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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尔干实证社会学方法论体系及其当代意义
——基于多维视角的考察
朱雄君
摘要:涂尔干是社会学的重要创始人和发展者,创立了系统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也受到了各种社会理论流派对其局限性的批判,而只有结合当代现实和理论的发展,以多维视角的视阈对涂尔干所提倡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进行考察、批判和继承,才是积极推动社会学的健康发展之路。。
关键词: 实证社会学方法论 多维视角 批判与继承
Durheim’s Positivism Sociology Methodology System and Its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Inspection Founded on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Zhu Xiongjun
Abstract: As the founder of sociology and the important figure in the growth of sociology, Emile Durheim have founded positivism research methods system.It’s limitations have been criticised by many theories. Only by combining contemporary rea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theory,founding on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critically inspecting and inheriting positivism research methods system,can we have the right way to develope sociology.
Key word: positivism sociology Methodology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Criticize and inheritance
作为社会学的重要创始人和发展者之一,涂尔干(Emile Durheim, 1858----1917,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克姆等)在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和推广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们对这位泰山北斗式的人物及其著述的分析已经数不胜数,对其评价也褒贬不一。笔者试图对涂尔干所倡导和建立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进行分析,尝试以一种多维视角探讨涂尔干所倡导的实证主义社会学方法论体系在当代社会学和社会理论领域中的建设性意义。
一、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的建立
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极广,所有的人文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的研究题材——文学、艺术、哲学、科学、宗教、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家庭等等,皆有专门的社会学在研究,形成各门分支社会学。但是,有学者认为社会学主要的特征不在于它的研究题材,而是在于它的理论观点或者说其理论视角,由此形成不同的研究范式。如台湾学者黄瑞祺从比较基本的层面上分为三个重要的理论传统: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批判社会学[黄瑞祺,2005:4]。美国社会学家瑞泽尔则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元范式的科学,包括三种基本范式:社会事实范式、社会释义范式和社会行动范式 [乔治·瑞泽尔,2004:1-3]。无论从哪个角度去划分社会学最基本的几个传统,以孔德、涂尔干等为代表的实证社会学必然是重要传统之一。自从19世纪30年代孔德创立了实证主义哲学以及社会学,实证社会学便一直居于社会学的主流地位,一直沿着以自然科学的逻辑和方法研究社会,分析、说明社会构成,探寻社会运行规律,预测社会未来,改良社会状况的路线前进,至今已经成为社会学这门学科当中一个最成熟,开发最高的范式。
实证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相信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应该通过观察、实验、比较以及其它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去发现。尽管孔德提出了一些原则和线索,并以社会动力学和社会静力学来解剖社会之规律,但是真正提出系统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是涂尔干。尽管涂尔干到晚年才真正具有社会学的教职,但他一生执着于社会学。涂尔干明确提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研究法则,创立了系统而严谨的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他认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建立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独立的专门的研究对象;独立的专门的研究方法。因此,涂尔干提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现象: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以排除那些事实上不存在的,但人们主观上却认为他们存在的现象;具有社会性质的现象才是社会现象。从孔德那里,涂尔干学到:如同在其他实验领域那样,我们也可以按照严格的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就象孔德那样,他称这种研究为社会学,而且相信这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涂尔干认为,孔德的社会学仍然是有太多的推测和武断的色彩,因此,他试图通过严格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社会,提出医治社会病理的良方,以此为目标,他终身致力于社会学的科学化、实证化,致力于社会学实证研究方法论的创造和发展。
涂尔干所倡导和建立的实证社会学的方法体系主要体现在《社会学研究方法论》(1895)、《社会劳动分工论》(1893)、《 自杀论:社会现象的研究》(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3)当中。在《社会劳动分工论》中,他首次提出整体先于局部,社会先于个人的社会中心论命题,并且尝试通过实证主义方法研究了社会劳动分工产生的原因。进而在《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中,涂尔干明确而系统地提出对社会进行研究的具体规则和方法,建立了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其它两本书发表较前者稍晚,也是这些原则和方法的具体运用。以其创建的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为基础,涂尔干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强有力的论证逻辑,广泛而确切的数据,分析了诸如社会分工、自杀、宗教等社会现象,直至今日,涂尔干的“这四部专著今天都已成为学术经典,它们确立了这些领域的研究范式,并给后人以持续启示,与今人的任何同类著作相比,它们的启示作用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张海洋,2000]
二、涂尔干的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的基本原则及其成功运用
涂尔干对于实证社会学的基本原则的阐述主要在《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当中,在这本书中,涂尔干简明清晰地阐述了自己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观点。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现象;我们必须摆脱一切预断性的概念与主见,把社会现象当成客观事物来考察;对于社会现象,不能用主观去理解,也不能用常识去推理,而只能通过社会现象去解释;解释社会现象的基本方法是具有严谨的科学特性的共变法。正如涂尔干自己所说:实证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将科学的理性方法扩大到人类行为的解释上,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社会现象的可理解性,对于科学和实践同样是必要的”[涂尔干,1998:3]
(一)社会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现象:“这类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只能用“社会的”一词来修饰它,即可名之为社会事实。……这类现象成为社会学的固有领域。”[涂尔干,2006:25-26] “这样,我们对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它所研究的只是一组固定的现象。一个社会事实,只是由于它有或能有从外部施及个人的约束力才得到人们的承认”[涂尔干,2006:31]社会现象必须是:“所有‘动作状态’,无论固定与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涂尔干,1998:12]。涂尔干强调,社会现象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外在于个体的其客观存在性,无论是以诸如法律、道德、制度之类的结构化形态表现还是像社会潮流一样以非结构化形态表现;二是超越个体的强制性,无论这种强制是显性的还是非显性的,被个体感知的还是非感知的。由此从方法论上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限定于客观存在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现象,而不是诸如心理、个体行为的非社会现象,以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领域,认为社会现象是先于个体的存在,社会陷于个体,强调了社会学研究的整体性视角。
(二)把社会现象当成客观事物来考察。
涂尔干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准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涂尔干,1998:13]。把社会现象视为物这个命题是其方法的基础。当然这种“物”不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 [涂尔干,2006:7],一种非实体性的“物”,要求在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时以一定的心态进行:“就是说,在着手研究事实时,要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对事实的存在持完全不知的态度;事实所特有的各种属性,以及这些属性赖以存在的位置原因,不能通过哪怕是最认真的内省去发现”[涂尔干,2006:7] 。这要求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必须排除所有成见,排除所有的主观臆断,根据社会现象的外部特征进行定义,确定社会现象,并客观地按照严谨的方法考察社会现象。“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 “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 [涂尔干,2006:47]。实质上,涂尔干所说的准则就是排除先前的主见,以社会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为依据,对社会现象从外部到内部进行考察,就是今天所说的实证的考察。与此同时,对社会现象的实证考察必然包含了社会研究必须保持价值中立的基本原则,要求在研究具有客观特性的社会现象的过程中,研究者必须保持价值取向上的客观中立,才能排除所有先前的概念、主见,对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的、客观的、科学的考察。
(三)通过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
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研究对象应该是规则的社会现象或者说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应该存在于大部分个体中,并且变动的程度彼此之间大致相同。涂尔干认为,社会现象总存在于一定类型的社会,由此,他对社会现象的常态与病态、社会类型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涂尔干提出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通过社会事实去解释社会事实。涂尔干认为,“当我们试图揭示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涂尔干,2006:111]必须将社会现象的原因与社会功能区分,功能效用并不能代替原因的分析,社会现象具有什么功能只能说是社会现象对社会环境的有用价值,但是并不是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同时,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也不能从个体中寻找,因为社会先于个体、社会现象先于个体而存在,而不是相反。因此,应该从产生社会现象的社会环境中寻求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即“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寻找,而不应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中寻找”[涂尔干,2006:125]。涂尔干坚持社会事实的产生是由于先于其存在的社会事实的作用的结果,因此,必须从社会环境中去寻找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通过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涂尔干,2006:127]。
涂尔干认为,还应该分析社会现象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功能并不等同于原因,原因探求必须在社会环境中获得,而社会功能则立足于社会现象对社会所具有的有益于社会的客观效用,“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涂尔干,2006:125]应当从社会现象对社会环境的关系来评价社会现象的功能[涂尔干,2006:133]。
(四)共变的求证方法。
在寻找社会现象产生是原因时,涂尔干主张比较法中的共变法。他认为,“社会学的解释就是确立现象的因果关系,即把一个现象与产生的袁鹰联系起来,或者相反,把一个原因与其所产生的结果联系起来”。而且“我们只有一个方法证明一个现象是另一个现象的原因,这就是比较它们同时出现或同时消失的情况,考察他们在不同环境下结合是表现出来的变化是否证明他们相互依存的。如果他们能够按照观察者之意认为地再现,那就采用严格意义上的实验方法。如果相反,事实的产生并非我们所能支配,我们只能比较那些自发产生的事实时,那就应该采用间接的实验方法或比较方法”; “另外,因为社会现象显然不能有观察者所左右,所以只有比较法适合于社会学”[涂尔干,2006:138]。而比较的基础就是这样一个命题: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其同样的原因。但是,在社会学领域,由于社会现象过于复杂,我们难以获得比较时所必需的所有的考察对象,所以能够行之有效的比较法只有共变法。因为共变法是在事物的内部证明事务的因果关系,同时,无需很多的材料就可以进行选择并进行细致的研究。[涂尔干,2006:143,146]。当然,共变法并不是满足于用一定数量的例子来说明事实在分散孤立状态下按照与乡发生了变化,而是,通过严谨的考察,比较具有规律性彼此先后连贯而且范围广泛的变化系列。因此,在运用共变法探求社会现象的原因,解释某一较为复杂的社会事实时,“只有观察它在所有的社会种中的全部发展过程才能做到” [涂尔干,2006:150]。涂尔干的共变研究方法至今仍然是实证研究重要的研究路径。
(五)实证方法体系的成功运用。
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一书成为社会学方法论的一门必修功课,成为实证研究方法的奠基作品。另一本书《自杀论》则是涂尔干成功运用实证法则分析社会现象的典范。《自杀论》论述了一种社会现象——自杀。涂尔干首先对自杀这种现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自杀。”[涂尔干,1996:9] 然后通过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自杀率证明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涂尔干,1996:11-18]。继而依据对社会事实进行种、属分类的原则,吐尔干区分了几种自杀的类型:1.利己主义自杀;2.利他主义自杀;3.反常的自杀;4.受虐待、过份限制,命中注定的自杀。涂尔干认为一种结果只有一种原因,不同结果是由不同原因引起的。通过分析各种自杀现象所处的不同社会类型,运用比较法和共变法,对如心理因素、种族因素、遗传因素、自然因素、仿效等等一系列非社会因素的证伪得出自杀社会现象只能从社会环境中找原因的结论[涂尔干,1996:19-91],找出了自杀现象的原因:1.利己主义自杀是由于社会整合不够,如宗教社会一体化的衰退、家庭社会一体化的衰退、政治社会一体化的衰退引起的。由于社会整合不够,个人与社会分离,注重自我,从而导致个人生活的无目的、无意义,使人忧郁而自杀。这种自杀一般发生在高级文明社会[涂尔干,1996:123-193]。2.利他主义自杀是由于社会整合过于强大,个人在社会中失去自我,社会力量使得个人自杀,,如a义务性利他主义的自杀;b非强制性利他主义的自杀;c强烈的利他主义的自杀。军人的自杀就是由于部队的无个人所致,这种自杀往往发生在低级文明社会[涂尔干,1996:194-219]。3. 反常的自杀是由于社会混乱或者说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变迁,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而引起的自杀,如经济危机、社会繁荣、家庭混乱。在这种社会中,个人的欲望由于没有了限制而无限膨胀,最后由于社会无法满足其无止境的欲望,因而导致愤怒,要么迁怒于他人,要么迁怒于社会,最后绝望、忧郁而自杀[涂尔干,1996:220-258]。涂尔干通过以上分析,指出了社会自杀现象是由于三种社会潮流而引起的,至于个人的精神状态只是决定了其个人对于潮流的免疫程度。作者还分析了自杀与杀人的关系,认为不同的自杀类型与杀人有着不同的关系。利己主义自杀总是和杀人呈现相反或相离的关系,因为在这些社会环境中重视个人的权利;利他主义自杀和反常的自杀则容易与杀人相结合,因为其社会环境不注重个人的权利[涂尔干,1996:305-341]。最后作者提出了解决现代社会自杀率过于增大的反常现象的办法;建立职业行会,以行会来重新给予现代文明中的人以适度的整合,阻止利己主义自杀和反常的自杀。行会能给个人以适度的整合,使利己主义者有着生活的意义;行会也能给个人以适度的限制,以限制无限的欲望。而宗教因为其衰落,国家因为其遥远和刻板,家庭因为其亲密联结的大家庭的解体,都不能起到行会的作用[涂尔干,1996:342-373]。另外,功能分析的方法在《自杀论》中开始运用,特别是在分析利他主义自杀的时候,涂尔干认为这种自杀实际上起到了维持和强化社会结构的作用。
三、批判与继承——基于多维视角的考察
涂尔干是继孔德的又一位社会学巨匠,创立了系统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对社会学的发展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他对“分工”、“自杀”以及“宗教”的实证研究都是独巨匠心的结晶,一直被奉为社会学研究的圭臬。而涂尔干创立的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为实证社会学提供了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框架与范式,使得实证社会学从社会学创立之初一直到20世纪初期,一直居于霸主地位。但正是从涂尔干开始,由于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的建立,社会学失去了原来孔德实证哲学的宏大性,而仅仅是以实证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社会学范式,使得社会学陷入了一个僵硬的框架之中,使得社会学局限于对社会整体的过分强调的社会唯实论的陷阱难以自拔,遭到释义社会学、批判社会学、社会行动理论等诸多流派的批评和攻击,以致“自1945年以来……评论家频繁使用这个标签(实证主义)来败坏他们同行的经验的或理论工作的名声。”[贝尔特,2005:175] 直到解释社会学、社会行动研究以及批判社会学的出现,社会学才打破实证桎梏,得到飞跃式的发展,至此实证社会学仅仅是社会学的基本范式之一。而与此同时,实证主义阵营也不断给于回应。时至今日,实证主义与反实证主义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这种二元对立尽管经过许多学者的努力调和,但至今仍然没有令人满意的结果,二者的整合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我们如果以一种多维的视角来看待涂尔干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以及实证社会学与反实证主义社会学之间的对立,我们将获得更加满意的答案。
第一,关于整体结构性视角。“‘ 社会事实’从范式的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结构……外在与个体的东西,约束着个体……社会的结构基础。”[特纳,2003:195]由于涂尔干对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义范围过于狭窄,导致实证社会学研究过分强调社会整体,过分关注宏观现象,这种社会唯实论导致的整体结构性的方法视角由于忽视社会个体的行动和意义而遭到了社会释义理论、社会行动理论等社会理论流派的攻击。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不能仅指客观存在具有超个人强制性的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还应包括社会的个体——人,有行动、思想、言语的人。社会是由人组成,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正是因为有了社会性的人,社会才成为可能,正是社会的个体——人创造了社会,也正是人承载着社会和改变发展着社会,一切社会现象必须有人的参与才能实现,社会现象正是基于人的实践而呈现,没有人的社会实践,社会现象就不可能形成。所以,涂尔干的实证社会学方法体系只注重整体,忽视了个体,同时也忽视了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中介层面,因而具有片面性。但是,涂尔干的实证社会学注重从宏观的社会整体结构的角度分析社会,确实 揭示了社会的三种重要特征:外在的、有约束力的、普遍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了社会的一个面向,为我们研究社会提供了一个关注社会整体,从社会整体角度研究社会的研究视角和方法。
第二,关于研究的客观中立性。涂尔干认为:实证社会学应该把社会现象当作事物来看待,力求运作上有效的程序及规求;实证社会学应该是价值中立、客观的,和自然科学别无二致。实证社会学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参照,要求研究者作为观察者对社会现象进行客观的观察、分析、说明,即要求研究者的中立性。笔者认为,涂尔干提出的社会研究的完全客观中立性是一种不能达到的理想状态。社会科学的研究包含两个必不可少的要素:研究者、研究对象。笔者认为,每一个人都与其他人具有差别,其看社会、事物的角度也是必然有着差异的,从客观世界所获得的信息经过个体的主观处理而形成的印象也是具有差异的,也就是说任何人无法避免主体间性的困境,任何研究者在研究时都无法避免——即使是无意识地——带有自己的主观性,所以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结果不可避免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从而不可能是完全客观的。另外,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必须包括个体——人,而个人是具有反思性的,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时,是否引起被研究者的反思、互动,是另一个影响研究结果客观性的因素,如著名的“霍桑效应”、“自我实现预言”、“自杀预言”。价值中立性的方法论取向遭到了社会释义理论、社会批判理论等理论流派的批评:认为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在方法上是不可达到的理想状态,在理论道德和理论立场上是不可取的,认为它否定了人的反思价值,认为理论应该是带有倾向的,批判的。但是,如果我们把涂尔干提出的这种研究的客观中立性作为我们在认识、分析社会的一种策略,这种研究的客观中立性要求就具有其正当性。因为,尽管我们不可能完全把握社会事实的本来面貌,所有事实真相,但是,我们追求事实真相;尽管我们不能做到完全的可观中立,但是我们追求这种状态,正如涂尔干所指出的,“必须始终如一的摆脱一切预断” [涂尔干,2006:51]。只有力求客观中立性,我们才不会由于自己的立场、观念限制了自己的视域,才能做到从不同的视角把握社会事实,才能真正地把握与客观实在最相近的社会事实,接近理想形态上社会事实的完全把握。科学的魅力正是在于其不断地发现新的真相、不断地否定与真相不符的旧的认识,从而能不断向完全的真相靠近,作为社会科学的社会学也不例外。同时,理论的批判性在涂尔干的社会理论中并不缺乏:“对社会充分的分析说明具有潜在的批判性”[博曼,2006:293] 他对现代社会的分析说明就是一种隐含的批判,这种批判性尤其体现在对自杀的研究中。
第三,关于证实的方法论:通过经验事实证实自己的理论假设。这种一元论的方法论体系可以说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横移,它遭到了证伪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释义理论等流派的反对。证伪主义认为只有通过证伪才能逐步揭示真理、发现事实;批判理论提倡对话的辨证的方法论;建构主义认为现实是被建构的,研究结果是创造出来的,主张阐释的辨证的方法论。[陈向明,2000:14-17]但是,社会现实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经过普遍实践的真理,不容否认,否定它就会导致唯心主义、虚无主义。社会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为社会现实和社会实践提供合理化的解释与指导。因此,无论证伪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释义理论中的哪一流派,其论证阐述的基础都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尽管这种事实可能只包含客观事实的部分面向、甚至经过研究者主观建构而歪曲,否定了社会事实的客观存在等于导致其理论基础的崩溃,而且,在社会科学领域,证伪主义者并不能真正证伪我们通过严谨的实证研究所获得的理论成果,而只能是一种对理论结论的修正和补充,推动社会研究以“剩余范畴”或者“限界条件”的形式发展已经通过实证方法进行验证的社会理论[张杨,2007]。所以,社会事实的客观存在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和自信通过实证的方法考察事实的真相,将证实的方法论列为获得事实真相的重要途径之一。
尽管实证社会学有自己的缺陷,而且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一直居于社会学的霸主地位,对它进行有针对性的批判是可取的,但是那种彻底否定的做法却有点矫枉过正,走入极端的味道。7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哲学中历史——社会学派的兴起,社会学实证主义受到了沉重打击。库恩、波普等人对社会学实证主义的崩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库恩提出实证主义作为一种过时的范式已不能解决问题,科学的进步在于不可通约的范式的革新[德兰逖,2005:29-31] 。这种观点以范式不可通约性否定了实证主义的视角意义,从元理论上否定了实证主义,给予实证主义沉重的打击,从而使实证主义社会学从颠峰跌入低谷。姑不论是否真正存在范式的不可通约性,是否真如库恩、波普之流所说科学的进步是通过毫无延续的断裂式的范式革命,就这种做法在批判实证主义社会学的缺陷的同时也抛弃了实证主义的重要精华而言,其具有较强的极端性,并不可取。而如果我们放弃那种非此即彼的极端,将实证主义作为一种视角,将更有裨益。
我们必须接受和面对的事实是:现实社会(包括自然宇宙)是复杂的、广阔的、多面向的,而人类对它的认识却是局部的、有限的、部分面向的——尽管人类会越来越真实、全面地认识社会。我们只有用一种多维的视角,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认识我们的社会和世界,力求把握现实的本来面貌,否则就难以避免盲人摸象式的错误。事实上,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也正是经历了从部分到整体、片面到全面、现象到本质的不断变化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推动我们对事物认识不断升级的正是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视角的转换,不断从新的视角获得对事物新的认识最后达到对事物较为全面、较为整体性的本质认识。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将导致我们认识现实的不同部分、不同面向从而得到不同的“社会实在”,从而获得不同的理论建构,当代社会理论的多元化趋势就是最好的例证,正是视角的转换与创新导致了新理论的构建,形成“20世纪 90年代以来……从身体、语言、欲望、情感、消费、同性恋到观念、旅游、历史、空间、文化、全球社会 , 几乎很难有什么问题可以逃过社会理论无所不在的目光。”[文军,2007]的社会理论多元化局面。实证社会学无疑与释义社会学、批判社会学、行动理论、符号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等各种理论一样为我们认识、分析、说明社会现实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和方法工具,让我们得以认识社会的某些部分、某些面向。正如实证社会学一样,其它理论视角和方法也只是建构了部分的“现实实在”,从而得建构出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社会理论。
笔者认为,惟有把握多维视角的综合性理论方法,通过各种社会理论的沟通、对话和融合,互补长短,从不同的视角考察我们的社会,才能克服各种社会理论各自的缺陷,社会理论才有一条健康的发展道路:“我们需要一种实在论的科学哲学……需要采纳解释学传统的一些深刻见解……需要的是一种批判性解释学。”[特纳,2003:80]“社会理论必须消除下述分歧:例如:个人与社会,微观与宏观,或能动作用与结构之间的分歧。”[贝尔特,2005:201]这些观点都表明社会理论必须消除敌对,走向对话与交流,只有在多维视角的考察之下,我们才能真正建构出为我们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实践提供合理的解释与指导的社会理论。同时惟有我们在批判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发现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又不断兼容交合各种视角和方法,我们才能真正地运用多维视角考察社会事实各个面向,才能向社会现实的本来面貌靠近,才能真正地建构科学的社会理论,才能真正地推动人类的自我发展和超越,才能真正地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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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雄君,湖南省委党校,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社会理论。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白云路386号湖南省委党校共青团理论教研部 邮编:410006
原文刊于《前沿》200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