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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
朱炳祥
文章来源于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文摘》2011年第4期
摘自《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科学民族志是一种要求遮蔽了自己的立场,并将自己的主观世界隐去,能够通过参与观察与访谈获得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田野材料的民族志。经典民族志是一种以客体为中心的民族志形式,其表述方法是“第三人称的、外部描写的、纯客观方法的、语音学的、行为性的、遥距感知经验的”。这两种民族志都强调存在着一个客观对象,民族志学者应该对那个对象进行纯客观的描述,描述的最高境界和终极要求则是忠实于客观。其实无论科学民族志还是经典民族志的作者如何虔诚,他们并不能排除自身知识结构、理论视角、情感趋向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后现代民族志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把对对象的研究作为研究对象”,这标志着其与经典民族志“具有决定性的决裂”。后现代人类学的反思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志具有“诗学”与“政治学”的特点。说民族志是诗学的,是因为它是虚构的产物,想像的产物,具有文学的品质。后现代民族志认为事实与表达方式不可分离,表达方式具有本体论意义,民族志被语境决定,被修辞决定,风格与再现的事实相关。最好的民族志文本是真实的虚构,由一系列经过选择的真实组成。说民族志是政治学的,是因为文本实践受到权力、抵抗制度的限制和影响,民族志被制度决定,被政治决定,被历史决定。民族志学者通过研究“他者”来建构自己,他们深陷于制度之网,对文化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政治”的解决。毋庸讳言,后现代人类学对经典民族志和解释人类学民族志的批评在相当的程度上同样适用于他们自己。后现代民族志作品起码存在着如下三种弊端:第一,缺乏对主体的研究目的和文化背景的批判性反思。第二,缺乏对“求知主体”的整体展示。第三,分割了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三者之间的联结。一些后现代民族志将传统意义上的田野对象的描述竟然略去了,以致如果要将其展示出来,就需要再写一部新的民族志著作。
“主体民族志”的概念
“主体民族志”的概念,是为了表达对所谓科学民族志的批评及对后现代民族志的承续和推进而使用的一个新概念。它的提出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意义:就一般意义而言,由于民族志客体都是被主体建构出来的,故而所有的民族志都只能是“主体民族志”形式,所谓科学民族志只是一个虚假概念;就当下意义而言,经典民族志以及后现代民族志作品并没有出现重视主体立场、观点、方法的“求知主体”的整体的展示,缺乏对主体文化背景与研究过程关系的自觉批判与分析,因此提出“主体民族志”概念具有矫正民族志写作时弊和丰富民族志写作内涵的意义;就根本意义而言,“主体民族志”是对科学民族志的颠覆,但这种颠覆并不在于用一种范式去取代另一范式,而是对各种范式意义的根本性质疑,进而达到对不同民族志作者及作品的相对性真理的认可与平等性地位的确立。
所谓“主体民族志”中的“主体”,包含三重内涵。首先是主体感觉与知觉中的客观事物。就民族志主体而言,它是一种“知性主体”。不同的主体对同一事物存在着不同的感官认知,甚至同一个主体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物也存在着不同的感觉。其次是主体立场、观念中的客观事物。就民族志主体而言,它是一种“观念主体”。民族志作者在下田野之前带去了是他作为一个现实的、历史的、整体的人的全部立场与观念。第三是民族志作者在运用表达技巧(即方法)所写出来的艺术品。就民族志主体而言,它是一种“写作主体”。对于民族志者来说,写作过程的“诗学”特点就是作者的写作技巧的特点。
“互镜”:“主体民族志”的认识论基础
民族志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显现了它的反思性特征。“主体民族志”除了传统民族志所达到的各种反思之外,一个重要特征是对“自我的拷问”。由于民族志作者是文化研究的主体,主体的个人问题没有解决是无法反思本文化的。民族志作者对自我主体的反思对于反思本文化具有核心意义。
借鉴哲学领域中“镜式哲学”与“无镜的哲学”的论辩进而提出一个“互镜”的概念来说明“主体民族志”的认识论基础。在西方哲学领域中,长期存在着一种“镜式哲学”。其所构成的知识论框架,是将人类心灵看作一面映照外面世界的镜子,认知的任务就是要在镜式本质中去准确映照外面的世界。“科学民族志”如果存在着哲学基础,那么正是这种“镜式哲学”。而“无镜的哲学”是一种摈弃了“镜式本质”的崭新的哲学样态。它破除了知识的形而上学基础,知识成为一种社会对话产物,如此一来,知识就失去了绝对性、必然性的光环,于是大写真理消失。“无镜的哲学”其实是针对古希腊以来“镜式哲学”的一个矫枉过正的说法,其基本思想与后现代思潮一致。
在民族志实践过程中,主体与客体其实都可以被看作“镜”;主客体关系就形成了相互映照的对立的两面镜,即“互镜”的关系。在这种相互映照中,主体被客体改变,又改变着客体;同样,客体被主体改变,也改变着主体。主体之镜与客体之镜中的“镜中之像”并不是对面的事实或事物的直接反映。民族志的写作,需要彻底抛弃那种科学的实证主义的“镜式”传统。因此,如果说以往科学民族志是一种“镜式”民族志形式,那么“主体民族志”则是一种“互镜”的民族志形式——在“主体”与“客体”相互映照的多重影像中,达成主体“认识自己”的目的。在“镜式”的经典人类学那里,人类知识的不断增进被认为是不断获取外部世界的丰富性所致;而在“互镜”的“主体民族志”这里,“知识构成”的地位却被“教化”的地位所取代了,我们获取知识的目的只不过使我们变得更有教养,并拥有更为丰富的谈论事物的方式。于此,新的民族志形式包含着对旧的民族志理论基础的摧毁,也正是因为是一种“互镜”关系,这种民族志始终拒斥建立新的永恒模式与探寻永恒真理的野心,从而使“主体民族志”所达到的认识仅仅具有相对的意义与价值。
“主体民族志”的叙事
经典人类学自诩是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的。这种“科学”求助于叙事知识程序,以解决自己的合法化问题。经典民族志的叙事,重视第一证据及理性思辨。在一种实证的、理性的、逻辑思辨式的叙事方式之内,它曾被认为具有真理的形式,这种叙事方式被当作“科学”,当作合法化的叙事。但从科学知识的眼光看,叙事知识根本就不算知识,思辨只是语言叙事的游戏。这种合法化是自己将自己合法化了。科学不对叙事进行拷问,它先天就认为叙事是合法的。而一旦对叙事的合法性进行拷问,就会立即看到它的西方叙事模式背景。经典民族志尽管通过“他者的目光”来反思自身,但是由于研究者的西方立场及叙事的西方模式使这种反思囿于非常有限的范围。解释人类学强调“本地人的目光”,但它也仅仅行进于半途,因为其出发点与归宿点仅是西方问题的本地投射,故而亦无法摆脱叙事模式的西方文化支配。
要想摆脱经典民族志的叙事危机及解释人类学的叙事困境,“主体民族志”的叙事需要重新设置自身。这种设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叙事对象需要拓展。“主体民族志”之所以能够走出传统民族志“表述危机”的困境,是基于如下的逻辑:只要主体将带有价值判断与理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当作直接研究对象(而不是被自觉不自觉隐蔽起来)进而当作直接表述的对象,承认了民族志中的主观价值判断对于事实判断的存在以及由此而来的建构理想模型的意义并在民族志中进行表述,那么,传统民族志的所谓“科学知识”及其所求助的叙事知识程序就被打破,经典民族志的“表述危机”终因“对表述的表述”(即对传统意义上的“表述”的反思与批评)而自然消解。而这一点,正是“主体民族志”在“互镜”中进行叙事的一般性特点。传统民族志叙事对象追问的问题是:“他写了些什么?”“他写的是不是客观事实?”“主体民族志”“以一类专究真理条件的话语来限定一类话语的条件”,并将此作为民族志的研究对象与叙述对象。它的叙事对象除了追问上述问题之外,还要追问(这是区别于传统民族志的更重要的追问)“谁在写作?”“他怎样写作?”“他为什么这样写作?”正是在这些问题上,“主体民族志”的叙事对象较之经典民族志大为拓展。
二是叙事方式需要变化。将“主体民族志”叙事方式设置为一种可以进行视角转换的“散点叙事”方式。“主体民族志”的“散点叙事”是指研究者不是站在同一个观察点而是站在多个不同的观察点上进行不同的叙事。当他们站在某一个观察点上的时候,他们的视野是清晰的而不是夹缠不清的,他们的叙事是有限的而不是全知全能的。这些点既包括了上述的“知性主体”、“观念主体”与“写作主体”这三种不同主体之“点”,也包括了田野调查中不同访谈对象之“点”,还包括各种文献资料中不同观察者之“点”。可见,所谓“散点”既是时间上的“点”,也是空间上的“点”。“可以进行视角转换的散点叙事”具有时间的维度、空间的维度和个体经验的维度,这三者构成了“主体民族志”对“完整的社会事实”的叙事方式。可见,“主体民族志”的叙事方式是对经典民族志与后现代民族志的否定之否定的超越。“散点叙事”不是无限的叙述视角,因为它在每个具体点上的叙事方式依然是焦点叙事;但是,由于它具备了多个观察点且这些点之间不仅具有有机联系而且可以进行视角转换,因而使民族志的叙事视野大为扩大。
当然“主体民族志”的叙事同样存在着危机。任何文化背景都是叙事的起点,如果说西方人类学家的传统叙事是由于他们背上了西方文化的“工具袋”,那么任何新的叙事者也同样背上了他自身所具有的文化“工具袋”。但是,传统民族志叙事与新的民族志叙事的区别在于,它是否对自身所背“工具袋”进行批判性检查。新的民族志不仅将传统叙事放到它所处的文化背景中去检讨,而且由于主体本身的多重性特点它也将自身的“工具”放到自身所处的文化背景与“他者”的比较中去检讨。它需要进行认真的“自我的拷问”。故而,“主体民族志”叙事的危机与传统民族志叙事的危机具有性质的不同。“主体民族志”的合法化就存在于民族志所提出的问题之中,它的叙事仅在一个被限定的条件下合法化,超越了这个条件就会出现危机。“主体民族志”清醒地意识到自身同样存在的局限。在这一基础上,“主体民族志”形成了对科学民族志的彻底颠覆,但这种颠覆并不在于用一种范式去取代另一范式,而是对各种范式意义的根本性质疑(包括对“主体民族志”自身范式的质疑),进而达到对各种不同民族志作者及作品的相对性真理的认可与平等性地位的确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