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化时代的社会转型与研究方式*
刘少杰
文章来源:《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7期
社会生活网络化的快速发展,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人类社会最显著的变迁之一。不仅社会生活的各种层面都已经遭遇了网络化的影响甚至冲击,而且人类社会在总体上也发生了更加深刻的转型。然而,面对这场已经发生复杂变化的社会转型,学术界的认识却存在很大分歧。如何清醒地认识这场比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变迁的更深刻的社会转型,是采取正确研究方式明确把握各种社会矛盾、有效推进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社会结构的更深刻转型
很多学者深入分析了社会生活网络化可能引起的深刻变迁,纷纷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即将经历的又一次重大转型,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其意义可以同工业化引起的从农业社会转入工业社会相比的社会结构再次转型。卡斯特明确地指出,网络社会崛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发展变迁,而是人类社会在工业社会基础上形成了一种新社会形态。在卡斯特看来,这个结论是依据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而得出的。他指出:“信息技术革命和资本主义的重构,已经诱发了一种新的社会形式——网络社会。”[i] “这个新社会的组织形式以其普遍的全球性,扩散到了全世界,一如工业资本主义及其孪生敌人——工业国家主义在20世纪所做的那样,它撼动了各种制度,转变了各种文化,创造了财富又引发了贫穷,激发了贪婪、创新和希望,同时又输入了绝望。不管你是否有勇气面对,它的确是一个新世界。”[ii]
如果承认卡斯特的观点是符合实际的,那就意味着网络社会是继工业社会崛起以来又一次深刻转型。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崛起,分别引发了人类历史上两场重大的社会结构转型,其变化之深刻已经印记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进程中。然而,无论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带来的转型有多么复杂、多么深刻,但是人类的交往方式、经验过程和权力结构都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在场交往和在场经验是贯穿在游牧社会、农业社会乃至工业社会的基本形式,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是权力运行的基本结构。而网络社会崛起之后,不仅缺场交往和传递经验的地位迅速提升,而且权力结构的运行模式也发生了崭新变化,自下而上的权力运行结构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笔者曾撰文论述了在网络化进程中,缺场交往迅速扩展,传递经验地位提升和社会认同力量彰显等观点。[iii]这些观点是在同传统社会的对比中阐述的。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们的交往行为主要是在特定的空间场所中展开的,可以称之为在场交往。就连可以在相距较远的异地间开展的书信和电话沟通,也都是表明特定身份和所在地点的在场交往。各种形式的在场交往,都是受到身份地位、特殊环境和周围关系的明确限制的交往,而在网络中开展的隐匿了自己身份的信息沟通和话语交流,包括在中国网络微博中实行的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制度,都为交往者超越在场交往中的身份、环境和关系的限制而创造了便捷的途径,实现了吉登斯所论述的“社会脱域”,是超越了特定身份和特定场所限制的缺场交往。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又据2012年4月12日WWW.Pingdom.com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为止,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大约为22.67亿人,在全球70多亿人口中 所占比例达32.7%。可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参与网络交往的网民都已经形成了很大的规模。网络交往是当代人类社会展开空间最广阔、包含内容最丰富、思想观点最活跃的交往实践,这种超越了特定身份与条件限制的缺场交往,形成了可以穿越城乡社会空间的边界限制,甚至穿越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环境限制,而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展开的新生活、新经验,即传递经验。
传递经验是在网络信息交流和事实评价中形成的经验,其生成的根据是社会认同。网络交往中的社会认同,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认同,是人们以交往实践为基础超越了个体与群体的很多限制的建构性认同。尽管网民们在快速转换的网络交流中表达的社会认同,通常是缺乏逻辑推论和理性计算的感性认识,是反映和记忆了具体事物的社会表象,但也具有十分真实而积极的意义。因为网络交往中的社会认同,不是传统社会学和传统社会心理学所论述的寻找个体身份和群体归属的被动而保守的认同,而是要求某种社会行为模式、社会管理部门甚至权力机构承担责任、调整错误或重新制定政策的价值评价。这种积极的网络社会认同,是来自基层社会的精神力量,它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谈话语或信息交流的社会权力。
交往是社会的展开形式,经验是社会的展开过程,而权力则是社会的支配力量,在社会结构中,这三个方面无疑具有根本地位,而当这些具有根本地位的因素发生变化之后,必将引起社会生活其他因素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必然应运而生。因此,不能低估网络社会崛起之后的社会结构变迁,应当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来进一步认识这场变迁的深远意义。事实上,当卡斯特论述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社会形态时,他确实是承继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iv]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经济基础在社会形态的变迁中起着基础作用,而经济基础又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其中起根本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社会形态变迁的根本动力,生产工具则是生产力发展变化的标志或尺度。由此可见,马克思把生产工具或生产技术的变化看作是社会形态变迁的根本标志。
正是沿着马克思的这个基本观点,卡斯特认为,计算机和新通信技术是当代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生产工具,它们的广泛使用必将引起生产力的变革,并推进生产关系直至上层建筑的变迁,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结构的变迁,迎来一种崭新的社会形态,他称之为网络社会。如果卡斯特的观点成立,那就意味着网络社会来临将引起人类社会发生整体性变化,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社会生活的存在状态、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都要发生变迁。迪马乔等人早在2001年就曾经指出:“对于社会学家来说,互联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它可以检验技术传播和媒体影响的理论,尤为重要的是,它是能够有效整合交流方式和交流内容的中介。”[v]在迪马乔等人看来,社会学应当克服仅从个体的隐匿行为研究互联网现象的局限,充分重视互联网可以产生强大的政治经济动员效应,在互联网的技术作用、制度结构、组织关系和集体选择等更重要的视野中开展社会学研究,这不仅使社会学获得一个面对新社会现象的重要机遇,而且也会使社会学研究展开一种新境界。[vi]
二、如何认识新社会转型
在卡斯特等人为网络化时代到来引起的深刻变化而欢呼之时,也不断有学者向人们发出警告,不要对网络化给社会带来的变化估计过高,应当理性地判断它给社会生活造成的影响。唐魁玉在其题为《网络化的后果》的著作中概括了评价网络化的三种立场:信息决定论背景下的“超限论”、信息技术悲观论背景下的“低限论”,信息技术中庸论背景下的“中限论”。[vii]唐魁玉在评价这三种立场的基础上提出了网络影响社会生活的“有限论”:“在信息时代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介技术工具或理性,它对处于复杂系统中的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有一定限度的,而不是随着它的技术的普及与发展无限地影响并可以重构社会生活及其意义的。”[viii]唐魁玉从技术与人的相互关系、技术进步对社会生活影响的渐进性和曲折性、信息资源的有限性、互联网的虚拟性、网络技术的受控性和发展不平衡性等几个方面论述了他的“有限论”。[ix]
被称为美国著名媒体人的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出版了一部题为《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的著作,其中以大量事例为根据论述了互联网的负面效应。在基恩看来,web2.0技术把大批浮躁、不规范、没有专业素质的网民变成了互联网的操纵者,互联网成了“打字机”,而操纵打字机的就是被基恩称为“猴子”的网民,“猴子”们兴奋、疯狂地敲打着打字机,制造了铺天盖地的垃圾信息,难以抵挡地冲击甚至破坏了人类文化!基恩指出:“很多网民虽然能力平平,却毫不谦虚地生产出不计其数的产品。”[x]基恩甚至说:“web2.0就像打开的潘多拉的盒子,它让我们的社会产生了频繁接触色情文化的年轻人,从事网络剽窃的盗贼、患有强迫症的网络赌博者以及各种各样痴迷者;它诱使我们将人类本性中最邪恶、最不正常的一面暴露出来,让我们屈从于社会中最具毁灭性的恶习;它腐蚀和破坏整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和价值观。”[xi]
虽然唐魁玉和基恩的观点能引起人们对网络化的局限性和弊端的重视,但从他们的论述也能看到一个共同认可的基本事实:网络化不可置疑地推进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迁。当然,变迁并非仅是积极的变化,无论中外历史,但凡重大社会变迁总会有利与不利同在,积极与消极并存,然而运动变化是不可否认的,这也就是马克思和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崇尚的历史辩证法。就连强调网络化有限论的唐魁玉也明确地指出:“信息网络及技术的进步与迅猛发展不仅重整了当代社会结构、形塑了人类生活模式,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代学术面貌,特别是对我们思考和体验社会行为以及社会现象的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我们再也不能在讨论现实社会事件或社会事实时采用单向度的思维,而必须将它们纳入到虚拟实在的问题域中。”[xii]
应当指出,尽管唐魁玉强调了网络化对社会生活作用的有限性,但他不仅承认了网络化已经引起了社会结构和人类生活方式的深刻变迁,而且还强调了应当在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视野中去观察认识网络化引起的各种变迁。基恩对网络社会变迁的完全否定性的指责,就是以唐魁玉所论的那种“单向度的思维方式”观察和评价网络化变迁,在对工业文明的深深留恋中简单地拒斥网络化中的各种新现象或新趋势。如果能够坚持一种动态的发展变化的眼光来观察和评价网络化引起的社会变迁,那就不仅应当承认它的局限性,也应当肯定它引起社会生活的深刻变迁。
网络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变迁首先是信息交流、观念沟通和认同评价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是精神活动层面的变化,它不像纺织机和蒸汽机发明之后立刻大规模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因此,人们对网络化引起社会变迁的感受,不像对工业生产推动社会物质财富快速增加的感受那样明显。但无论如何,缺场交往、传递经验和自下而上的信息权力或社会权力,已经不可回避地呈现在社会生活中,并且还常常表现出轰轰烈烈的场面。虽然这些变化不是物质财富或物质关系的变化,而首先是思想观念或价值认同方面的变化,但这些变化也是社会结构重要内容的变化,并且是社会的内在结构或深层结构的变化。因此,这些变化已十分清楚地表明,人类社会确实发生了社会结构的再次转型,确实展现了前人无法预料的崭新形态。
不可否认,社会生活网络化推进的思想观念或价值认同等方面的精神层面的变化,是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基础的,而正是因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精神层面的变化获得了更加重要的地位。马尔库塞关于物质生活资料匮乏问题的解决将导致压抑文明终结和实现感性解放的论述,[xiii]鲍德里亚关于物质财富丰盛时代到来将把人类带入消费社会和符号化生存的论述,[xiv]贝克关于“从短缺社会的财富分配逻辑向晚期现代性的风险分配逻辑的转变”的论述,[xv]都十分明确地阐明了一个共同观点:物质生活资料匮乏问题一旦摆脱或缓解,精神层面的问题必将提升到一个空前重要的位置。虽然目前还存在因为分配不公而造成的贫困问题,但不能因此而否认人类已经在总体上摆脱了物质生活资料状态,因此,由社会生活网络化引起或推进的精神层面的变化,就具有了不可低估的时代意义。
三、面对网络社会的研究方式
社会形态转变意味着社会学的研究方式也将随之发生变革。以实证方法为代表的社会学研究方式,是社会形态转变的产物,正是工业社会的来临才推动社会学家用新的研究方式替代面向农业社会的研究方式。而网络社会崛起之后,工业社会地位下降,顺应网络社会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复杂变化,社会学也要更新自己的研究方式,以便对这个按传统社会学眼光看来是“虚拟的”、“飘忽不定的”网络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正像科罗图David croteau和霍利斯William hoynes指出的那样,互联网等新媒体已经对当代人类社会发生了空前深刻的影响,“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新媒体几乎在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都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并且,新媒体的影响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认识。新媒体的社会学意义已经扩展到媒体通讯领域之外,它已经影响了我们怎样了解我们的世界,影响了人们之间怎样交往互动,简言之,大众媒体已经同社会关系的展开过程紧密联系起来。”[xvi]
面对网络社会新现象而转变社会学的研究方式,并不意味着传统社会学的研究方式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尽管网络社会将表现出越来越强势的发展,但这不能代替以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在场行为和在场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类的日常社会生活永远不能完全脱离具体环境,以身体行动并指向具体目标的在场社会行动必将持续存在下去,所以面对在场社会形成的研究方式在一个较广的层面上仍然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
然而,社会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追踪社会生活的最新变化,当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已经呈现在社会学面前,社会学应当责无旁贷地对之作出新思考,也一定能够以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概念构架而呈现出一个新的面目。对此,吉登斯指出:“互联网在全球的普及给社会学家提出了重大的问题。互联网正在改变日常生活的形态,模糊了全球性和地方性的之间的界限,为沟通与互动提供了新的途径,并使越来越多的日常事务可以在网上完成。”因此,互联网为社会学探索社会世界带来了令人振奋的新机遇。[xvii]
就中国社会学研究而言,网络社会崛起提出了更加复杂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学一直在开展社会转型研究,但过去二十多年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研究,主要是在传统社会学的概念框架和研究方式中开展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个体身份转变、社会阶层分化、利益格局变动和生活方式变迁等在场社会现象的变化,而网络社会崛起展开的缺场交往、传递经验和网络社会认同等崭新的社会现象,并没有在社会转型研究的视野之内,但这是更加深刻的变化。因为网络社会带来的变化是在新的社会展开形式、存在基础和权力关系中的变化,是用传统概念框架和研究方式难以说明的新现象、新问题。因此,中国社会学更应以新视野和新境界面对在中国迅速崛起的网络社会。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虽然中国社会的网络化水平未必赶上了西方,但其网络化的速度却远远快于西方。短短几年的时间,网络微博不仅成为3亿多网民积极参与的重要社会活动,而且在一些重要社会事件中也发挥了引人瞩目的十分重要的作用。“网络围观改变中国”,已经不仅仅是一些网民的浪漫口号,而是在社会生活中确实起到真实作用的社会行动。
概而言之,中国网络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其一,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格局变迁导致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分化冲突,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需要找到合适途径表达自己对社会分化和利益变迁的价值评价,而网络微博则为人们表达观点、评价现实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其二,社会民主化程度的局限和言路表达渠道的狭窄,突显了网络微博的表达效率和便捷形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对网络微博发生参与兴趣,提升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参与能力;其三,重视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的中国文化传统,是广大社会成员迅速接受和广泛利用网络微博的文化底蕴,虽然网络微博是缺场交往行为,但这种缺场交往行为如此活跃却直接反映了中国社会成员注重交往、乐于交往的深厚文化传统。
从网络微博在中国社会快速兴起的这些特殊根据可以看出,当中国社会学直面中国快速兴起的网络现象时,将直接面对由网络信息活动而折射出来的社会结构变迁、思想观念变化和传统文化持存等复杂社会矛盾。这些通过缺场交往、传递经验和社会认同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在中国社会学面前呈现了新形式,这是一种貌似虚拟但却更加真实的社会矛盾,并且因为其信息传递的本质而突出地表现出其中的心理冲突和观念排斥,亦即具有强烈的评价性、内在性或精神性。
考虑到网络化发展引起中国社会生活的崭新变化,不禁想起费孝通晚年关于中国社会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费孝通晚年一再向中国社会学界呼吁,不仅要开展科学研究,也要开展价值评价,不仅要研究客观性,也要研究主观性,要研究中国社会的精神世界、内在世界,研究中国社会特有的交往方式、沟通方式,研究中国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深厚影响。[xviii]费孝通的这些殷切期望,对于研究中国的网络社会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
参考文献
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结构变迁》,上海,《学术月刊》2012年第10期。
卡•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
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黄勇 薛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 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
吉登斯:《社会学》第五版,李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中国社会学年鉴》1999-200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Paul DiMaggio, Eszter Hargittai, W. Russell Neuman, and John P. Robinso,SO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INTERNET,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27 (2001).
David croteau & William hoynes,media society,pine forge press,2003.
*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形势下社会认同的分化与整合研究”10JJD840004的阶段成果。
[i] 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页。
[ii] 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2页。
[iii] 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结构变迁》,上海,《学术月刊》2012年第10期。
[iv] 卡•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第602页。
[v] Paul DiMaggio, Eszter Hargittai, W. Russell Neuman, and John P. Robinso,SO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INTERNET,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27 (2001), pp. 307-336.
[vi] Paul DiMaggio, Eszter Hargittai, W. Russell Neuman, and John P. Robinso,SO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INTERNET,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27 (2001), pp. 307-336.
[vii] 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7-9页。
[viii] 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0页。
[ix] 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0-12页。
[x] 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第2页。
[xi] 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第2页。
[xii] 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429页。
[xiii] 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黄勇 薛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93-100页。
[xiv] 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 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xv]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2页。
[xvi] David croteau & William hoynes,media society,pine forge press,2003.p.15.
[xvii] 吉登斯:《社会学》第五版,李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88页。
[xviii] 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中国社会学年鉴》1999-200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7页。
作者简介: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