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版 移动版

社会学研究方法

桂华 论经验本位:也谈农村研究理论创新

2011-08-10 作者: 桂华

 

论经验本位:也谈农村研究理论创新

桂华

 

摘要:陆益龙先生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问题取向”的研究与经验研究过密化,因此,要通过加强理论导向的经验研究,运用超越直觉经验方法来进行农村社会学理论创新。本文则认为,当前“问题研究”不是阻碍中国农村研究研究的主要问题,且不仅不存在“经验研究过密化”的问题,反而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研究之所以缺乏理论创新,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建立在经验本位上的研究。基于此,本文提出另外一条农村研究理论创新的道路。

关键词:农村研究   经验研究   经验本位   理论创新

 

近读陆益龙先生发表在《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题目为《超越直觉经验:农村社会学理论创新之路》的文章,感觉有两点需要与作者商榷。首先,作者对社会学重建之后除费孝通先生之外的中国农村研究或者说以农村为对象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持全盘否定态度,认为“在农村研究方面虽有量的增长,但学科建设并无实质进步”。笔者认为这样的判断是有失公允的,应该说社会学最早传入中国时就与农村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自学科重建以来,农村研究不仅取得了众多的应用成果,也在社会科学本土化道路上取得了进步。作者之所以会下如此判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有意无意混淆了“农村社会学”与“农村研究”。实际上,“农村研究”是多学科多视角的,而作者偏偏用他设想中的“中国农村社会学”学科框架来批评既有的“农村研究”,逻辑上的混乱导致了他得出失之偏颇的结论,这便是第二点值得商榷的地方。陆益龙先生提出的“超越直觉经验”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对既有农村经验研究的批评,二是对农村社会学理论创新的主张。本着学术讨论与相互促进的真诚态度,本文将围绕这两点表达笔者对中国农村研究中三个重要问题的理解,并提出以经验为本位的农村研究理论创新之路。 

一、中国农村研究中的三个重要问题

在《超越直觉经验》一文中,作者从三个方面对中国既有的农村研究进行了提问与批评。一是农村研究中的实践取向与学理取向的问题,二是中国既有的农村经验研究过密化的问题,三是中国农村研究中所包含的理论与经验之间关系的问题,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讨论与批评,作者最后提出了他对农村社会学发展路径的看法。在本部分中,笔者将先从前三个方面来分别回应陆益龙先生观点,而关于具体的理论创新路径的问题则留待下一部分回应。

(一)“问题研究”是不是问题

陆益龙先生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过多的‘问题’(problems)研究,而非‘问题’(questions)探究”。实际上作者并没有在文章中对两个“问题”的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区分,而是仅仅用两个英文单词来表达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按照笔者的理解,所谓“问题研究”就是指将农村当做一个有问题(通俗一点说就是有毛病)的对象进行研究,并以开出解决问题的药方为目的的研究;而所谓的“问题探究”就是将农村当做学术对象,在学理层面上进行学术问题研究。陆益龙先生是想说明当前中国农村研究主要局限于第一种类型的研究,而忽视了第二种类型的研究。笔者在两个层面上,都不同意陆文的观点。

首先,陆文主要是以“村民自治研究与乡村政治研究”为例来批评当前农村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取向”问题。且不说陆文重点批评的“村民自治与乡村政治”不是“社会学”学科所能够涵盖的,以及农村研究也不仅仅是指“村民自治研究与乡村政治研究”,并且,实际中并不存在“村民自治研究与农村政治取代农村研究之倾向”。如果说早期的农村政治研究重点在村民自治,并且以“理论务农”[]为取向的话,那么,不少学者早在10年前就提出了农村研究的转型,比如,在“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学术研讨会”[]上不少学者就达成农村研究“由对农村政治焦点事件的关注转向对非仪式化的乡村日常生活情态的理解的主张”[]的共识,自此之后的农村研究的重点就从村民自治转向了乡村社会性质的研究,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要通过理解“80%中国农村的80%现象”而“形成理解乡村中国的概念体系,希望在西方社会科学与中国经验之间找到结合点,从而实现社会科学的本土化”[]的“学术性抱负”。另外,村民自治与乡村政治研究也并不存在“研究者在研究之前就预设了一种‘问题假设’,即农村社会在管理或公共领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且“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去发现这些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的说法也是不妥当的。姑且不论陆文批评的角度与逻辑是否正确,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乡村政治研究不是或者不全是陆文所描述的状态。

其次,笔者认为“问题研究”本身不构成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障碍。“问题研究”是一种实践取向的研究,即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反过来推动研究对象的更好发展。与其对应的是学理取向的研究,即以学术概念和理论的发展为重点的研究。尽管二者各有侧重,但是它们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首先,陆益龙先生所推崇的学理“问题”研究当然是有意义的,因为只有发展具有解释力的理论体系才能够更好地解释社会现象,并指导社会实践;另外,正如陆文所言“在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农村社会相对于城市而言,呈现边缘化的趋势”,九亿农民的生存生活状态当然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学的“学理研究”若不回应这样的现实问题恐怕也是没有意义的。总体而言,“问题研究”并不是困扰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主要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深化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在深刻解释现象的基础上再做理论提升并开出解决问题的药方。

(二)经验研究是过密化还是不足

陆文对中国农村研究的第二点批评是“经验研究的过密化与理论范式的缺失”,此观点也存在两方面值得讨论的地方。第一,笔者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是经验研究的过密化,而经验研究的严重不足。经过近三十年的理论译介工作,不少西方二流、三流学者的理论都被引进到国内了,总体而言,中国社会科学界对西方理论的熟悉程度要远远超过对中国现实的熟悉程度,而不少农村研究学者对大量的西方学者通过二手、三手资料对中国农村研究的文献的熟悉程度也远远超过对中国农村现实的熟悉程度。可以说很多研究农村的学者缺乏对农村经验的整体性把握,而对农村的想象还停留在《乡土中国》中,因此“乡土中国”成为不少学者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基点。在经验层面上,“乡土中国”似乎成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最真实的写照,构成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性质和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起点。在理论层面,“乡土中国”中的一些概念成为理解中国当下经验的最好的“工具”,现实经验成为“乡土中国”的注脚[]。正如有学者所言:“当前学术界对乡村社会研究的整体水平还没有达到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学术深度,更没有产生如《乡土中国》一样的影响力”[]。笔者同意这个判断。

之所以出现上述尴尬局面,原因不是理论不足而是经验不足。因为缺乏足够的经验研究,只能过早地到西方理论体系中寻找中国农村研究的“问题意识”,如此以来,活生生的经验就会被西方理论所肢解,而经验本身的逻辑就会被西方理论逻辑所淹没,这样的研究是不可能达到对中国农村整体性质的把握的。当然,笔者也同意陆益龙先生对于农村研究的某些看法,如不能“简单地重复一般性经验考察,而没有进行理论的建构”,但需要明确的是,中国农村研究应该以经验为本体,理论建构是建立在对经验把握的基础上的,任何社会科学理论必须是对经验自身逻辑的抽象,中国农村社会学当然也不例外。如果承认陆文所言的中国农村研究“缺乏必要的理论引导”这一事实,那么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过密化”,反而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严重不足,导致了无法实现理论的提升,更遑论理论的创新,因而也就不能将对农村研究量的增加变成质的提升。

(三)什么是“超越直觉经验”

陆益龙先生在描述中国农村经验研究时说“多数研究停留在直觉经验层面……简单地重复一般性经验考察,而没有进行理论建构”,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对经验研究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误解;二是理论范式缺乏”。如此看来,作为全文批评重心的“直接经验”即是指,缺乏“缺乏理论导向”的农村调查。陆益龙先生是通过用“社会学实证研究范式”来检验从中国期刊网以“农村调查”检索得到的二百多篇论文,而作出的如此判断。说实话,笔者很怀疑陆益龙先生这种“调查”是否符合“社会学调查”标准。当然,不需在这些细节问题上耗费过多笔墨。笔者认为造成中国农村研究进步比较缓慢的原因不是“直觉经验”,当前大部分农村经验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恰恰是“理论导向”过于强烈,因而主张农村研究要以经验为本位。

“超越直觉经验”所要处理的根本问题是理论与经验之间关系的问题,中国农村研究中的经验本位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是知识论意义上的“经验本位”,即探讨理论与经验之间的关系。现代实证主义社会科学与古典形而上学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二者对于理论与经验关系的基本立场的差别,实证主义最核心的实质就是纯粹经验先于理论存在,因此,理论的前提是存在于客观事物自身中的规律。西方的理论可以启发我们在处理关于中国社会的经验材料时提出具有解释力的本土概念与理论框架,但不能替代我们的实际研究。本土理论只能源于活生生的中国社会实践,因此,对于理论而言中国现实经验就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第二,在方法论层面上,“经验本位”并不是“朴素经验主义”[],即对事物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偶然、个别、孤立要素的层面上,而是要通过个别现象达到一般性理解,实现从具体到抽象。经验本位的中国农村研究也是如此,农村研究当然要最终达到对中国农村整体性质与变迁机制的理解,而非收集一堆零碎的材料。

以上分别从“认识论与方法论”层面来论证中国农村研究必须要以经验为本位,其实,陆益龙先生在这个层面是赞同经验的优先性的。然而,回归到具体的中国农村研究时,他又强调理论相对于经验的先导性,强调“要用系统理论去指导实践和收集材料”,强调“在对农村社会经验研究中,首先必须具有明确的理论导向”。作者在文中出现了逻辑矛盾,即在抽象层面上承认经验的优先性,而在实践主张上又强调理论的先导性。实际上,作者逻辑上的矛盾是其研究实践中矛盾的反应,即论证了一套完美的方法论,却在实践中不能落实。这也是那些善于谈论农村经验研究方法,而又不愿意进行切实经验研究的学者们的通病。这便引发出笔者所所谈论的经验本位的第三个层面的含义,即农村经验研究的推进依靠的是踏踏实实的经验研究而非方法研究。

导致中国农村研究不能快速进步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研究中忽视了在方法论层面具有合法性的“经验的优先性”,而过于强调经验研究的“理论导向”。过于强烈的“理论导向”的经验研究,是通过切割经验来满足抽象逻辑的合理性,而忽视了事物自身的合理性。以理论为导向的农村研究,是将整体存在的农村社会切割成为理论化片段,沿此方向展开的中国农村研究无论推进到何种层次,所得到的结论必然是关于中国农村碎片化的、局部的、抽象的、孤立的、静止的理解。

相反,真正以经验为本位的研究,不仅能够在“直觉经验”中超越一切既有理论的局限,获得视野上的突破,构成理论创新的前提;并且,“直觉经验”是将事物整体作为对象的,当“直觉经验”面对个别现象时,它可能达到对该现象多个层面多重关系的理解,而当“直觉经验”面对村庄时,就有可能构成对村庄整体性质的判断。在认识论上,“直觉经验”构成一切理论概括的前提,而在农村经验研究实践中,“直觉经验”而非“理论导向”就构成了中国农村研究的起点。

当然,仅仅是“直觉经验”是不足够的,而“超越直觉经验”的方法不是要过早地引入“学科范式”。中国农村研究实践之所以缺乏范式,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社会科学还没有通过经验研究来建立一个可供讨论、批评、修正的中国农村社会学“学科范式”,纵然是水平较低的本土化的“学科范式”都是不存在的。因而,可怕的不是我们农村(经验)研究水平有多么低,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在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进。我认为以经验为本位的研究就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是真正建立本土化农村社会学“学科范式”的前提,而过早地陷入“(西方)学科范式”的研究反而有可能不利于中国农村社会学的发展。

二、中国农村研究的理论创新之路

“学科理论范式的缺失”是导致中国农村研究出现了“经验研究过密化现象”的主要原因,基于这样的判断和对中国农村研究的诊断,陆益龙先生最后提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回归社会学的理论范式,从社会学的视角、运用社会学的方法去把握中国农村的经验事实,并从这些经验事实中去创建和发展中国农村社会学的理论”。在具体的路径上,陆益龙先生重点提出中国农村研究要重点关注社会学理论范式中的“大问题”,在研究方法上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深化田野调查和民族志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综合社会调查和理论导向的定量研究”。抽象地看,这样的主张当然是值得推行的。

笔者认为,推进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与理论创新,面临着两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是理论的问题,即如何看待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二是方法的问题,即用什么方法认识中国。两个问题都统一于中国研究目的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应该具有共识,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则是开放的。社会学在中国是一个舶来学科,因此,中国社会学或者中国农村社会学必须要以中国经验为本位,这应该作为一个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再来讨论具体方法问题和路径问题。笔者认为实现农村研究理论创新的具体路径是开放的。当前,中国社会科学的整体水平是与中国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五千年文明、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这样的问题域规模是不相对称的[]。如此庞大的问题域与整体较低的水平,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以及中国农村研究理论创新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在当前的阶段,中国农村经验研究能够包容多学科、多视角、多种“范式��的学术研究,基于这一判断与个人对农村研究的理解,笔者也来谈谈如何实现中国农村研究的理论创新。

(一)直面经验的研究

首先,中国农村研究理论创新的问题意识不应来自于理论本身。因为中国既有的农村研究理论体系还没有达到对中国农村整体的理解。由费孝通先生60多年前的课堂讲稿编纂而成的《乡土中国》依然是最为经典的农村理论著作,并构成当前众多学者研究农村的问题意识来源,因而,可以认为我们能够借鉴和运用的本土性理论资源是比较匮乏的。在这种状况下,“回归社会学的理论范式”的农村研究,必然是到西方社会学理论或者是以中国经验为对象的“海外汉学”中寻找问题意识的,由此进行的中国农村经验研究是难以实现理论创新的。在中国经验本身之外得到的问题意识中进行的研究,是用中国经验给西方理论作注解,而看似“批评”的理论回应式的研究本质上是脱离中国社会本身的,在此基础上实现的理论创新实际上是通过“否定之否定”而回归到西方理论范式本身中去了,如此一来,中国农村研究是在为西方理论体系填空。对于中国社会而言,脱离现实的理论创新是缺乏解释力的,用这样理论来分析中国社会必然会肢解中国经验自身具有的整体性与逻辑自洽性,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中国实践也必然会出现荒唐的结果。

真正的理论创新首先要以中国经验为本体,在看似琐碎的“小问题”中来实现对一般问题的理解,通过对个别现象的剖析来达到对中国整体的把握。比如,费孝通先生早期“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研究,都是在探讨一个具体村庄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大理论恰恰是这这些具体入微的“小问题”中产生的。因此,笔者认为进行中国农村研究理论创新的第一步是要以经验为本位,在具体的经验中提问题。中国农村无限庞大,中国经验无限复杂,单靠抽象的理论思辨注定是无法达到对中国社会整体性的理解,而当深入到一个具体的村庄中,深入当农民的日常生活中,深入到村庄社会的“鸡零狗碎”的现象中,则有可能迸发出理论灵感,这便是我们常讲的“田野的灵感”[]。当然,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仅仅停留在具体的现象层面,也是无法实现的理论创新的。笔者所讲的直面经验的研究,是将经验放在本体的高度,放在前提的位置来讨论的,至于,如何实现从经验到理论的提升,则是接下来要讲的问题。

(二)区域比较视野下的村庄研究

结合中国农村社会学传统,以及笔者所在的学术团队,我们认为区域比较视野下的村庄研究是一个较好的能够实现农村研究理论创新的研究路径,当然,这仅仅是众多的开放的研究路径中的一种,也是可供批评与修正的一种。正如陆文所总结的“社区研究传统是由吴文藻、费孝通倡导发起的,旨在利用社会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策略,对中国农村社区如村落社会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以达到深刻理解农村社会构成的基础、乡土文化的基本规则以及农村变迁的动因”。社区研究尝试通过对具体社区个案进行“解剖麻雀”,而达到对一般社会结构的理解。这样的研究策略一直遭遇到了批评,即社区个案研究无法达到对由无限村落构成的中国农村的一般理解。实际上,费孝通先生早期即尝试引入“类型比较法”[11]来突破这一方法论上的困境。遗憾的是费孝通先生仅仅做了少数几个村庄的研究,并没有机会真正践行他的打算,尽管如此,《乡土中国》经久不衰的影响力依然证明了费孝通先生通过个案进行中国农村社会的一般理论抽象的尝试是相当成功的。

在实际的研究中,受费孝通先生的“类型比较法”与“区域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启发,我们发展出了“区域比较”的方法[12]。即通过长期的村庄调研,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农村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性质,同时,相似的耕作方式、相似的历史文化传统、相似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导致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村落的社会结构具有同构性,村落的性质也具有相似性。基于这样一种判断,我们尝试通过对具体村落的研究来达到对区域内村落一般性质的理解,通过对区域内不同村庄的研究来建立村庄意义上的区域农村类型,并通过不同区域农村研究来达到对区域类型本身的修正,并通过区域比较来逐步接近对中国农村一般性质的抽象和对中国农村的整体把握[13]。沿着从个案到区域到整体的研究思路,就能够实现对具体经验的突破,逐步推进中国农村研究的理论创新。

(三)集体学术

上面简单地介绍了笔者所倾向的农村研究的路径,正如笔者一再强调的,农村研究在具体方法与具体策略的层面上开放的,中国农村研究的整体较低水平与中国农村社会蕴含的极其丰富的理论创新源泉,容许并需要基于经验本位的多种研究路径。因此,处在当前阶段的中国农村研究需要的不是单一的理论或者学科“范式”,恰恰需要基于不同“范式”并在不同路径上齐步前进的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农村研究中存在“一百个研究者有一百种意见”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所有的人都持同一种意见,那是低水平的成熟。中国农村研究的进步必须依赖于,既吸收西方理论资源又吸收中国社会科学传统资源,不是抱残守缺,不是盲目对话,而是从现实经验中提出真问题的,基于不同研究结论的对话、批评、修正的基础上,实现学者们的共同进步以及中国农村研究的整体推进。

这样的学术是集体学术,是建立在“和而不同”基础上的,是建立在推进中国农村研究的“共识”上的,持不同观点的学者间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而共同努力的学术。集体学术应该变成中国农村研究的一种重要机制,任何学者只要持着对学术的真诚与对中国社会发展关怀的真诚态度,相互相互包容、借鉴,就能够在学术批评中获得进步。在我们不能预计到中国社会科学何时会产生马克思式或者韦伯式人物,不能预计到中国农村研究何时会再出现费孝通式人物的现实下,我们必须指望集体学术来提升中国农村研究水平。

 

三、结语

中国学术的发展,或者说中国农村研究的发展,当然要吸收和借鉴任何有益的理论资源,我们也不应该排斥任何有益于增加我们对中国农村社会理解的方法。但是,我们必须要达到共识的是,中国学术必须要回应中国的问题,中国的农村研究必须要以中国农村经验为本位。在此前提下,农村研究至少可以实现两个目的,一是提高对农村社会的把握,从而提升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也能够促进本土化理论的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在中国经验中提出真问题并以从中生发出来的中国理论来回应美国或者欧洲社会科学理论问题,为人类的一般智慧做出贡献。在这个意义上“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因为我们的文明、地理与人口规模以及我们的发展前景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提出中国理论来贡献世界。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学者们“走出书斋,走向田野” 的基础上的。

 

注:本文刊于《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有删减

 

[]桂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生,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治理研究。电子邮箱:guidahua@163.com

[] 张厚安:《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性转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参见冯小双:《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学术研讨会综述》,《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

[] 贺雪峰:《什么农村,什么问题》,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96页。

[] 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序言》,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 桂华:《作为“他者”的“乡土中国”》,《人文杂志》2010年第5期。

[] 冯小双:《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学术研讨会综述》,《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

[] 贺雪峰、吴毅等:《村治研究的路径与主体——兼答应星先生的批评》,《开放时代》2005年第4期。

[] 本文所说的中国社会科学或者中国农村研究的整体水平较低,与陆益龙先生对除费孝通先生之外的中国农村研究全盘否定并不相同。本文是从发展阶段,并相对于我们巨大的理论空间的角度来说的,而陆益龙先生则倾向于否定既有的研究。尽管既有的研究水平不高,但是只要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就不应该全盘否定。

[] 徐勇、吴毅、贺雪峰等:《村治研究的共识与策略》,《浙江学刊》2002年第1期。

[11] 费孝通:《云南三村•序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12] 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 相关论述参见贺雪峰:《个案调查与区域比较: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进路》,《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0
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