如此幅员辽阔的乡村社会,经过研究认为清代乡村区划标准可区分为三类:一是内省乡村,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保甲,以期彼此互相牵制;二是回、苗"诸族所居之新疆、青海、西藏及云贵川桂诸省边境之地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土司土官佐领明白克等半官半民之酋长制度";三是满族、蒙族"所居之东三省及内外蒙古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设立台站、章京等半官式之小吏,专事卫护震慑"。而保甲制度则是清朝行之内省乡村的"严于内省而疏于边属"的乡村制度。其四,对保甲制与乡村组织的内在联系及其二者的相关性做了尝试性探讨,并对清代乡村中各种组织形式的名称、系统,乡村首领与保甲长之间的关系等做了必要的疏理。当然,该书的不足也是明显的。比如用保甲制度来概括自周至民国的乡里制度,就过于牵强,因为保甲制度的真正实施是从宋代开始的,其资料的引证也有不规范之处等。还有一些结论性的错误,如将里甲制混同于保甲制,或认为"里甲之形式,实不过保甲组织形式中之前一阶段耳"等。

同一课题的研究著作还有黄强的《中国保甲实验新编》(正中书局1936年版)。比之于闻著而言,黄著在资料、体例和研究内容上,均显单薄。不过,黄著更带有强烈的现实性,它一方面将中国乡村制度的考察与欧、美村制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尽量总结出中国乡村制度的特点,并力求在吸纳西方村制的基础上改造中国乡村制度;另一方面又将保甲与乡约、村公约以及保甲制的各种类型进行对比研究,以求探寻出符合现实需要的保甲模式。第六章"保甲在中国现代政治上之需要"更是点明了该书指导现实乡村制度建���运动的主旨。

由此,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也渐为人们所关注。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们分别从各个方面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进行了探讨,如匈牙利人马札亚尔《中国经济大纲》(新生命书局1933年版)对中国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研究;王仲鸣《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运动》(上海平凡书局1929年版)对于农村贫困化和农民离村问题的调查与研究;薛暮桥的《中国农村经济常识》(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35年版),立足于乡村土地占有状况,对农村社会阶级结构做了相当深入的分析;陈翰笙在《广东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中山文化教育馆印行)一书中,就农民离村问题与农村生产关系、生产力问题做了探讨。

可以看出,当时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大都是在"乡村危机"的急迫呼声中,本着改造乡村、拯救乡村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立足于现实的需要进行相关的学术研究,其出发点原本不错。但当时多数的研究,带有过于急功近利的现实功利性,并且将学术研究本身完全服务于不同的现实政治需求,这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近代中国乡村史学术探讨的深入和持久。

1949年以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土地问题和农民领袖的评价上。即使极少数成果涉及乡村问题,也都是在土地占有关系和农民生活贫困化的框架内打转。可以说,一直到1986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至,真正的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一直处于冰冻期。正如一些学者已经看到的,"1949年后,一段时间内,当我们在巩固或重建乡村社会时,乡村社会的研究也就中断了;而80年代以来,乡村社会解体过程重新启动时,这正是包括\'乡村社会史\'在内的社会史研究再续前缘、愈加繁荣的时期。其中绝对有一种乡村情结在"。社会史研究的启动,使中国近代史研究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并且随着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和城市史研究取得的成就,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再度出现就具有了一种学术发展上的必然性。

20世纪90年代后,近代乡村史研究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史学杂志和相关的专门学术刊物发表了一批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史学月刊》甚至推出了"乡村史"研究专栏。更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相当一批有分量的近代乡村史研究论著纷纷面世,如魏宏运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冀东农村调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程歉的《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朱德新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王先明的《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朱玉湘的《中国近代农民问题与乡村社会》(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张鸣的《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孙泉等著《强权与民声:民初十年社会透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张静如的《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孙达人的《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苑书义等著《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乔志强等著:《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郑大华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2030年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等,由此构成了近代乡村史再度复兴的主要标志。综而观之,近年来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近代乡村市镇及经济状况。这方面的成果较多,主要有:谢放:《辛亥革命前的四川富农经济》(《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3),王天奖:《近代河南农村的高利贷》(《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2),单强:《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研究》(《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徐浩:《清代华北农村封建剥削和农户工副业生产状况分析》(《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吴存浩:《中国农业危机表现及特点试论》(《中国农史》1994年第133),傅建成:《二十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家庭生活费用分配结构分析》(《中国农史》199413卷第3期。),刘克祥:《甲午战争后的农村换工劳动及其向雇佣劳动的转变》(《中国农史》1992年第1),万灵:《晚清至抗战前常武地区的农村经济》(《中国农史》1991年第2),章有义:《海关报告中的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力状况》(《中国农史)1991年第2),郑庆平:《论中国近代的地租剥削及其发展变化特征》(《中国农史》1991年第2),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地租形态研究--近代华北平原租佃关系探索之一》(《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3),曾业英:《日伪统治下的华北农村经济》(《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3),陈晓鸿:《本世纪前期陕西农业雇佣、租佃关系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等。

研究者的选题尽管各有不同,但从"社会史"的角度来探讨乡村问题却成为人们的研究取向。一些研究成果中的理论视角和方法,也给人以某种有益的启示。单强《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结构研究》是近代乡村区域史研究中很有特色的论文。论文利用了社会学的结构一功能理论和社会史的方法,对近代江南乡村的市场进行了总体考察。在具体数量统计基础上,作者概括出近代江南乡镇市场与华北乡镇市场密度比较的、市场的分类及空间结构类型等;同时对乡镇市场的经营类型及其社会、经济功能等也做了较详尽的探讨。论文认为近代江南市场体系从层次结构上可以分成农村集市、乡镇市场和城市市场三种体系。其中农村集市是整个市场体系的最基本的层次;乡镇市场上连城市,下通集市,成为城乡商品交流的桥梁,处于中级市场的地位。城市是现代工商业中心和金融信息中心,拥有十分完备的全方位市场功能。近代江南乡镇市场不仅面广量大,其专业化趋向也日益明显,而庙会与茶馆交易以及市场经纪人的活跃,为人们透视江南乡镇市场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乡村史是具有区域性特征的研究领域,因而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启动,一开始就是以区域研究的特征出现的。从翰香《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清末民初华北平原冀鲁豫三省的农村》一文,以"各个地区的经济长期处于高与低、快与慢,发达与不发达等等不同水平之上,而每个区域又无不按照自己的特点在中国历史的总体进程中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为前提,强调"分区逐个考察,当是描绘中国这个大一统社会总体的必备的基础研究"。据此,从文首先详尽地考察了华北三省区农作物的共同特点、作物结构及其近代变化状况;其次对于三省区经济作物的专门化倾向、商品化程度、产地市场做了分析;最后深入地剖析了促进三省区乡村农产品商品化的内外因素,并就其对于全区域的重大影响做了说明。

对于华北乡村区域的研究思路及其主要成果,集中在从翰香主编的《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一书中。这是迄今为止,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中具有相当学术深度的专著。该书对近代乡村市镇的形成、发展及市镇的社会、经济功能等做了比较精详的研究,认为从19世纪末到1930年,三省乡村已有工商市镇2248个,它的勃兴标志着乡村经济的兴盛和商业化的长足发展。促进近代三省乡村市镇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代交通特别是铁路的兴建,二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即农业生产和农村手工业的增长。而且,通过对三省谷物生产总量与亩产量的研究和对三省手工业经济研究,基本展示了三省乡村早期工业化的状况。可以说,三省乡村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农村工业的发展为市镇的勃兴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大量工商市镇的存在又反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市场化生产活动。

钟文典的《近代广西圩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是专门探讨乡村与城市连接点--圩镇的著作。除了从圩镇的发展变化、分布、层次功能等方面对影响广西城乡社会的圩镇进行综合考察外,该书还从横向方面对圩镇与农业、手工业、矿业、交通、广东商人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是近年来研究近代乡村史与城市史的角度较新颖、内容较厚实的一部著作。

近代乡村社会中的高利贷与封建租佃关系是民谣所说的"穷人身上两把刀"。以往的研究在封建租佃关系方面较为充分,而对高利贷(尤其对华北地区的高利贷)的探讨则十分欠缺。王天奖的《近代河南农村的高利贷》以近代河南乡村高利贷的肆虐情况为代表,对北方乡村社会的高利贷问题做了十分有意义的研究。首先,该文对近代的高利贷在中原乡村地区更为滋盛的具体状况做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并对形成这一现状的社会原因及经济条件做了深入分析,认为它的出现既与广大农民生活的贫困化密切相关,又与近代社会特定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此条件下,"对于经济力量特别薄弱的河南农民来说,借高利贷就是其惟一选择。统计数字表明,越是经济作物种植较多、商品经济���展的地区,高利贷的剥削率就越高。"其次,对北方乡村区域的高利贷形式做了较为周详的论述。如作者认为,按借和偿还手段来区分,高利贷有四种形式;按借贷条件来区分,则可分为三种。再次,立足于近代社会形态的变化,作者对高利贷者的社会构成做了有意义的研究。与鸦片战争前不同,近代河南乡村的高利贷者中由官府扶持的典当业急剧衰落,而由地主、商人等组成的一般高利贷者队伍则愈加发展,而且随着其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变化而发生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变化。同时,高利贷者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发生相应变化,他们在乡村各种自治机构和地方武装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后来的区、乡、保等乡村权力体系和乡村文化、司法方面拥有了广泛的权力。此外,高利贷者队伍中开始容纳了外国商业资本、洋教士、本国的城市金融资本、新成长的民族资本等力量。最后,对高利贷的社会作用也做了不同于以前的分析。作者认为,虽然高利贷对近代社会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作用也是明显的,但具体来看,它对资本主义新经济的成长尤其在国内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面也起过某种促进作用;通过高利贷不断增殖变为资本的货币财富,也有利于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等。

2.近代乡村社会结构、乡村政权及人口研究。从社会史角度探讨近代乡村社会结构、政权结构及人口结构的成果也比较集中,论文有李喜所的《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历史研究》)1982年第2),刘耀的《近代中国农民的阶级属性问题》(《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历史研究》1991年第5),王笛的《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3年第1),王先明的《中国近代士绅阶层的社会流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晚清士绅阶层社会地位的历史变动》(《历史研究》)1996年第1),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研究及展望》(《历史研究))1998年第4),姜涛的《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等。

《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一文,以100多种地方志资料为基础,从阶级结构、政权结构、经济生活、社会风俗等方面人手,集中讨论了辛亥革命后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可以看出,论文的视角还不具备"社会史"的特征,仍然是传统政治史、革命史框架下的深入和扩展,但它所关注的"农村的阶级变动""农村政权的演变""农村的经济生活"三个方面同不久即兴起的社会史研究的思路相通。这一特征与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相同,体现了近代史研究由传统研究思路向"社会史"转向的过渡特征。

王先明《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一文,采取了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流动"这一理论范畴的学术意义与价值、它与以往历史研究中常用的"阶级关系""阶级分化"诸概念的异同,讨论了近代居于乡村领袖地位的绅士阶层的流动状况、流动类型、特征及其对近代社会的影响等。这一研究集中体现在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一书中。该书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综合考察了近代乡村社会中绅士阶层的起源、属性、地位、角色;对近代绅士在基层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变动做了深入探究;从其社会流动、结构变动、绅商的形成、社会转型、社会分化诸多方面,系统研究了绅士阶层在近代社会中的变动状况。在近代乡村社会和绅士阶层研究方面,这是第一部专门的研究著作。

在近代乡村社会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可以说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尽管赵著属于通史性质,其中大部分内容属于古代史,但其中也有不少内容涉及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乡村制度。该书尤其注意到乡村制度的近现代的历史演变、时代特征等,而且它所体现的社会史、政治史相结合的方法与视角,对于我们是有启示意义的。魏光奇《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一文也属于乡村社会制度方面。他认为,由于人口流动和土地产权变更,清代里社的组织和功能均较明代发生很大变化,且雍乾以后渐趋废弛。与此同时,由地方和自然村两级组成的乡地组织形成,它与里社之间存在着历时态沿革和共时态并存的复杂关系。主要职能是催纳田赋,分派差徭及应付官差。从长时段角度看,里社的衰落和乡地的产生反映了秦汉以后国家日益强固、社会日益散弱的社会结构变化趋势,为近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建立留下了消极与积极的双重历史遗产。

王先明、常书红的《晚清保甲制的历史演变与乡村权力结构--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社会控制中的关系变化》以新的视角对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变动做了研究。文章认为,保甲制是清王朝实施乡村社会控制的主要制度,但在乡土社会权力制约下,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的延伸屡受挫抑。在近代社会变动过程中,清政府借助各种机遇,试图将国家权力深入乡村社会,却终未成功,却反而造成清王朝在乡村控制的相对"萎缩"。也正因为如此,这一结果恰恰又成为清王朝利用"政治近代化进程"大幅提升专制国家权力向乡村伸延的主要动因。因而,进人20世纪后的乡村权力结构,就开始突破了传统制度的框架,在"政治近代化"的话语中,加大了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扩展的力度和深度。

在近代乡村人口结构研究方面,主要有姜涛的《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等。这方面的研究又分别集中在他的《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和《历史与人口--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两部著作中。姜涛系统考察了清代至土地改革前中国乡村社会人口结构状况,通过历史对比研究,认为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城乡人口比重,"竞与一百多年前包世臣的结论惊人地一致,就不仅仅是一种巧合了。

也就是说,中国传统人口的城乡结构具有其内在的稳定性。正是这种相当稳定的人口城乡结构,使得中国城市的发展于古代曾长期居于世界的前列,而在近代以来却一直落在后面,并进而成为世界上城市化程度最差的国家之一。"至于近代乡村人口结构长期稳定的原因,姜涛认为,近代以来缙绅地主特权垄断地位削弱,庶民地主大范围的发展,庶民地主与佃农、自耕农、半自耕农同属四民之中""之行列。因此,自清代至民国,乡村农民与地主.已没有明显的差异,拥有大量土地的富裕之农有能力养育更多的人口,从而增殖分化出更多的家庭。土地集中过程本身即已成为以后再度分散的条件,而失去土地的贫寒之家只能是宗嗣绵延的生存意义的失败者,正是这一"自然"的但却十分残酷的变动过程,保证了乡村人口总体的阶级结构上的稳定。

3.近代乡村社会文化研究。这方面的成果较少,但它所体现的学术价值和方向却令人关注。程歉、张鸣的《晚清乡村社会的洋教观--对教案的一种文化心理解释》颇具代表性。论文突破了传统的"教案""反洋教"研究模式,借助社会文化学方法和社会心理学方法,以近代教案为切入点,对于乡村民众视野中的基督教从其目的、行为、本源传播后果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考察。然后,又从文化心理角度揭示了如此洋教观所表述和所说明的深层内容。最后,对近代乡村社会洋教观的成因做了分析。文章认为,民教冲突的规模和烈度,不仅取决于西方教会如何做,也取决于中国民众对他们如何看。各种讹言和教会自身行为的交互作用,在人们内心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判断和思维定势,从而"讹传才会在一定程度上支配人们的行为",使"教案达到了如此的广度和烈度",因此,它既是乡村民族主义觉醒的一种表征,又为民族意识的近代化造成了障碍。论文的主题和方法论,似乎都具有一种新时期"史学"发展的趋向���意义。

晚清乡村社会在剧烈的变动过程中,传统社会中成型的教化模式不能不发生变动,与此相应的乡村民众的生活观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都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以往此类研究主题不是宏观的叙述,就是多集中于近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对乡村社会的研究几近于无。王先明、尤永斌《略论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的历史变迁》一文有助于这一方面研究的展开。论文认为,近代乡村教化体系的变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传统乡村教化组织流于形式;其二是乡村教化的内容开始发生变化。与传统乡村社会的教化体系的二元结构不同,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在教化组织形式、教化内容和教化主体上都呈现出多元化趋向。而且,晚清乡村教化体系变动的历史趋向,是以王朝对于基层社会控制的失控为标志的。清王朝逐渐失去了对乡村社会教化主体的控制,使得乡村社会的教化呈现出一种空前的失范状态。它同样是导致王朝走向灭亡的重要因素。

梁漱溟曾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近代乡村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他的"乡村文化建设"思想与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半个多世纪后,对于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的研究却又构成了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的内容之一。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即以其"乡村建设旨趣""乡村建设的思想基础""乡村建设的具体方案""乡村建设实验""乡村建设的争论""乡村建设的误区与现实启示"六个主题,对梁漱溟的"乡村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并对其历史作用和影响做了客观评述。近代乡村文化建设曾被梁漱溟看作是关乎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选择的重大问题,如果抛开其当时特定历史条件及政治偏见不论的话,我们没有理由否认中国乡村发展道路在整个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地位。因而,对于梁漱溟乡村文化建设的研究,其实也是我们深入探究近代乡村社会文化主题的重要一蚧。

4.近代乡土意识、农民意识与社会心理等研究。对于近代乡村民众的群体意识和社会心理研究的专题论文较少,却出现了一批很有新意的著作。周晓虹的《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一书,在文献研究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访谈的人类学方法,从个案研究人手解剖了百年来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演变的情状,成为具有社会史和心态史特征的研究成果。作者认为,一百多年间,农民文化被推为与现代性相对立的"旧传统",但包括农村和农民在内的中国社会最终还是在朝向现代的大道上迅猛迈进。因此,现代性其实既有与传统性相延续的一面,也有其自身突生性的一面。此书即从农民社会心理嬗变方面提供了有力佐证。张鸣所著《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一书,把农民意识置于重大历史事件坐标系中进行了深人解剖,纵向上以历史事件与农民意识的互动及其变迁为主脉,横向上则突出其主体意识内容的特征及其时代高度。该书一方面提出了具有新意的"乡村民族主义,,概念,另一方面又着力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独特性以及中国农民存在着接受现代化的可能性等问题。

程献的《晚清乡土意识》一书,以专题研究方式对晚清时期乡里民众的日常生活意识、政治意识、民族意识、宗教信仰意识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当时精英阶层的先进思想与乡土意识之间的特殊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体系。作者认为乡土底层的情绪、要求和呼声,构成思想家们创构各种学说的养料和依凭,影响着理论体系的内容、构成方式。民众意识对先进社会思潮,既有促进、推动作用,又处在互不协调的状态。该书的学术价值还在于,以往的研究一般关注的是上层人物个体的思想、学说,而此书则试图做出由个体思想家的研究推向民众群体意识研究、由中上层思想文化研究推向民间思想文化研究的努力。

5.近代乡村婚姻、家庭与风俗研究。婚姻、家庭和风俗是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以往以事件史、运动史和革命史为主导的近代史研究中相对薄弱的领域。研究者注意到,传统婚姻制度、婚姻方式的变动构成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近代婚姻的变动及其状况也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特征。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集中在对华北区域的乡村婚姻变动研究上,如徐永志的《近代华北民间婚姻述论》,郭亚萍《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迁》(《山西大学学报》1999年第4)。徐文着重论述了近代文明婚姻观念和婚礼的萌发、发展状况,同时也对近代婚姻的区域特征做了分析,认为与华南相比,华北男子婚姻年龄偏低,为全国早婚之最;在性别构成、夫妻年龄构成上,除南北之差别外,华北地区的山西与其他地区也有着明显不同。在择偶标准上,主要变化是由重门第变为重财礼;新旧婚礼并行,既体现着在中西文化冲突和新旧时代转折中的城乡差异,也体现着社会阶层的价值取向差异。郭文的主要观点为,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化一是婚姻程序由繁到简,二是文明婚礼开始在乡村出现。

对于近代华北乡村中的早婚现象研究,主要有傅建成的《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的早婚现象》。论文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四省区为范围,以县志和民国时期社会学者的调查资料为基础,从订婚年龄与结婚年龄、早婚现象的内部差异、早婚的影响及原因三个方面对此问题做了比较详尽的考察与研究。论文认为,早婚现象在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社会中相当普遍,实际上已成为人们在成立家庭过程中共同遵守的一种模式。从区域对比上看,早婚在华北乡村更为突出。这正是它所具有的区域特色。早婚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文章认为,仅仅把它归结为是相沿已久的传统习惯的结果,仅以人们思想冥顽不化的保守观念作祟来解释显然是不够的。更关键的因素还在于华北农村社会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李金铮则从另一角度对近代华北乡村的早婚问题做出解释,认为一是生理因素,二是社会原因导致此地区性比例严重失衡,而这种病态性的性别构成,又成为华北地区早婚与迟婚的重要社会原因。

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一文对抗日根据地的婚姻制度改革做了初步探讨,认为废除旧婚制,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制是共产党人领导的根据地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式是通过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婚姻条例从法律和制度意义上来保障婚姻自由、反对早婚、禁止买卖婚姻和纳妾、蓄婢、童养媳、租妻等恶习,并确立了保护抗日军人婚姻权益的制度。这一改革为建立新型婚制奠定了基础,对于乡村社会变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近代家庭制度研究方面虽有一些成果,但大多或是从总体上概述其演变趋势,或侧重于城市家庭和上层人物典型家庭状况变化的描述,而专门论述近代乡村家庭制度变动的成果却甚少。其主要研究结论是:从家庭结构演变趋向上看,一是家庭结构与规模是由大趋小,以45人为主的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占绝大多数;二是家庭关系由传统走向近代,父权意识、男性支配地位开始弱化;三是家庭基本功能发生变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该书虽然是从总体上论述近代家庭问题的专著,但其所用资料和其关注点也较多地涉及到近代乡村的家庭。它从太平天国对封建家庭的冲击始,通过对历次进步运动、思潮对传统家庭制度、观念的冲击、改革的纵向论述,大体勾勒了近代家庭制度与观念发展、演进的轨迹和历史内容、基本特征等。认为其变革的走向是:家庭功能在一天天地由多到少,家庭结构在一天天地由紧到松,家庭观念在一天天地由浓到淡,家庭理论在一天天地由浅人深。

关于近代乡村社会习俗和风尚演变的研究有焦静宜的《浅析民初华北农村社会习俗逆向势力》等。焦文着重论述了近代华北乡村习俗变革中的守旧力量的影响与作用,从思想障碍、社会阻力、生产力的低下、新生的腐化现象诸方面论述了制约和阻碍乡村风俗改革力量的复杂性、复合性。李少兵的文章则主要论述习俗西化现象,认为近代习俗的变化呈多样性、丰富性特点,且中西习俗共存共融,并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别。

此外,对于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恶习问题也有研究。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一文认为,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溺女之风在南北各地甚为盛行,且遍及贫富两大阶级,较历代更趋严重,实为中国历史上溺女"全盛期"。其社会危害一是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二是助长了近代民间的早婚、收养童养媳及其他婚姻陋习的流行,三是增加了刑事诉讼案件,影响了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张鸣《华北农村的巫觋风习与义和团运动》一文,从浸透在乡村社会生活深层的巫觋风习的解析人手,对乡村民众巫觋风习的类型、缘由、方式进行了探讨,并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习俗与义和团运动的内在关联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解释。认为义和团不是迷信了巫术才去和洋人作战,而是出于驱逐洋人的救国与自救的冲动,才选择了包括巫术在内的神秘武器。

6.近代乡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国近代乡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首先源于近代以来乡村出现的严重社会危机和社会问题,因此乡村社会问题理当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郑起东《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以比较翔实的资料对华北乡村中的摊派问题做了研究。认为,晚清时期的摊派及差徭以各种名堂层层加码,至咸同时,各省的差徭摊派已约等于该省田赋数额的三分之一至全部。差徭过重且不公是清末政治动荡,丧失民心的重要原因。但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其横加在百姓身上的摊派较清代更为沉重,有的竟接近全省平均每亩田赋和附加税的30倍。无疑,超重的摊派,对于近代乡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代农民的离村问题,在30年代就引人关注。发表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的王文昌《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对此做了初步探讨。文章对农民离村的具体情形做了分类,并考察了农民离村的数量、比例、发展趋势及横向分布情况;然后,对造成农民离村的社会原因、国内社会环境做了考察;最后,对农民离村的消极影响也做了分析。当然,对于农民离村的"人口压力原因"的解释,还须进一步以更多的资料和有力的分析来剖析,对此,彭南生《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兼与王文昌同志商榷》一文提出了不同意见。与王文昌将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归结为农业危机的加深、苛捐杂税的加重和连年的战祸与灾荒三方面相互作用,根本原因即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农村的加紧掠夺的观点有所不同,彭南生认为农民离村主要源于静态和动态的人口压力。可以说,在近代化进程中,农民离村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历史现象,但它所包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也十分复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至有助于我们对当代乡村社会发展的深入思考。王印焕则系统考察了1928--1937年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地域流向和职业流向,并指出由此产生的双重社会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又具有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大片土地荒芜以及助长社会动荡的负面影响。对此,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从另一角度做了较详细的研究。流民问题不仅是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的一大社会问题,它也是超越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该书依据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近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流民的流向、流民与近代社会的关系、如何解决流民问题等,做了尝试性的探索。

不难看出,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其成果和发展路向都是令人欣喜的。尤其是相当一批研究成果在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上突破了传统模式,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学、家庭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如周晓虹、程款、邓伟志等人的研究)已经融人了史学研究,而且社会生理学、生理医学(如李金铮《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性比例失衡的实证分析》)等方法也被借用。可以说,新近兴起的近代乡村史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理论与方法的创新上。

在研究取向上,近代乡村史研究集中体现了当代史学由上层社会转向下层社会、由个体描述转向群体分析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不仅是史家对当代社会史趋向的自觉回应,其实也是近代史学科研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一种必然要求。

但是,我们同时也会发现,由于研究领域的宽阔和理论方法的多样化与介入此领域的学者相对较少,在研究成果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学术碰撞却相应减少了。在这里很难见到以往近代史研究中集中争论的焦点问题和不同观点的论争景象(仅在近代农民离村的原因问题上有所表现)。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如近代保甲制度等,也只是表现为视角的不同(如赵秀玲侧重于政治制度本身的演变,王先明则注重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控制中权力关系的变化方面)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进入这一领域学者的增多,不同学术观点的争论和碰撞肯定将是提升学术研究的内在动力。

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于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起步要更早一些,所关注的问题也有自有特色。美国学者萧公权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版了《十九世纪之中国乡村》(Rural ChinaImperial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华盛顿出版社1960年版)一书。70年代后,随着美国史研究中以社会基层为研究对象的"农民学"的兴起,对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也颇为兴盛,相当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相继出版,如黄宗智《中国农村的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等,确令中国史学界刮目相看。对此,我们择要评述如下:

(19世纪之中国乡村》是萧公权早年的重要著作。该书对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完全立足于社会控制体系方面。诚如萧氏所言,这是一项有关清朝统治者在19世纪实施于整个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理论基础、基本方法和其运行功能的研究。其主要思路是:(1)中国封建帝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乡村居民的绝对多数。如果不对乡村社会居民的生活态度、行为模式进行研究,那么对于中国历史和社会的探讨也就无从谈起。(2)19世纪既是中华帝国走向衰落的时期,也是整个社会政治的转轨(或过渡)期,因而,这一研究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3)具体而言,该书侧重探讨的内容有:"帝国统治者如何对乡村民众实施控制?乡村居民如何反作用于这一控制体系?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如何影响着这一控制系统的操作者和置于这一系统下的人们的行为方式等等。全书的基本结构围绕着乡村社会控制体系而展开,由总体论述、基本组织和功能作用构成。总体框架是:第一部分,乡村的区位状况。主要包括乡村、市场和市镇和基本的行政区划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乡村控制,共包括四方面内容,即警防的保甲体系、赋税的里甲体系、救助的社仓和其他救治组织和意识形态控制体系,即教化的乡约和其他组织。第三部分,控制的功能,这几个方面的内容旨在更深入地揭示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包括控制乡村的作用、宗族与乡村控制、乡村对控制体系的反作用、概述和附录等。通过对清朝控制体制的全面研究,该书认为:这一制度对于一个范围广阔在历史上又长期相对稳定的清朝政体,它无疑是有作用的,但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完全满意的证据可谓从未有过。19世纪时,整个乡村控制制度不可避免地蜕化为例行公事,甚至演变为准行政腐败。

黄宗智关于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等著作中。鉴于史学界对黄著已有较多的评论,如马敏《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的新探索》等,故此处为叙述方便,仅简略述及。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主要依据满铁资料中关于河北、山东西北部平原的33个自然村的资料,对乡村土地经营模式做了量性统计。认为,近代华北乡村中经营式农场很明显是伴随农业商品化和农村社会两极分化而兴起的。这一演变过程可以追溯到清代前期,但它的急剧发展却在近代。此外,华北乡村商品化的动力,主要有二:一是人口的增长。种植棉花所需劳动力倍于高粱,而人口的增长,推动了农业通过商品化而集约化。二是伴随农业商品化而出现的社会分化。那么,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意义如何?黄宗智十分审慎地比较了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的同异,借以考察了生产关系与人口两个因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从而得出结论说:"近数百年华北农村的主要变化,与其说是经营式农场的兴起,不如说是贫农经济的形成;与其说是小农的无产阶级化,不如说小农的半无产化。经营式农场的历史意义,不是证明了资本主义,而主要是犹如一个窗户,让我们看到了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一些特点。它的特点是社会的部分分化和农业的内卷化(involution,在后来的著作中又将此译为:过密化)《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所采用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与《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相同,它的基本研究结论是:一,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经济属于"没有发展的增长"类型。二,中国农村的商品化进程是"过密型商品化"(involutionarycommercialization),即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总产量的增长的商品化。三,伴随着国际资本主义而来的加速商品化没有带来质的变化,而只是小农经济的进一步过密化。四,过密化甚至在集体化与农业的部分现代化之下持续。五,在80年代的改革中,具有长期意义的农村变化是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而来的农业生产的反过密化,而不是广泛设想的市场化农业生产。

从文化资源角度来分析近代乡村权力结构演变的西方人的著作有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它的中心论点是"国家在衰退"。它的资料来源也主要是满铁调查资料,它依据资料所及的华北平原6个乡村的数据分析,认为传统农村豪绅已经衰败,而新的豪绅却无法使自己习俗化,这种状态反过来削弱了国家。杜赞奇从文化与权力的联系上,解释了为什么人们或多或少地愿意服从显然并非从其自身利益考虑的命令,他认为"关系与组织"是相互联系的,其"准则和象征就是宗教信仰、情感交流、家族结合和类似的思想感情",这个文化上的联系不过展示了一个把农民、土豪和国家联系起来的基本舆论。然而,没有料到"国家大厦"却直接损坏这个文化联系和削弱华北土豪。但杜赞奇虽然阐述了这一主题,却没有完全考察清楚华北的家族关系结构、实用的农村宗教组织类型、庇护人的作用和影响等。不过,这一探讨对于了解20世纪初的乡村民众文化及政权结构无疑是重要的。

与美国学者关注宏观理论架构和观点创新有所不同,日本学者对于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则在具体问题上显得更深入一些。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学术界对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农田管理的性质和市场结构、民间信仰的特征、乡村理论等,当作重大课题加以研究。小林一美的《近代华北的土地经营与商业运行的特征》论文,即是在调查华北乡村、市镇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论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通过对几个典型的乡村家族情况的调查,具体讨论了晚清至20世纪30年代华北乡村的社会状况,分析了山东的济宁和临清的许多商人、大地主和商业巨头的生活经历,并澄清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商业与借贷,以及政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着重论述了继承权的平均分配和丧葬礼仪对中国人的家庭和商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他认为,在华北农村是很难产生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近代华北乡村传统的社会结构趋于瓦解,形成了一个金钱剥削的社会。在此条件下,大批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全部财产,从而流向城市。

日本学者特别关注近代乡绅与乡村社会经济的研究。山田贤的《清代的地域社会和移民宗族》,通过对《云阳涂氏族谱》、《云阳县志》等史料的研究,论述乾隆年问从湖北移居四川云阳的涂氏通过历代的通婚关系,与当地宗族连为一体,到清末民初终于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局绅"、大地主--米商的过程。相关主题的研究还有上田信的《中国的地域社会和宗族》、臼井佐知子的《太平天国时期苏州绅士和地方政治》、夏井春喜的《清末、民国时期苏州的纳税隋况》、金胜--(1914--1926年军阀统治时期湖南农村社会经济地域史的研究)等。

在近代乡村权力结构方面的研究有西川喜久子的《顺德团练总局成立始末》(《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3)、前田胜太郎的《在辛亥革命前夜的广东的民众斗争》(《历史学研究》422号,1975)等。这些研究侧重于乡绅、宗族势力如何与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系统和政治权力结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地方权力系统。他们认为,地方公产是乡绅--宗族权力结构的经济基础,而功名身分是地方权力的基本条件,宗族则是地方权力的组织资源。一些地方的权力组织是宗族的联合体,但同族联合只是一个空洞的框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若即若离,有宗族归属的乡绅一只脚站在本宗族组织这一边,而另一只脚却在其外面。就是说,他们进一步与来自不同宗族的乡绅相互联合,从而加强了阶级、阶层力量的集中。

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20年代曾发生过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如鸦片战争、会党起义、国民革命时期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等。在这个激烈动荡的时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就特别引人注目。日本学者从分析农民斗争人手,对此地的社会结构进行了研究。日本学者高度重视乡村社会中社学的组织机制,井上徼《日本史学界有关清末民初广东地区农民斗争与乡村社会研究的再探讨》一文,认为它是由乡绅、耆老组织的同族联合体。一般乡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依赖这种同族结构,它可以作为保障农民及佃户进行再生产的缓和阶级矛盾的装置来加以理解。即使农民在发生叛乱这一特殊的场合下接受会党的领导进行"反体制"斗争,但乡绅通过宗族、社学统治农民的乡村社会结构本身却一直存在着。即使在民国初期的农民运动中,广东地区的农民运动也没能废除旧有的"乡村支配体系""实现乡村政权的民主化"。乡绅及辈出乡绅的有力宗族由于控制了乡村社会的再生产结构(代表"民众利益")在乡村社会确保了支配地位。而且,这一结构到民国年间一直存在,似不应该视为前近代社会的遗制。凹

国外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当不仅限于此,只是由于资料和眼界的限制,我们只能就""择述,但这已大体能够展示其基本的研究走向了。

就历史变革的进程而言,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年。而且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居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即使对于整个近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近现代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如果不从乡村社会研究人手,就很难真正获得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认知价值的认识。

由工业化浪潮引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发生急剧的变动:一方面,是原始村落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并被现代化建筑所取代;另一方面,是传统乡村的生活模式、社会结构、乡村文化和信仰体系等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动。乡村社会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基础,华夏文明主要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基础上的文明。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的两次最重大转折:即世纪之初革命道路的选择和世纪末改革道路的选择,都是从农村开始的。这意味着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依赖于对乡村社会认识的深度,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是整个中国近现代史发展演变的基础。这正是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近现代中国乡村史是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它所包括的研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至少需要考虑的有:(1)乡村的区位结构,包括其人口、地理的自然分布以及其在社会生活、政治、文化中的地位等。(2)乡村社会分层与社会结构体系的历史性变动,包括乡村职业结构、家庭、家族亲属和拟亲关系结构、阶级、阶层社会结构诸方面的变动。(3)乡村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的变动。尤其注重晚清至民初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权力关系方面的变动,以及各种传统乡土组织、近代社团组织的活动状况(包括乡村自治、村制等)(4)乡村社会控制与文化网络的演变,包括乡村教化、乡民信仰、乡村宗教、乡土意识、社戏、庙会、社火等群体性活动的文化内涵。(5)乡村生活模式。主要揭示农家基本的经营模式、耕作方式、乡村借贷以及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社会交往方式。(6)乡村与城镇、市镇的互动关系及其在各级市场体系中的地位。(7)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主要研究现代化的工业、交通、通讯、文化教育事业对于乡村社会形成的多方面影响,以及对于乡村社会在区位结构和经济、文化结构中地位的影响。(8)20世纪初的乡村危机和社会失序。包括农民贫困化、农民离村及社会流动,匪、赌、烟毒等社会问题和乡村权力痞化等。(9)大革命时期的乡村社会。国、共两党对于乡村社会的认识及其在乡村力量的发展、农会的兴起与农民运动等。(10)乡村社会的区域性特征与差异;乡村社会发展中的共性特征与基本模式等。可以说,比之于传统的近代史研究课题,近代乡村史研究属于亟待开拓和深入开凿的处女地。

但是,近现代乡村史的研究现状,与它所理应包含的内容和现实要求相差甚远。虽然近年来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相对集中一些,但整个史学研究尚未突破传统模式,没有形成包括乡村史在内的新的主流方向。这从近年来《历史研究》和《近代史研究》所如此状况除了说明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荒寂之外,也说明这一研究主题尚未被国内权威史学杂志所认可,因为许多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发表在其他综合性、地方性或农史类杂志上。不难判断,近现代史领域中的社会史研究也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想像中的所谓"热点"。就是与中国古代史相比,其差距也十分明显。在1995年至1998年四年的《历史研究》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中,中国古代史论文总数有93篇,其中社会史的论文有41(包括2篇乡村史论文),占到近半数。近现代史中社会史与乡村史研究的欠缺,一方面表明传统研究主题和模式仍然居于史学研究的主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近现代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萌芽初显,更具有广阔的探求空间,比拘守于传统课题更具有前景。

乡村史内容的丰富性、多维性,决定了它在基本理论和方法上的多样性,它的景观并非以一个社会史或文化史以及经济史的视角所能摄取。以社区结构的视角来看,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农业是乡村产业的主体,乡村主要是农业居民的聚居地,但乡村不仅仅是农业。农村的概念不能等同于乡村。作为中华文明孕育和发展根基的乡村社会,是包含了士、农、工、商各业和各阶层的集合体,也是聚集了经济、文化、政治、风情、习俗等民族性、区域性极强的各种规范的生活共同体。因而,对于乡村史的研究必须采用多学科交叉渗透的研究方法。

就社会史研究而言,我们始终远远落后于西方而又竭尽气力在追踪和仿效西方。但是,当我们的社会史还正处于开拓、发展中时,"社会史"在西方学术界已显得有些陈旧了。"近年来社会史无疑已经失宠了--特别是在20世纪中国史研究之中"。它的又一次转向表现在社会史"毫无疑问向文化史研究发展是一股强劲的趋势"。在最新出版的西方中国乡村史、社会史研究成果中,已经很难区分其是属于社会史还是文化史了,如阎云祥1996年的《礼物的流动》(The Flow of Gifts),景军的《记忆的圣殿:中国村庄的历史、权力与道德》(1he Temple of memoriesHistoryPower andMorality in a Chinese Vi11age)等。社会史与文化史融为一体,或者说这两种视角共同构成了社会史研究的新取向。这也应该成为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一个理念,也是我们在近代乡村史研究起步时,就与西方史学趋向接轨的理想选择。

华北乡村史研讨会综述

郭卫民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史学界一批专家学者为深化史学研究、拓展研究领域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掀起中国社会史研究热潮。20多年来,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取得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但是从成果的总体结构上看,在乡村史方面的研究略显薄弱。就中国特色而言,无论在地域还是人口上,乡村都远远超过城镇,在探讨今后我国长远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想中,乡村问题的妥善解决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引起人们对乡村史研究的关注、加强对乡村史全方位的研究、总结我国乡村史研究的经验,由山西大学历史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编辑部共同组织了主题为"华北乡村史研究"的第一届中国乡村史学术研讨会。会议于200192428日在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来自北京、山西、河北、河南、宁夏、甘肃等北方地区以及上海、湖北、福建等南方地区的专家学者共30余人,提交会议论文近30篇。会议内容主要涉及近现代我国乡村研究中的一些普遍问题,尤其是华北乡村社会的制度变革、政治影响、经济走势、文化教育等诸方面。同时,也对南方乡村社会的某些特点进行了分析。另外,会议还对乡村社会研究中的一些理论与方法问题进行了具有建设性的探讨。下面就会议研讨的几个主要方面作一综述。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近代世界先进生产关系出现之后,工业国与农业国之间的差距迅速拉大,中国沦为贫穷落后的大国。近代以来,由于外力介入,引起中国巨大的社会变革。变革具有上层建筑先于经济基础、沿海地区先于内陆地区、城市先于乡村等明显的特点。为了深入了解制度、权力变化与乡村社会变化之间的关系,会议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探讨。

乡村制度变化对乡村社会影响很大,制度及其实施效果的变化反映出乡村社会发展的轨迹,研究乡制变化对于发现近代以来我国乡村发展特色、总结乡村发展规律都具有重要价值。王先明教授在《20世纪前期的乡制变革与保甲制的流变》一文中对保甲制变异过程进行了考察和分析。文章指出,清代大部分时期,保甲制始终是乡村社会中惟一受控于国家权力的基本制度。由于统治者只重视乡村保甲的行政作用而不将其视为行政单位,从而形成政府行政体系与乡村社区体系相对分离的状况,因此保甲在乡村的权力有限。清末"新政"时,乡制变革被纳入地方自治轨道,警区制取代了保甲制。这虽然体现了时代要求,但开办警区的努力大多停留在口头上。30年代里,乡村实行警区制的变革趋向又发生逆转。国民政府认为乡村自制的闾邻制度"运用不良",随之在与共产党冲突地区恢复保甲制。从形式上看,国民政府与清政府的保甲制区别不大,但实质上国民政府却将保甲完全纳人其行政权力系统之中,远远超过清代保甲的权力。此外,文章还全面分析了保甲制变异的历史及现实原因,得出结论:清代与民国时期的保甲制都以削弱乡村社会力量为手段,以国家权力控制乡村为目的。在此情况下,乡村社会力量逐渐被国家权力所吞没。由于保甲制建立在漠视民众基本利益基础之上,只能在民众的抵制中失去作用。该文从保甲制演变的视角反映乡村社会中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融通,给人们许多新的启示。

近代以来,众多政治集团都希望用制度来控制乡村进而控制中国。实际上,其大多数都不能最终达到其目的。那么,各政治集团有效控制乡村的关键是什么呢?中国人民大学的姜继为副教授在《近代农村的政治动员》一文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辛亥革命前的维新派和革命派都不重视农村政治动员。维新派在政治活动中只重视当权者和社会上层,而革命派则倚重海外华侨和秘密会党。由于辛亥革命前的农村基本是封闭的,没有过政治动员,所以维新派和革命派的事业都未能得到农民的支持而取得成功。国民党掌权后对农村动员并不热心,蒋介石发布过停止农民运动指令,把农民排除在农村政治之外。后来国民党为维护统治秩序也曾开展过农村动员,但其目的是强化农村统治秩序;内容是:集权及军国主义;形式是:粗暴行政命令和强制灌输。由于动员目的、内容和方式大多与农民利益、意志和民主潮流相背离,所以不但未达目的,反而最终丧失了农村也丧失了政权。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重视农村政治动员,尤其是毛泽东早期就认识到农村政治动员的重要性。共产党的农村政治动员是历史上最成功的范例。主要特点是:从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出发,采取贴近农民生活并有组织开展动员的方式,把救亡与启蒙相结合。文章由此认为:近代农村政治动员既是政治集团成败的关键也是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文章对我们如何看待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农民和农村工作具有一定意义。

中国共产党对旧中国乡村的动员和改造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其在不同时期却采取了不同方式,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就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中国人民大学张鸣教授在《中共抗日根据地的基层政权的选举与文化的归复》一文中指出,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建立的基层政权之所以能够获得民心并有效地行使各种职能,主要是因为实行了民主的选举和文化的归复。而中共的民主实践在具有很大传统文化归复含义的情况下才可能在乡村创造出一种最大限度合乎民意的基层政权,这一点恰恰是以往人们在研究中所忽视的。当时文化的归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传统道德的发扬,例如清廉、公正、正直、勤劳、富有献身精神等;二是地方自治的恢复,例如乡里商议重大问题、政权以自然村为基础而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等等。民主选举与文化的归复相互渗透,既恰当地摆脱了国民党政府对中共根据地的控制,也密切了根据地乡村农民与中共的关系,使根据地乡村中的正气抬头,这种正气对于激励根据地人民抗战起了极大的作用。

在抗日根据地乡村政权建设方面,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渠桂萍在《试述晋西北抗日根据地乡村权力结构的变动》一文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文章认为,根据地乡村民主选举使乡绅从原有权力顶峰跌落下来,抗日民主政府通过教育培训以及发动群众运动控制方式重塑了乡村新权威,并且通过改造乡村传统意识、削弱乡村传统权力结构网的凝聚力、使用超血缘超地域的新组织方式和阶级区划社会标准对乡村基层组织进行了再造。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当地乡村权力结构的变动中达到了对乡村社会渗透和资源控制的目的。

近代以来,国内政治集团沉浮不定、政府更迭不断,不同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对乡村农业发展产生了不同影响。过去人们对特定政府给乡村造成的影响有较固定和模式化的认识。河南师范大学的苏全有副教授认为,对此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在《政府行为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农业发展》一文中从制定垦荒条例,鼓励农民垦荒;颁布奖励政令,引导多种经营;提倡科学兴农,引进优良品种;推进农业教育,培养科技人才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洋政府的有关政策对当时乡村农业发展的正面影响。文章指出,以往史学界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农业状况的总体评价是充满中世纪的黑暗。事实并非如此,农业在这一时期反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北洋政府的一系列农业法规以及发展农业的政策和措施不仅趋于全面,而且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文章也指出了北洋政府没有改变封建土地制度等缺陷和不足。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各地军阀对乡村的统治方式并不一致。山西大学教师董江爱博士对北洋军阀时期山西省治与村治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她在《军阀首脑与村治领袖》一文中论述了山西的阎锡山军阀政府通过设立村制领袖,在山西乡村建立了庞大的金字塔式的统治系统。这个系统使用行政和警察手段和通过长期有计划的方案,控制了乡村意识形态、文化教育、舆论工具、经济命脉等乡村社会的主要领域,使军阀首脑阎锡山稳定了地方社会,在军阀混战年代不仅保存了自己,还具备了向外省发动战争的实力。文章指出,阎锡山通过村治领袖的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其自私的立场、专制的目的、强制的手段,不可避免的出现机构膨胀、腐败风行等弊端,最终连军阀自身狭隘的利益都难以实现。

在地方乡村社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方面,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张俊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在《洪洞水案》一文中围绕山西洪洞地方水案的发生及解决等问题展开分析,试图通过水案问题反映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这类问题很有新意并具有深入研究的前景。

乡村经济是乡村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华北乡村传统经济模式和这种模式的发展变化构成近代以来华北乡村发展的独特道路。华北乡村经济问题也是本次会议讨论的一个热点。与会者对近代以来华北乡村的土地买卖问题、高利贷问题、合作社借贷资金问题、人力资源开发问题以及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发言和讨论。

近代中国许多方面变化较快,但农业大国的状况和农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却变化较慢,土地一直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买卖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乡村社会的经济性质和当时中国的发展状况。过去许多学者认为,当时华北乡村的土地买卖受到社会的多种限制,而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史建云副研究员对此却提出质疑,她在,《近代华北土地买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以往有部分学者认为近代中国乡村广泛存在亲族或邻居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使土地买卖不够自由。实际上当时华北土地买卖在法律和习惯上没有受到什么制约,而是有比较自由的市场。文章通过对华北地区各种土地买卖的成因、买卖时中间人的身分和作用;土地所有权证书中"白契"的广泛存在;土地典当、抵押典当、以典当或出租名义的特殊土地买卖形式;税契与过割不能完整实行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证实当时围绕土地交易的一系列表象和政府关于土地交易的法令和赋税征收方式都不会或不能限制地权的转移。

乡村的土地买卖虽然有某些自由存在,但它还无法推动乡村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迅速迈进,因而近代我国乡村仍无法摆脱贫困。农民生活贫困使借贷成为他们维持生计的一种重要手段,尤其是高利贷现象在乡村生活中非常普遍。那么高利贷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到底如何呢?宁夏大学高石钢副教授认为以往人们对高利贷问题及其危害没有足够重视,也缺乏深入研究。他在《试析204012030年代中国农村的高利贷与农村经济危机》一文中从借贷的来源、户数、利率、期限、担保、阶层、用途等方面分析了当时中国农村高利贷的突出特征。作者认为当时农村金融的枯竭、农民负担的沉重、人地矛盾尖锐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等综合因素是造成当时农村高利贷盛行的原因;作者还认为当时高利贷盛行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是加剧中国农村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河北大学李金铮教授也对同一时期华北太行山地区的高利贷问题做了实证分析。他在《近代太行山地区的高利贷》一文中指出,20世纪2030年代借高利贷是当地农家生活流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债已经成为农家经济的沉重负担。在乡村借贷网络中,地主、富农等放高利贷者居于统治地位,而新式借贷则微不足道。在借贷信用方式上,农民一般以土地等作抵押品的借贷形式为主,土地抵押借贷往往成为土地兼并的杠杆。至于借贷期限一般都很短,而借贷利率则很高。在高利贷对太行山区乡村社会经济影响问题的评价上,应根据事实予以辩证分析:它一方面使债户常常陷于破产边缘和崩溃境地,另一方面却又对农民生命的维持和简单再生产的延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高利贷是一种私人借贷形式,而当时政府和社会为解决贫困乡村农民的问题也实行了某些形式的借贷。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张翠丽对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倡导的农村合作社借贷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在《二三十年代农村合作社借贷资金的构成及其来源》一文中分析了当时国民政府为I挽救农村经济的崩溃而倡导的农村合作社运动。文章指出,对合作社意义重大的借贷资金来源主要有社内资金和社外资金两种。社内资金是农民的自筹资金,由于农村金融枯竭的影响使这部分资金非常微小;社外资金是合作社指导机构和部分商业银行投入的资金,它们放款的数量远远超过社内资金,但由于这些机构和银行投资具不稳定性且数额不足,所以合作社借贷资金在农民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极其微小,仅占农村借贷的5%左右。可见,农村借贷资金的主流并非控制在政府倡导的合作社手中,而是控制在高利贷者手中。这使当时农村的合作运动成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失败之举,仍无法给乡村中的贫困农民带来希望。

全国乃至各地的一些执政者们除了采用一些方法去救助贫困农民之外,还尝试着用不同方法去开发乡村。山西大学李淑萍副教授在《民国初年山西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一文中着重对山西省在作为农业生产发展前提的人力资源开发方面进行了论述和分析。文章指出,民国之前的山西除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剥削压榨之外,灾荒、鸦片、缠足等天灾与恶习使人力资源废弛,导致农业衰败。民国初期山西政府为改变这种状况,着重开展了禁烟和天足工作。禁烟方面采取的措施:一是广为宣传,二是严密组织,三是严禁种、运、吸、售。这使山西的百万烟民日渐减少,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力日渐增加。天足方面,政府的工作分三阶段进行:一是订立条规,二是奖罚并行,三是列入村禁。到1923年时,绝大多数妇女已停止缠足,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妇女劳力。当时山西人力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会议在对华北乡村经济问题进行研究的同时,也对南方乡村的一些个案进行了探讨。例如,湖北社会科学院的徐凯希研究员对南方湖北地区特定时期的农业和农村问题发表了意见。他在《30年代初期湖北的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一文中指出,向称农业发展条件良好的湖北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农村经济却日行凋敝、农业危机深化。其主要原因:一是当时严重的自然灾害,二是1929年开始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冲击中国的负面影响。由于上述两个主要原因使湖北农村社会金融枯竭、经济破产、农民生活困苦异常。

乡村变迁必然要受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大门被逐渐打开,各种舶来品不同程度地涌人中国,与中国传统社会发生碰撞后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影响。其中,西方文化教育的进入对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因此也成为本次研讨会探讨的一个方面。与会者在"西学"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影响、华北乡村教育的变化、西方宗教对乡村的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学术界公认"西学"对中国的影响巨大,但是"西学"进入中国后,对贫困乡村的具体影响有哪些?学者们在这方面的研究还较为欠缺。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郝锦花在《近代"新学"教育与乡村社会变迁》一文中运用社会学理论以及中西现代化模式对比方法对"新学"在中国乡村兴起的状况和"新学"对乡村社会的正、负面影响,以及乡村精英离乡的原因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分析。文章认为,从1901年清末"新政"开始到1905年科举制废除,标志着新学教育制度在中国最终确立,这不仅在制度上而且在文化上都揭开了乡村社会走向近代化的序幕。文章指出,新学的传播使新思想进入乡村,造成农民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上的新动向:一方面,接受新学教育的读书人越来越多,使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加速了分化;另一方面,新学教育使乡村精英大量外流,造成乡村文化沙漠化等不良状况,使原有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给乡村社会近代化进程造成巨大障碍,引起乡村社会全面危机。这正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初国民政府中一些人掀起"乡村建设运动",以及中国共产党人选中乡村为根据地,并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背景。

教育领域中"旧学""新学"的碰撞,是一个充满矛盾与融合的过程,这一必然曲折的过程在乡村中是怎样表现的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郑起东副研究员在《近代华北的乡村教育》一文中对近代华北地区由旧式乡村教育向新式教育的转变以及教育形式的变化进行了考察和分析。文章以翔实的史料和数据为基础,论述了清代的书院、社学、义学和私塾等旧式教育的组织、形式、任务以及经费来源等,分析了它们的演变和历史地位。文章还着重论述了华北地区新式教育从甲午战争后开始的萌芽阶段、从辛亥革命开始的发展和挫折阶段、从北伐战争后开始的大发展阶段。文章最后总结出华北乡村新式教育发展中的历史教训是: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多偏重城市教育而忽视乡村教育;乡村教师的待遇和质量低下;政府减少教育经费而多让地方自筹,不能保证教育需要。文章指出华北乡村教育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经济落后和忽视教育的观念。

近代与"新学"教育一起涌人中国乡村的还有各种西方宗教文化,它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碰撞中激起巨大波澜,引起乡村社会动荡。山西大学王守恩副教授在{19世纪后期山西农村社会的分化与整合》一文中从西方宗教文化进入山西后引起社会变动的"民教冲突"角度,分析了山西农村社会的分化与整合。作者考证了19世纪后期西教传人山西的州县,教堂、教士以及教徒的分布和数量,对西教在山西传播做了概述。文章在论述西教传播所导致山西农村社会分化方面指出:西教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风俗等对立,进入乡村后冲击了原有社会规范控制体系;教徒队伍构成传统社会的异质群体,使传统农村社会组织出现裂变;教徒组织在某些地方获得部分控制权,导致传统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分化。传统权力控制系统为了遏制西教而导致的分化,采取了阻止外国教士在地方定居、禁止乡民入教、打击教徒等整合方法。这些方法虽然有些成效,但并没达到阻止西教传播的目标。其外因是列强对西教的支持;内因是传统农业文明的衰落。

研讨会除了对近代华北乡村史中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问题进行了较为集中的探讨之外,也对有关全国或区域乡村史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有益探讨。近些年来学者们十分注意对乡村史资料的发掘以及运用新史料对乡村社会生活进行新考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夏春涛研究员1996年赴日本访学期间在东洋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见到清代两帙珍贵的"青县村图",据考证该图是各州县奉当时直隶总督李鸿章之命调查汇编而成,并于20世纪30年代流落到日本,夏先生对该图进行认真分析整理后写出《从(青县村图)看晚清时期的华北村落》一文。文章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内容具体且丰富的晚清时期华北乡村社会画卷,可被用来从事不同课题的研究。河南师范大学李永芳教授在《近代以来中国乡村族居方式的演进刍探》一文中论述和分析了近代以来以及新中国建立后乡村居住形式的流变,并提出了流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近代史研究所左玉河副研究员对民国初期历法上的风俗变革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他在《对峙与调适: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一文中指出,民国初期社会上层改传统阴历为阳历,这虽然是一种社会进步,但并不为广大下层民众所接受,从而形成历法上"二元社会"的对峙。文章在该问题上通过大量史实论证了社会上层虽然貌似强大但影响力并不大,下层看似势力弱小但影响力却十分持久和强大。文章的结论是:社会风俗变革远比政治变革困难,决非行政命令能立时解决。因此,社会变革经常是在新、旧势力间的冲突与妥协中缓慢演进。文章为我们科学认识和理解社会变革给予了很好的启示。

北京师范大学教师王印焕博士在《民国时期冀鲁豫农民的离村与人口近代化》一文中论述了民国时期华北的冀鲁豫农民因地少人多造成生活环境恶化,从而大量离开村庄,流向地广人稀的东北或需要劳动力的城市。文章指出,这种人口转移不但缓解了华北地区人口压力,而且也促进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加快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庆阳师专黄正林副教授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乡村妇女》一文中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工作、放足、婚姻、教育、劳动、意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边区的努力使当地乡村妇女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当时中国妇女树立了崭新形象。

山西大学外语学院郝平在《也谈山西"丁戊奇荒"之原因》一文中以大量翔实史料从自然与社会两方面论证了光绪初期影响较大的"丁戊奇荒"在山西的发生及其危害,弥补了以往在这个问题研究上的一些不足。文章指出,山西的"奇荒"是在自然气候异常加上多种社会因素而形成的,天灾造成人祸,人祸加剧了天灾。

山西大学冀满红教授和硕士研究生白文刚在《近代皖北乡村与淮系集团的崛起》一文中对近代皖北乡村的社会状况与淮系军事政治集团崛起之间的联系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淮系集团是由皖北地主团练武装发展而来,这些武装的兴起与当时皖北乡村人口严重过剩、自然灾害频繁以及清政府对该地区控制薄弱有直接关系。文章认为,皖北乡村宗族势力是淮系集团起家的重要社会基础。此外,皖北长期军事化状态、密切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当地刚劲的民风习俗等也是淮系集团形成的因素。该文从分析乡村社会的角度去研究近代军事政治集团的兴起,很有新意。

研讨会除了对许多乡村史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研究之外,还对社会史研究的方向、方法和理论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这种探讨不但对乡村史研究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且对处于一个不断完善时期的我国社会史研究也非常有益。会议在这方面的探讨涉及到中外社会史研究的状况、社会史研究的新热点、社会史中口述史调查的方法、乡村史研究中的概念化问题等。

我国乡村史研究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其研究前景、方向、方法等许多问题都值得深人探讨。厦门大学杨国桢教授在会议上具有启发性的发言中提出了当前研究中若干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首先,他指出我国乡村史研究的意义重大,学术界对乡村史研究的理解正在逐步深入,我国乡村史研究可以吸纳国内外许多先进研究方法和手段,随着乡村史研究的深入,必将有力推动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其次,他认为对社会史的跨学科、跨地区的整体综合研究已经成为一种世界先进潮流,而单一对某个问题、某个区域的细化研究则略显陈旧,因此在乡村史的研究上应该注意这种趋势。第三,他提出搞社会史研究要重视田野调查,同时又必须注意在使用田野调查资料时要特别慎重,因为这种调查结果往往会受到来自主观和客观等方面的影响。最后,他指出研究乡村社会史一定要在拓宽研究领域和提高研究水平的同时,注意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杨教授的发言使与会者开阔了研究的视野和思路。

如何拓展乡村史研究领域,如何选择社会意义重大、又引人关注的研究突破点?这也是与会学者们所关心的问题。山西大学行龙教授在《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一文中指出,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人口、资源、环境是一个有机组合的系统,其变迁与人类历史共存。因此,吏学界应该对此给予足够重视。文章认为,从社会史角度研究人口、资源、环境,就是要将它们纳入社会整体变迁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就方法论而言,就是要充分利用跨学科的方法去研究它们。历史学不应局限于让史料说话的证实史学,而应该是由史学家提出问题的史学。只有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使历史学走出史学界、走上社会,才能无愧于时代。在研究人口、资源、环境的方法上,文章认为应该从宏观着眼、从微观人手,先通过对各区域具体细致的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然后再进行整体研究。地域社会史研究应该与整体社会史研究互相渗透、相辅相成。该文对于运用新方法、研究新问题以及拓展社会史研究领域具有启发意义。

在乡村史具体研究方法领域中,口述史资料的使用非常重要。但在怎样准确有效地开发与利用好口述史资源方面,人们的认识一直较为模糊。中国人民大学程歉教授在《口述史三题--怎样采集和解读》一文中指出,社会史研究的视野更注重从基层角度来观察社会。在研究中怎样获得基层社会生活中丰富的口述史料和怎样解读它们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作者在华北乡村田野调查十几年中得出的体会是:实施调查前的"问题预设"应将调查者的目标尽可能细化为被调查者所熟知的话题;而应尽量对所调查史实的是非、善恶等"价值预设"予以避免。文章指出,口述史这种集体记忆有两个特点:其热点是为口述者所乐于说道热门的话题,这种话题会融入不同口述者不同的利益取向和价值观;其凉点是对调查者十分重要,但对口述者来说是所处环境中熟视无睹的普通生活素材。文章还指出,从口述者回忆的真实里发现历史的真实的判断要素是:什么人在回忆;在什么年代、场合回忆;与所回忆的事情有什么关系。综合把握这几个要素,就可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获得接近真实的口述史料。

总结我国乡村史研究以往在理论及方法上的经验教训,使乡村史研究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稳步高速前进是与会学者们的共同愿望。上海大学的张佩国博士在《建构历史抑或再现历史--质疑近代中国乡村史的概念化书写》一文中对乡村史研究中若干理论和方法问题进行了评述。他认为,目前在乡村史研究中有两大问题需要清理:一是,近代中国乡村史的"概念化"书写使历史成为"被构建的历史",它与"真实的历史"相去甚远;二是,学科本位的狭窄眼光使历史被割碎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若干专门��域,而社会历史各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则被搁置一边。文章以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三个研究领域为例,展现了经济史研究中"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问题;社会史研究中"从固化结构到流动的关系"问题;法制史研究中"再现乡土社会的法秩序"问题。并列举、对比和剖析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中外社会史专家学者的理论和概念。文章认为,深入乡土内部、按照地方传统的意义去理解、观察乡村的事件和农民的生活,才能打破概念化框架、打破学科畛域、进行多学科全方位的整体社会史研究;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接近历史真实。文章最后指出,反对历史的概念化书写,并不是反对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概念。实证研究所要发现和解释的,恰恰存在于乡村社会的乡土概念中。作者令人信服的详尽分析,受到与会学者的高度重视。

第一次乡村史研讨会规模虽然不大,主题却相对集中,学术交流充分,对话和交锋热烈,极富学术成果。会议不但加强了以往相对薄弱的我国乡村史研究,而且有助于今后乡村史研究的深入开展。会议的另一个特点是参会者以中青年居多,学术气氛活跃、讨论热烈,体现出一种蓬勃朝气。讨论中学者们也认识到,乡村研究尤其是华北乡村史研究领域和视野还不够宽阔,有许多问题尚待开拓和研究,有些研究内容的深度和理论高度还有待提升。但研讨会将成为深入开展乡村史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一个良好开端,这却是与会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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