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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操作化: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启示
吴肃然
文章来源:《社会》,2013年第5期
摘 要:“操作化”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核心概念,目前许多社会学家对它的理解都源于以语言图像论为代表的传统社会科学哲学。语用学转向后的当代社会科学哲学则推翻了语言图像论,指出语词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所对应的客观对象,而在于语词自身的实践用法及其相应的生活形式。这种观点为社会学家们提供了对于操作化的重新理解,也为超越目前社会学方法论的二元对立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操作化 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科学哲学 语用学转向
一、操作化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二元对立
“操作化”是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中最重要和最基础的概念之一。简单地说,它是对“如何测量一个概念”进行清晰的描述。用方法论的语言说,社会学研究的初始命题和概念都是抽象的,如果要对这些命题进行科学研究,那么研究者就需要将抽象语词转化为可测量的变量和指标,通过这种量化分析,研究者才能够辨明初始命题的真伪,从而较为准确地认识社会现象。
对于“操作化”这一概念,定性与定量社会学家通常有着迥异的看法。定性社会学家对操作化常抱着模棱两可、时褒时贬的态度,而大多数定量社会学家则将操作化视为社会学研究的必经程序,他们认为,如果要将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或文学艺术相区分,那么就要对经验世界采取一种严格的考察方法,自然语言的描述不足以准确、科学地描述社会现象,必须通过操作化来获得概念背后坚固的“事实”根基。后一观念继承了涂尔干(1995:62-63)的思路,“因为事物的外在特性是通过感觉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所以我们就可以总结说:科学要想成为客观的,其出发点就不应该是非科学地形成的概念,而应该是感觉。科学在最初所下的一些定义,应当直接取材于感性资料”。当然,“感觉很容易是主观的”,因此涂尔干进一步倡导物理主义的还原,“在自然科学中,已避免使用容易夹杂观察者的个人主观成分的感性材料,而只采用具有足够的客观性的感性材料为准则。比如,物理学家就是用温度计和电位计表显示的可见表象来代替他们对气温与电的模糊印象的”。
从认识论的角度讲,涂尔干的主张体现了基础主义和表现主义的经验论观点,即社会学家面对着两个世界,一个是观念/理论世界,另一个是经验世界。这两个世界是相互对应的,观念/理论世界无法被科学考察,人们必须在经验世界中找寻理论概念所对应的可测量的范畴,以此来检验理论命题的真假。“测量一个概念时必须架通概念层次和经验层次的桥梁,找出一个经验地测量概念的方法,即在经验层次为这个概念找到一组指标或一个量表。操作化就是这种沟通概念层次和经验层次的过程”(张小天,1994)。
上述观点是经验社会科学的主流方法论理解,然而这种理解一直面对着不少质疑。曼海姆(Mannheim,1954:150)很早就说过,“只有在一种确定的世界观的基础上,完全可量化和可分析的世界才会显现出来”。也就是说,研究者通过量化方法所观察到的世界,并不是脱离了抽象事物的纯粹实在,而是建基于某些抽象范畴基础上的“实在”。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研究者们就需要反思:既然通过测量所得到的数据不是抽象概念背后的纯粹的、自证性的“事实”,那么它们在方法论体系中应该拥有什么样的位置呢?
曼海姆的这种知识社会学观点,也是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特质。韦伯曾经说过:“在始终是无限多样的个别现象中,只有某些方面,即我们认为具有一种普遍的文化意义的那些方面,才是值得认识的,只有它们才是因果说明的对象”(韦伯,1999:19)。“考察任何一个具体现象的所有实际特征并给出详尽无遗的因果解释(kausalerregressus),这不仅不可实践,而且根本就是胡说八道(unding)。我们只有可能根据一个事件的本质归属来选择如何解释”(Weber,1922:178)。也就是说,当研究者选择一种测量方法的时候,他已经带入了对于问题的抽象判断,并且这种判断本身就是隶属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历史现象。以对制度的考察为例,理性选择学派的社会学家主张将概念都还原到一种功利主义色彩的个人层次,以此进一步演绎出对于制度现象的描述和判断。韦伯(1999:26)明确反对这种把“可计算性”效用作为分析原点的做法:“不是从对人的心理性质的分析推进到对社会制度的分析,而是正好相反,对制度的心理前提和结果的阐明是以对制度的准确认识和对其联系的科学分析为前提条件的”。
许多对实证主义方法论体系持异议的社会学家喜欢借用韦伯的观点,然而我们可以看到,韦伯对于上述问题只是提出了新康德主义式的质疑,而并未做出很好的澄清。在韦伯所处的时代,自然科学的成功与实证主义叙事紧密结合,这种思想状况造成了历史研究者的实践紧张感,导致韦伯的文化社会科学方法论充满着各种张力,其论述成为许多相异知识观的矛盾结合体,以致他的方法论观点虽然比涂尔干更“精致”,但也更“模糊”(贝尔特,2011:XVII)。不少研究者认为,将韦伯界定为实证主义者或相对主义者的做法都是错误的,韦伯理论未必有矛盾,人们所需要的是对他进行更深入的理解。于是,韦伯理论渐渐被赋予一些神学色彩,只要相信它,就可以化解方法论争论中那些难以辨析的冲突和矛盾,这就是一些社会学家有时借助韦伯方法论来捍卫自身研究的科学性,有时又借助韦伯方法论来对抗科学主义的原因。
其实我们不妨从最简单的问题入手来探讨操作化。社会学家都认可证据在经验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性,然而什么样的证据才是真实可用的呢?一位从事操作化的社会学家有什么理由来证明自己所做的操作定义是适当的呢?艾尔·巴比(2005:122)在教科书中就已提到,操作定义和真实定义是两码事,只要社会学家乐意,那么“同情心”一词完全可以被定义为“拔无助鸟儿的毛”。当然,在实际研究过程中社会学家们不会这么做,他们在操作化时会利用自己对于“同情心”一词的前理解,并不会做出荒唐的定义。然而,利用了前理解的操作定义仍然只是操作定义,研究者所得到的研究结论只反映了其与操作定义的关系。可是许多研究者存在着一种误识,他们认为,只要比较“恰当”地给某个概念做了一个操作定义,该定义比较符合人们的常识理解,那么这种定义就被赋予了真实定义的内涵,研究结论便反映了初始概念的真实经验特质。这种理解和做法绝不罕见,研究者们普遍没有意识到,他们表面上为了消除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来进行操作化,其实最终利用了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来跨越符号和意义之间的鸿沟。这种做法在技术层面有时是可行的,但是在方法论层面显然存在漏洞。这种漏洞的存在,为人们对于“操作化”的不同看法提供了重要理由,因为在不少研究者看来,社会学的任务恰恰在于揭示人类文化观念中某些“自明”预设和定义的不可靠(Baert and Silva,2010:298)。
在目前的社会学教学与研究实践中存在着不少有关“操作化”概念的困难。风笑天(2005:27)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写道:“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用到‘爱’这个概念。尽管没有十分明确、十分严格的定义,但人们照样理解它的含义,照样用它进行各种交流。然而,如果要在社会学研究中探讨有关‘爱’的问题时,研究者则必须对‘爱’的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这种说法道出了许多研究者对于操作化的常规理解,然而其所蕴含的方法论张力和知识生长点却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如果人们在使用“爱”这种概念时并不需要一些精准的定义和测量,那么社会学研究者对此概念进行明确定义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我们首先将“操作化”界定为社会科学科学化的一种手段,随后在思考“什么是社会科学的科学化”时又反过来用“能否操作化”作为衡量标准,那么这种做法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进一步说,如果当人们围绕着“爱”、“平等”、“幸福感”这种概念进行沟通交流时并不需要一个精准的可测定义,那么为何社会学家要花费很多时间来探求对它们的精确的操作化方法呢?这涉及社会研究的意义问题,我们有必要认真反思。
在目前的社会学研究中,人们对于“年龄”、“教育程度”等“硬”概念的操作化争议不多,但在“社会距离”、“社会资本”、“幸福感”等概念上却存在着不少争论,许多研究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探讨对于此类概念的精确操作化(卢国显,2005;张文宏,2007;邢占军,2002;蒲德祥,2009);而“中国家族制度”、“中国农民生活”等概念往往只由定性研究者处理,在一些定量研究者看来,此类概念过于宏大,对它们进行经验的操作化以及进一步展开科学研究为时尚早(谢宇,2006;彭玉生,2011)。总的来讲,目前定量与定性研究者在“硬”概念上没有争论,他们的分歧只存在于对后两类概念的讨论中。
这些分歧进一步体现为社会学家们所持的几种不同看法(张小天,1994;王宁,2002;王天夫,2006;彭玉生,2011)。1第一种看法坚持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概念和命题必须进行操作化,那些较为宏大抽象的概念或是不妥的,或是限于目前的研究手段无法被精确测量,等到学科成熟之后就可以实现对此类概念的操作化。第二类看法主张,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类概念:一类是贴近经验的概念,应当对它们进行操作化的定量研究;还有一类概念属于理论范畴,它们承担的是理论功能,此类概念适用于定性研究,而这两类概念在社会学研究中是不可互相替代的。第三类看法则质疑“操作化”概念的方法论价值,认为此类“经验科学”概念并不适合于社会学这种混合了人文艺术形式的学科。当然,这三种看法只是理想类型的区分,在围绕社会学方法论问题的讨论中,许多学者的论证混杂了上述三类看法的两种或全���,其立场是变动不居的,这也是方法论讨论越来越混乱的原因。
在本文看来,上述看法大都继承了涂尔干或韦伯方法论的部分要素,依然反映了社会学领域中老生常谈的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的对立。然而在严格的社会科学哲学层面,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的对立是由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之间的对立所承载的,这一点并没有为大多数社会学研究者所认识。实证主义者对解释社会学的批评并不简单是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批评,其背后有着世界观与认识论的明确立场,而许多解释社会学家在回应上述批评时,却始终局限在社会学研究技术的领域进行回应,因而难以形成实质性对话。在反驳别人的“科学”主张时,简单地给对方扣上一个“科学主义”的帽子,并没有什么用处。
当然,这种情况绝不意味着解释社会学的失败。许多从事量化研究的社会学家都看到了操作化的困难,于是他们常常不得不在讨论中搬用一些解释社会学的要素,比如“有些重要的东西不能被量化”;或者先默认实证论的方法论体系,然后再强调理论、定性方法以及学术团体共识的重要性,但却回避对这两个步骤之间的紧张关系予以反思。这些说法和做法都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不过从研究逻辑的角度来讲,它们的作用接近于一种修辞,并不能很好地消除社会学定量与定性研究之间的方法论困局。定量社会学界关于因果关系问题的讨论便是代表,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但大都未能触及社会学研究中形式主义弊病的问题根源(王天夫,2006;陈云松、范晓光,2010;彭玉生,2011)。定性社会学界对于个案研究代表性的讨论则是另一个维度的代表,他们虽然提出了很多解释,但是除了个别研究之外(王富伟,2012),其余也很难令人满意(王宁,2002;卢晖临、李雪,2007)。
二、操作化与传统社会科学哲学
从社会科学哲学的角度讲,目前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对于操作化概念的认识来自于20世纪20-30年代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亦称逻辑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者将有意义的命题分为两类:一类是分析命题,它与经验无关,只具有逻辑意义,比如“单身汉是没有结婚的人”;另一类是综合命题,它表述的是经验内容,比如“《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脱”。并不是所有涉及经验内容的命题都是有意义的综合命题,一个综合命题要有意义,首先要符合语法,像“这张桌子呔吗?”、“这座钟楼高100英尺和150英尺”就是没有意义的;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该命题必须可用感觉语言加以表述,它或者是直接的观察语句,或者可以转化为观察语句。人们可以通过转换语句形式,将命题中的所有概念转变为“再也不能被定义,其意义只能被直接指出来的词”(穆尼茨,1986:288)。
上述观点有着鲜明的经验主义还原论色彩,它“强调要把感觉经验材料作为决定任何对知识的合法要求的基础”,不仅“我们所有观念的产生都可以在某种给与的感觉来源中找到”,而且“我们最后必须把感觉经验作为一切信仰的检验基础”(穆尼茨,1986:5)。克拉夫特(1999:80)总结了逻辑经验主义者的还原论立场:“语词(记号)必须与语词(记号)以外的某种东西发生关联。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便通过‘实指定义’ 直接地把记号所标示的东西表现出来,从而使记号与它所标示的东西相配合……给与(given)构成了全部语词意义的基础;这是经验主义的一个中心论点。意义最终必须建立在表面被标示的东西上,因而全部意义最终必须可以还原为给与,只有给与才是可以表现的。这就意味着全部概念的意义都可以在经验到的与料(experienced data)的基础上加以构造”。这种观点与涂尔干(1995:62)的社会学方法如出一辙,“因为事物的外在特性是通过感觉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所以我们就可以总结说:科学要想成为客观的,其出发点就不应该是非科学地形成的概念,而应该是感觉”。
在具体的研究手段上,还原论的立场体现为对“观察语句”的强调,“什么样的基本语句应当被承认为决定性的,这个问题就要依据观察语句来回答……构成经验断定有效性根据的是观察报告而不是任意的约定……成为最成功的理论的正是那些与主体间一致的观察报告相符合的理论”(克拉夫特,1999:115)。“观察语句”使用现象主义语言,人们必须如实地将观察到的现象记录下来,以此作为一个综合命题的经验基础。研究者先将命题还原为感觉层次上的观察语句,然后根据相应的观察结果来检验命题,检验结果为真时,该命题便作为科学研究的成果被保留下来,错误命题则通过这样的方法得以清除。
早期的逻辑经验主义者主张用现象主义语言来改造所有的科学陈述,为科学研究铺垫一个现象主义的基础。随着逻辑经验主义运动的发展,不少学者意识到了现象主义改造的困难,转而提倡使用物理语言来“统一”科学。所谓物理语言,即人们在物理学中通常使用的描述方法,例如用坐标来代替“这里有一块蓝色立方体”这句话中的“这里”,用频率来代替“这里有一把尖叫的锯”中的“尖叫”(纽拉特,2000:105)。相对于现象主义语言来说,物理语言的好处是可以避免错觉的发生,同时它还具有主体间性,一个给定的记号对于任何一个使用该语言的人来说都有相同的意义,此外它还具有普适性,任何科学的概念系统都可以改造成物理主义语言的表达。
纽拉特(2000:10、23、81)认为,社会科学所使用的语言很多时候是模棱两可的,社会科学的许多概念都是“烦琐哲学的遗迹”,为了让自己的语言显得不那么干瘪,社会科学都避免使用“朴实简洁的经验主义词语和单意词语”,而“宁愿用一种复杂的和改变了语义的语言”,这些语言都无法还原为现象主义语言或物理主义语言,这就是社会科学始终不能在科学领域中确立一席之地的原因。在他看来,像《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种作品,使用的材料很丰富,但是却无法让人对其结论展开真正科学意义上的讨论,其原因在于“‘加尔文主义观念’和‘资本主义观念’这样的术语就是没有经过很好的选择和明确定义的”。要真正实现社会科学的“科学化”,就必须保证社会科学讨论中所使用的概念是可还原的,因此社会科学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下列术语:“精神世界”、“真的”、“意义”、“证实”、“进步”、“变态”、“动机”、“价值”、“自在之物”、“观察”、“知觉”、“实在”、“事物”、“经验”和“知识论”,等等。
纽拉特(2000:112-118)坚决反对“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文化科学)”的二分,坚持认为社会科学应当、也完全可以用物理主义的语言来改造。人们没有理由把蚂蚁的“繁殖”、“奴役”和“战争”归于“自然科学”,而把人类的“繁殖”、“奴役”和“战争”归于精神科学。像“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这种二元论,“归根结蒂都是某种神学的残余”。理解社会学中的“理解”、“移情”等概念都只不过是“关于秩序的描述”,它们都可以转化为物理主义的表达方法。一个社会学家不应当就“时代精神”泛泛而谈,而应当把这个概念还原到时尚、建筑形式、声音或绘画风格等具体事物上。
可以看到,上述倡导十分接近于涂尔干的社会学实证主义。1936 年,维也纳学派的核心人物石里克被枪杀,逻辑经验主义运动失去了领导者。紧接着二战全面爆发,维也纳学派的主要成员纷纷被迫离开德国和奥地利。其时的德国哲学由海德格尔所承袭的现象学传统所主导,逻辑经验主义或是被漠视,或是被拒斥。不过思想史中永远不乏偶然和幸运,逻辑经验主义者的四处流亡却为他们的科学哲学寻找到了真正可以生根的土地,克拉夫特(1999:4)说道:“由维也纳学派所发起的运动在德语国家中没有引起反响,但在其他国家里却被接受,并被发扬光大。在英国,在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特别是在美国,这一运动取得了活跃的进展”。
逻辑经验主义者费格尔(1999:185)曾回忆起自己初到美国时的感觉,“‘在那边’我所感觉到的是一种同我们维也纳学派的立场完全一致的时代精神”。借着这种时代精神的融合,逻辑经验主义在美国得到了迅速传播和广泛认可,卡尔纳普、莱欣巴赫、费格尔、贝格曼和亨普尔等逻辑经验主义者逐渐成为美国分析哲学界的领军人物,“(20世纪)40-50年代,通过卡尔纳普等人的倡导和传播,逻辑实证主义逐渐排挤实用主义而夺得美国哲学界的主导地位”(涂纪亮,2007:16)。在这之后,以逻辑经验主义为起点的分析哲学运动开始进一步对美国的人文思想和教育体制产生深刻影响,罗蒂(1982)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提到:“大概在莱欣巴赫那本书2出版的时候……分析哲学在美国传播开了……他们的学生被任命担任最有地位的职务。哪一个哲学领域如果不跟上这股潮流,那么这些领域就会黯然失色……哲学史受到了严重的忽视,而逻辑则受到了重视……现在的哲学教师的绝大部分都受到了莱欣巴赫对哲学史的解释的影响。他们受到教育,要他们相信自己有幸正处于一个新的哲学时代,即分析的时代的开端,在这一时代研究工作必须精确地进行”。这种影响必然穿透到了社会科学领域,“逻辑实证主义……这种哲学纲领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二三十年代不仅支配着整个科学哲学,而且在迪尔凯姆去世后与经验社会科学实践日益融合在一起”(赵万里,2002:85)。普拉特(Platt,1992)在回顾个案研究方法的发展史时指出,美国的社会学家之所以在二战后逐渐转变了对待个案研究的态度———不再将个案研究当作探寻意义的研究方法,只将其当作收集资料的一种手段——“希特勒的作用”不能忽略。在普拉特看来,二战使一批欧洲学者移民到美国,包括维也纳学派、法兰克福学派,还包括拉扎斯菲尔德和勒温等知名的社会科学研究者,这大大改变了美国社会学的发展路径。
三、操作化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
(一)维特根斯坦的转向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
作为传统社会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有着鲜明的研究纲领,而当代社会科学哲学则较为庞杂,它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历史阶段和唯一的知识纲领。1958年,英国哲学家彼得·温奇出版了《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一书,引发了一场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大争论。目前国外社会科学界普遍将此书的出版视为从传统社会科学哲学到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转折点。在该书中,温奇(2004)借助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Sprachspiel),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进行了强烈批判。他主张社会科学的任务是“理解”,人们在“理解”的过程中必须以语言为���介,而根据维特根斯坦的观点,语言的指涉是由实践规则所支配的,因此实证主义者所追求的那种表现主义式的社会学理解便失去了可能。
温奇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之所以引起不小的反响,与他所采用的论辩路径有密切关系。实证主义与诠释学长期以来各自为阵,但是维特根斯坦的个人哲学转向却给打破这种局面带来了契机。维特根斯坦早期追随罗素等人的脚步,试图将语言分析纳入实证主义框架。随着研究的深入,维特根斯坦发现上述目标根本不可能实现,语言不会遵从逻辑形式的规则,相反,“数学和逻辑体系反倒要受到日常语言的限制”(黄光国,2006:50)。逻辑经验主义者试图为社会科学研究搭建逻辑的方法论平台,此举倒错了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国内外许多哲学家把维特根斯坦看作两大哲学传统的重要融合者,这是有道理的。早期维特根斯坦持逻辑原子论的观点,虽然他只是游离于维也纳学圈的外围,却被视为逻辑经验主义运动的扛鼎学者,是现象主义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而现象主义分析“最突出的特征是把一切有关物质对象的陈述还原为关于感觉经验或所与的陈述”,“把哲学从思辨的先验王国拉到现实的经验王国,按照它的代表人物的说法,光凭纯粹的思考而没有经验的检验,要说明现实世界的性质及其法则是根本不可能的”(洪汉鼎,2010:2)。可以看到,早期维特根斯坦所持的方法论观点非常接近于社会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或“经验主义”。
在完成前期的《逻辑哲学论》之后,维特根斯坦(1988:18)写道:“此处所述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来,则是确定而不容置疑的。所以,我认为,哲学问题在根本上已经最后地解决了”。然而在之后的几年里,维特根斯坦发生了重大的哲学转向,穆尼茨(1986:283)如此评价:“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出现及其影响,在牛津和别的地方其他类型的‘日常语言’哲学的繁荣,再加上形式逻辑和语言学方面的发展,都使逻辑实证主义失去了作为‘分析哲学’的主要范例的核心地位……而且从实际作用来看,逻辑实证主义也不再是一个持续有效的哲学运动了”。
(二)“语言游戏论”与概念的“操作化”
在后期代表作《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推翻了自己在《逻辑哲学论》中阐述的大部分重要观点。《逻辑哲学论》主张世界存在一个本质结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就在于揭示这个本质结构。这个本质结构是由一些不可分解的、作为基础的原子事实组成,人们只需要将分析对象还原为原子事实的逻辑组合,那么任何争论就可以用逻辑算法清晰判定。对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概念”,早期维特根斯坦持有许多社会学家所认可的“语言图像论”观点,即语言由语词所组成,而每个语词都代表一种事物(或事态),这个事物就是该语词的意义。当人们的心灵把某语词投射到其所代表事物的图像(Bild)上时,人们就实现了对该语词的正确理解。
“语言图像论”是逻辑经验主义者普遍认可的认识论观点,“所有的词都有意义,这就是说,它们是一些代表它们之外的某些东西的符号”(涂纪亮,2005:59)。因此,一个科学语词(或语句)的意义就是它所对应事物(或事实)的图像。在逻辑经验主义者看来,如果人们找不到一个语词所对应的事物的图像,那么这个语词就不具有科学意义,因此,“大量传统的和当代的形而上学著作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不管它所使用的形而上学语言可能是多么热情洋溢,多么给人启发和富有表现力”(穆尼茨,1986:9)。
上述思想也正是许多对定性研究持负面态度的社会学家所持的观点。定性研究中的语词大多不具备一个与之对应的事物的图像,人们无法找到具体的测量方法,即这些语词是不可操作化的。因此,定性研究的意义是含糊的,其论证是不可靠的,“社会学的定性资料的分析常常是在深不可测、不可言喻的顿悟和理解的隐密世界中进行”(默顿,1990:96)。人们评价定性研究时常常会说,定性研究的结论很有趣,能给人以启发,其潜台词则是:定性研究不能以科学的方式揭示真理。
语言图像论是逻辑经验主义运动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也是早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核心观点:每个命题都可以化约为基本命题的逻辑组合,而基本命题就对应到基本事态的图像,“命题是实在的图画”(维特根斯坦,2010:15)。在后期维特根斯坦开展的自我批判中,语言图像论成为首要的标靶。
在《哲学研究》的开篇,维特根斯坦(2001:4)引述了奥古斯丁的一段话,以此说明语言图像论在西方哲学中的深远根源,随后他评价道:“我们在上面这段话里得到的是人类语言本质的一幅特定的图画,即语言中的语词是对象的名称……在语言的这幅图画里,我们发现了以下观念的根源:每个词都有一个含义;含义与语词一一对应;含义即语词所代表的对象”。紧接着,他便举例反驳这种“语言图像论”:假如某人拿着一张字条去买苹果,店主打开字条,上面写着“五个红苹果”,那么此时店主是如何理解这个短语的呢?按照“语言图像论”的观点,店主可以指着一个苹果说:“这是苹果”,同样可以指着一个红苹果或其他红色的东西说:“这是红”。但是,他如何去找到“五”这个语词所对应的图像呢?如果找不到,是否说明“五”这个词在这里没有意义呢?从这个简单的例子出发,维特根斯坦对语言图像论予以了细致的批驳。在他看来,语词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其所对应的一幅图像,而在于语词的用法之中,用法的合理性是由人们的生活形式(Lebensform)决定的。
人们常认为定性研究所使用的语词是模糊的,它们没有明确的指称对象,因此也无法找到该语词的意义所对应的指称对象身上某个可测量的属性,因而定性研究常常被视为不可验证的、形而上学的,从而被归入哲学、文学或艺术的范畴。所谓可验证,按照语言图像论的逻辑,即可以将该语词对应到某个事实图像上去,然而这幅事实图像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这幅图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不确定的。当甲指着一张桌子对乙说:“这是一张桌子”,乙看了看这张桌子,同意甲所说的话。然而,并不是因为乙从甲的话和自己所经验到的东西中各得到一幅图像,这两幅图像互相匹配,乙的观察才“验证”了甲的说法。权且假设乙在听到了甲说话之后,脑海中浮现出一幅“桌子”的图像,随后他看了看桌子,将桌子与这幅图像进行比对,那么这幅图像与乙后来所看到的桌子会是完全一样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乙是否可以否认甲的说法呢?在这个对话情境中,乙真的是将真实桌子与自己脑海中一幅完全客观化的桌子画面或某个有关桌子的清晰定义进行比对后才做出判断的吗?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不妨将“桌子”一词替换成“地位”、“权力”、“平等”等常用的社会学概念,这时或许就会产生疑惑:为何在研究这些概念的时候,为何当社会学家试图使人们对于这些概念达成共识的时候,他们总认为要先为这些概念描绘一幅细致的图像呢?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如果把名称所指示的对象看作词的意义,就会导致或者把一些有意义的词因其没有指称对象而看作无意义的,或者为一些不指示实体的词虚构一些并不存在的实体。这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涂纪亮,2005:64)。“资本主义精神”与“加尔文观念”之所以无法被操作化,是因为它们不存在像“桌子”一样繁多的、与图像论思路较为贴切的用法,但不能因为这些词的用法不同,就把这些词视为无意义的。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图像论角度来理解“桌子”这个工具的意义,但是若换做“锤子”一词呢?图像论能否帮助理解“锤子”这个工具的意义呢?分析哲学家们常常一举例便是“桌子”,那只不过是因为人们在使用桌子时,桌子通常是不动的罢了,而现象学哲学家如海德格尔一举例便是“锤子”,这就凸显出二者对于图像论的不同理解。
从语言游戏论的角度来看,当某些概念很难被量化的时候,往往正是人们不需要去研究所谓“变异性”,或是人们不需要去“控制”某个事物的时候。批评者的误区在于,他们从某些词的常规用法中得到一种实体论的哲学观,然后用此种哲学观去评判这些词的其他用法以及去评判其他词的所有用法。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界定何为“实体”时本已使用了来自语言用法的语词意义,却把此后得到的“实体”看作语词意义的来源。这不仅在逻辑上说不通,甚至也体现了一种权力关系。这样做的结果会把一些词的全部或部分用法从语言的领域中驱逐出去,造成意义的僵化,进一步造成生活形式的僵化,故而海德格尔(2002:158)感叹道:“把活生生的、动态的词语转换为一系列单义的、机械地固定下来的僵化符号,这或许就是语言的死亡,是此在的僵死和荒芜了”。英国语言哲学家斯特劳森也指出,“符合论试图借助陈述与事实、事态或状况之间的符合关系来说明真理,这必然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事实’这样一些概念中已经包含了词与世界的关系”(转引自涂纪亮,2007:517)。
有一些社会学家承认“符合论”在处理某些社会科学概念时的困难,但他们会辩解说:“用以研究社会和社会关系的所有方法,都被发现存在着局限。这一不足并不会让一位严肃的学者感到吃惊;相反,他/她应当将之视为对我们理解社会所做的持久努力的一种挑战。不幸的是,许多人拒绝迎接这一挑战,取而代之的是退缩到一个玩世不恭的相对主义立场上:既然一切方法都各有长短,那么,我们就不应厚此薄彼”(谢宇,2006:5)。这种观点很有道理,人们不能因为无法完全做到“卫生”,就跑到臭水沟里做手术(格尔茨,1999:38)。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之所以说手术室比臭水沟“卫生”,并不是因为存在着某个客观的、外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理想“卫生”状态。“卫生”一词的意义扎根于我们生活形式中的语言用法,我们可以为“卫生”建立一个指标,也可以进一步根据这样的指标来建立卫生等级制度,但是之所以可以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只有这些指标才反映了“卫生”一词的“意义”。无论我们建立了多么复杂高效的卫生措施和制度,都需要我们对“卫生”有一种无法被对象化的、理解性的共识。
试想,如果我们要比较两个人谁更讲“卫生”,然后使用上述手术室的指标来考查,那就会闹笑话了。比如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会指着一个正在闹肚子的女人说:“她没有我卫生,因为她细菌超标太多了。”此时,必然会有研究者指出,“在这个例子里,我们要进行另外一种概念化和操作化,因为社会研究是要考虑情境的”。这种说法完全正确,但是,不管研究者对后面这个例子进行什么样的操作化,检验其操作化办法是否合理的标准是什么呢?一种操作化办法如何证明自己比另一种操作化办法更好呢?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标准只能在人们的生活和语言中寻找。“为了理解一个实指定义,一个人必须已经掌握了一个语言游戏”(韩��合,2010:939),上述例子中的研究者只有先把握住了新语境中“卫生”一词的意义,才有可能指出某种操作化方法的错误。形式化工作使人们获得清晰,但“清晰”本身并不是目的,如果缺少了不被定义的“理解”,人们就成了不知考题的判卷者,不可能仅因为某个答案写得很工整就给它打对勾。“操作化”是一种发明而非发现,一个发明的价值不是自证的。先创造一个“发明”,然后将该发明指认成对客观事物的“发现”,以此论证“发明”的价值,这种做法需要反思。2008年金融危机出现之后,欧美许多权威金融评级机构的客观性受到强烈质疑,那么这种质疑是如何产生的?合理的、正确的评级标准是由什么决定的?英国概率数学家吉利斯(2012:155)在评价社会科学中的操作主义时就曾问道:“操作主义者如何能够给测量方法的修正和改进提供说明……如何可能存在任何更为精确地测量它的方法呢?”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对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有所领悟,而吉利斯(2012:154)亦敏锐意识到这一点:“概念并不是通过操作定义来获得意义的”。
从上面的分析能够看出,操作化是一种使用语言意义的活动,虽然它也常常发挥塑造语言意义的作用,但它决不是判定语言意义是否存在的标准,“只有在一个语词在语言之中究竟应当扮演什么角色这点已经是清楚的情况下,实指定义才解释了这个词的用法”(韩林合,2010:939)。我们的确不能因为两种方法都有缺陷就陷入相对主义,认为使用任何方法都一样,但是我们要明白的是,我们之所以使用某种方法而不使用另一种方法,其理由是什么。目前许多研究者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明显体现了语言图像论的观点,他们认为存在着一个给定实在,而定量研究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比定性研究更接近于这个给定实在,因此定量方法比定性方法要好。他们承认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区别,但是他们坚决否认对于“真理”的社会学解释,在他们看来,测量方法是客观的,语言意义是主观的,主观事物的真伪理应由客观标准来判定,两者的关系不能倒置。那么不妨看看另一个例子:一位冶金学家与一位工厂老板注意到他们两人对于“软”、“硬”术语的使用是有分歧的,于是他们邀请了许多专家制定出一套关于“硬度”的测量标准,此后他们就可以参考这套客观标准来解决分歧。那么这套硬度标准是否就可以用来决定“硬度”一词的语言意义呢?不久以后,一位超声波打孔专家来到他们中间,他发现自己根本不能使用这套标准来合理表达“软”和“硬”,因为在使用超声波打孔的时候,钢是软的而泡沫胶却是硬的(巴恩斯,2001:21-22)。那么,此时打孔专家是要用测量标准来改变自己的语言呢,还是根据自己对“硬度”的理解去建立新的测量标准?可以进一步设想,如果这个超声波专家服从了既有的标准,在和其他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硬”和“软”反着说,于是大家实现了共同的语言用法,原测量标准的适用性进一步拓展。那么我们思考一下,此时在“硬度”测量方法与“硬度”语词概念之间的符合,是否正是由人们的生活形式所决定的?我们只要设想一下,当制定标准的专家中有80%是超声波打孔专家时会发生什么,此问题的答案就非常明显了。“在科学中或在其他特定的场合下,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我们可以在特定的技术性意义上使用一个本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概念,并且在这样的技术性使用中给其以清楚的边界。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就认为这个技术性意义上的概念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那个概念,更不要认为前者要好于后者,甚至于只有经由前者,后者才最终成为可用的”(韩林合,2010:985)。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一个测量方法合理性的依据并不是所谓的“客观真实”,而是元语言的意义及其作为根基的人们的生活形式。在许多时候,定性语词显得很模糊,其意义让人摸不着头脑,于是需要对其进行操作化,以促进人们的理解,这是完全合理且必要的。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通常只是一个解释的过程,它就像翻译一样,是在用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进行解释。一个都讲汉语的地方是无需英汉翻译的,只有在有人懂英语而不懂汉语的时候,才需要做这样的翻译。而一个英国人能否听懂汉语,并不是根据他在听到某个词之后能否在汉英字典上找到这个词来判断的。以能否操作化为定量语言来作为认识世界的刻板标准,那就好比一个英国人在学会了使用“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等词语后,突然发现“缘”这个汉字无法翻译成英语,于是告诉别人,“‘缘’这个字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社会资本”一类的社会学概念,有大量研究都试图寻找测量它的更好方法(边燕杰,2004;林南,2005;赵延东、罗家德,2005;刘林平,2006;张文宏,2007;桂勇、黄荣贵,2008;王卫东,2009;邹宇春、敖丹,2011;吕涛,2012;张文宏、张莉,2012)。然而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着客观的、外在于研究者的、有待测量发现的“社会资本”。更好的测量方法不在于更准确地呈现“社会资本”的可测属性,而在于生产、塑造出关于此概念的新理解。也就是说,研究者所做的操作定义工作,必须与此概念的理论内涵紧密结合,在利用原有理论内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进一步修正。在此过程中,概念就如一艘“特修斯之船”,它的旧内涵与新内涵都只能以整体的形式出现,作为修船水手的研究者只能一点点地不停修补,而不能依照一艘新船的图纸,使用过于繁琐的操作定义把概念的旧内涵肢解为造船的原材料。之所以不能那么做,是因为把旧船肢解之后,水手就丧失了自身的立足点。
当“社会不平等”这种现象和概念被人们赋予研究意义时,它并不是以可精确测量、可完全对象化的姿态进入研究者的视域的。此时它的内涵包含着许多模糊的隐喻,它贯穿于此经验研究的始终。依靠它的作用,我们在研究之前与研究之后对于“社会不平等”的两种理解才具有比较性,研究的新意才能得以体现。这就说明了某些极其细致的操作化研究最终之所以丧失理论意义,是因为这些研究者在界定概念的时候,丢失了一条无法被对象化的理解性线索,导致研究结论中所讨论的“社会不平等”与我们赋予研究意义时所理解的“社会不平等”成为了两个不太相干的东西,经验研究的意义也随之稀薄化。默顿(1990:198)在倡导概念精确化时就曾提醒社会学家要警惕下述现象:“要求精确性和逻辑内聚力的双重压力,可以导致无生机的行为……为了进行有结果的量度,这就导致了对科学问题的重新阐述,其结果是其后的材料不受身边那个最初问题的影响”。如何看待概念的“清晰性”和“模糊性” 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如何理解概念的“清晰性”,我们应该反思。
人们常常指责定性研究无法操作化,因此没有科学意义,这种观点只是在传统语言图像论的意义上才成立。蒯因(1987:40)指出,人类知识构成了一个信念场,其中的很多命题并不与经验直接接触,“如果这个看法是正确的,那么谈一个个别陈述的经验内容,尤其如果它是离开这个场的经验外围很遥远的一个陈述,便会使人误入歧途”。然而这种“误入歧途”的谈论,在社会学研究领域中往往是以摩西劝诫的姿态出现的。有些研究者从宏观理论中很牵强地演绎出一些经验假设,然后使用某些截面数据对这些假设进行检验,进而检验理论,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上述观点并不是否定经验研究的价值,而是提醒我们要改变对于经验的理解。当我们获得了丰富数据时,我们需要将数据与许多命题的集合进行对话,此时就可以发挥诠释学的积极作用。我们不能为了严谨,就假定在经验与理论间存在一一对应的检验关系,从而把理论做简单化的理解和处理。丰富经验数据的价值在于其更丰富,在于其常常能够揭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认识矛盾和价值矛盾,它的价值来自于“意义”的不对称性而非“逻辑”的不对称性。如果研究者囿于逻辑经验主义的知识叙事,把丰富经验数据的价值理解为更“真”,不愿意放弃符合论的知识观,总试图剥离数据背后的“意义”,那么数据的价值反而难以体现了。
(三)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语用学转向”
《哲学研究》深深影响了后来的社会科学哲学,一些学者认为,《哲学研究》中的思想已使得分析哲学和现象学的对立失去了意义,如马丁·斯通(2005:148)曾说道:“维特根斯坦的独创性的标志之一,是……‘大陆’哲学与‘分析’哲学的差异已无足轻重。与它们同维特根斯坦的差距比较起来,这两种传统竟然看起来惊人地一致”。斯通的评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认识论及方法论等二元对立中的悖谬:在针锋相对的争论背后,对立双方往往共同继承了某些认识论的现代性遗产。鲁宾斯坦(2005:297、299)就评价说,后期维氏哲学摧毁了“主观主义的和客观主义的社会科学得以建立的许多二分法”,“进而使得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综合成为可能”。
受维特根斯坦的启发,当代西方哲学界、社会科学界发生了重要的“语用学转向”(pragmatic turn)。逻辑经验主义“采用的逻辑分析方法是共时性的而非历时的,是分析的而非综合的,这就使得在对科学理论进行逻辑分析时,静态地考察科学的逻辑结构,脱离科学发展的历史、社会结构与文化背景,忽视了心理因素对科学的影响……狭隘理性主义以逻辑理性为标准,要求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分支沿着物理主义的途径作彻底还原,(从而)导向了极端的科学中心主义”。“传统指称理论所追求的是一一对称的‘映射式观念’,是一种主张‘只有具备确定指称的语词才有意义’的语言实在观,指称成功的标志是真理的符合论,追求指称的惟一确定性和绝对所指”。然而在语用学的视野下,“任何对象的存在均是相对于特定语言的存在,并因而是以那种语言为基底的。因此,语言和实在是同一的,不能把语言看作是‘自我’ 和‘世界’之间的媒介;它不是媒介,而是确定的客观实在,一种不断进化的实在”(殷杰,2003)。
“语用学转向”象征着当代西方思想中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融合,其思想史意义已经超出了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对于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吸纳当代社会科学哲学中的语用学思维,我们就很有可能对社会学的研究逻辑产生一种革命式的理解,从而解开研究中的诸多困境。然而,“语词和对象相应,语词表达对象,这是人的根深蒂固的成见”,3摆脱这种成见绝非易事。美国逻辑学家侯世达(2011:110)精辟地点评过这个成见:“人们常常把意义归于词本身,丝毫没有意识到使词具有意义的那个非常复杂的同构……这可以与一种朴素的信念做个比较,即认为任何两个物体的碰撞都必然附带有声音。这是个错误的信念。”我们常常看到,许多社会学家致力于穷尽各种变量,以探求某两个要素之间的相关系数或因果性质(如教育和收入的关系),他们就或多或少抱持着侯世达所批评的那种信念,即认为两个物体碰撞必然会产生一种隶属于这种碰撞的、稳定不变的声音。
四、当代社会科学哲学对社会学研究的启示
(一)对社会学方法论困局的反思
在社会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着“真实”与“意义”之间的对抗,定量研究者常常批评定性研究者的研究不可靠,而定性研究者常批评对方的研究没有意义。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许多社会学家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法,虽然这些方法有时提供了颇有价值的意见,使得研究者们懂得对某些对立的观念保持认识张力,在“意义”与“真实”的对抗中开展经验研究,但它们大都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其整体思维依然没有摆脱传统社会科学哲学的束缚,由此导致许多重要的理论与方法论问题一直被翻来覆去地讨论,却始终未得到澄清。
彭玉生(2011)的《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分析》是近年来较有影响的一篇方法论文章,该文对目前国内学界的方法论观点进行了提纲挈领的梳理和引导,不过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角度看,该文的一些观念尚存在着可疑之处,其中的一些评价亦值得商榷。该文首先提出,因果关系并不是经验的堆积,而是一种飞跃,这种观点在许多著名学者,如巴斯卡(Bhaskar,1978)、邦格(Bunge,1996)那里已经有了详尽的表达,体现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元素。然而在论述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关系时,作者仍然受到传统社会科学哲学还原论的影响。作者援引了默顿的中层理论概念,用以说明哪种社会学研究才是合理且科学的。
社会理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可验证的大理论,如历史唯物主义、结构功能主义、制度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等。第二类是可以经验验证的中层理论,如人力资本理论、社会资本理论、集体行动理论、阶级分析,等等。第三类是经验理论,纯粹描述概括经验资料,如升迁模型、流动表分析、小世界理论,等等。第一类不能被经验验证,因而不属于科学理论的范畴。第三类也不属于波普尔意义上的理论命题,因为是纯经验性的,现代社会学忌讳普遍性命题,经验命题也可堂而皇之称为理论。中层理论属于科学理论范畴,一方面可以验证,另一方面又超越经验,具有普遍性。
这段论述令人感到困惑。所谓“因果关系是一种飞跃”,意味着因果关系不能还原为形式化的经验数据,也就是说,作为理论的“因果关系”并不是经验证据的形式逻辑组合,它是不能由经验数据“算”出来的。这种观点得到了科学史研究的佐证,自然科学实践中的很多理论都很难为经验所验证或证伪。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斯蒂芬·温伯格(2004:73)就曾说道,在粒子研究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叫“自发对称性破缺”,围绕着此概念的命题很难说具有可证伪性,但是如果不把它看作真正的科学,却是“令人痛心”的做法。然而,彭玉生在肯定了作为理论的因果关系的飞跃性之后,又提出“第一类不能被经验验证,因而不属于科学理论的范畴”,这种论证令人不解。
实际上,默顿的“中层理论”仍然是站在逻辑经验主义的立场来探讨问题,没有看到理论工作的真正机制,从而使得他给出的方案并不令人满意,没有解决甚至是加重了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碎片化问题。它一方面通过研究层次的划分,不恰当地清除了许多有意义的研究,另一方面顽固地持有一种经验主义还原论。这种做法正如侯钧生(1994)的评价:“默顿的中层理论有企图直接从经验中概括出理论的嫌疑。这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在本文看来,中层理论的深远影响并不源于其方法论的洞察力,而是来自它为许多社会学家所持的主客二分知识观和社会学的问题意识进行了一番糅合。这种糅合在一定历史时期是可以被人们欣赏和接受的,然而其方法论的漏洞较为明显。彭文的论证给读者带来的感觉是,作者一方面强调理论的飞跃性,一方面又要从经验主义还原论的立场来定义“科学”,因此不得不调用一些内含矛盾的论据来阐述此问题。该文亦举例对个案研究进行了批评。
《时代周刊》曾报道过一个案例,十分有趣,说明个案资料与理论的关系。一北京记者报道了华北某村干部违法滥权的故事,不料这村干部来头很大,以**将记者告上当地法庭,并要求记者赔偿经济损失,论据是自从记者文章发表之后,村里树不结果鸡不下蛋,官司以记者败诉收场。
彭玉生认为,有些个案研究者就像这个故事中的村干部和法官一样,他们用理论解释个案,而非用个案验证理论,因此犯了事后解释的错误。这里暂且不论这个“迷信”的村干部和那个不知名的糊涂法官是否可以用来象征从事个案研究的社会学家,我们不妨先讨论一下彭的方法论观点。在科学研究中,理论与个案从来不是单向的后者验证前者的关系,科学家们之所以提出各种理论,往往就是为了用理论解释现象。而且,在社会研究的领域中,我们所看到的大量“反科学现象”恰恰是那些选取某些个案来有目的地“验证”某种理论的做法。人们之所以常常对某些媒体或研究机构的选择性报道极为反感,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点。更进一步来说,相对于个案研究来讲,不少统计研究得到的结论反而更无推广性,它们更接近于一种“事后解释”,有学者已经指出了这一点(陈云松、吴晓刚,2012)。
与许多社会学家一样,彭也对个案研究提出了代表性的质疑,“由于个案的代表性无从判断,用个案检验一般命题十分不可靠”。这种讨论仍然是依据传统社会科学哲学的观点,认为从经验到理论就是一种还原论和符合论的关系,而研究者就好似拿着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只照了一个事物,所以在镜子中不可能出现其他事物的影像。然而这种理想化的认识论图景并不符合人类的科学研究实践,笔者在其他文章中已做了详细的反驳和论证(吴肃然,2012)。这里我们不妨进行一个较为简单的反思。如上所述,彭在论证个案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之时列举了一个案例,用以批评个案研究。这便导致了一个悖论,因为彭自己所采取的论证方式同样隶属于“个案研究法”。其实许多社会学个案研究的说理过程恰恰类似于彭文本身,它们与彭文所举的那个例子反而大相径庭。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很有趣也很严肃的反身性问题,也就是说,在方法论的辩论中,批评者完全有可能无意识地使用了自己所批评的方法来展开自己的批评。此处蕴涵的知识论困境不是传统社会科学哲学所能回答的,因此,彭对个案研究代表性问题的批评和论证仍然是存在问题的。
另外,在指出因果关系的飞跃性之后,彭提出,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社会学家们实现这种飞跃的手段,“目前科学界比较普遍接受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然而,当代科学哲学及社会科学哲学家对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展开过大量批判,国内亦有社会学研究者对此进行了详细综述(张杨,2007),因此,上述论断是较为可疑的。
在波普尔那里,理论与经验之间之所以存在需要“飞跃”的鸿沟,乃是因为波普尔将理论界定为“全称命题”,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种全称命题是不可被证实的,故而波普尔提出了证伪主义的思想。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证伪主义真能承担“飞跃”功能,就必然要求所有的理论都可以还原为以“全称”表达的经验命题,那么所谓的“飞跃” 就仅仅意味着从“有限”到“无限”这样一对数论意义上的对立关系。这与彭文所论述的那种“飞跃”性的因果关系,恐怕不是一回事。
目前社会学界许多研究者之所以不重视科学哲学与知识社会学领域中已有的对于证伪主义的大量批判,乃是因为许多社会学家从事假设检验研究,在他们看来,社会统计中的假设检验是对证伪主义的具体实践,因此很难拒绝证伪主义的方法论倡导。其实这种观念乃是社会学研究方法教学中的一个严重误区。西方哲学界对于归纳法的效力有着长久的争论,到了20世纪中叶,休谟问题的不可解决几成共识,波普尔之所以提出证伪主义,正是因为他看到了这一点,并试图通过自己的工作将归纳法从科学哲学领域中清除出去。因此,对于同时代的某些分析哲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所从事的现代归纳逻辑,波普尔是持反对态度的。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中波普尔(Popper,1959:251)明确说道:“归纳逻辑已经发展到不仅要描述命题的对错,而且要给出概率度,由此也被称为‘概率逻辑’(probability logic)。这些概率逻辑学家们认为,科学归纳应当确定一个命题成立的概率度……然而在我看来,有关假说概率度的全部问题都被误解了”。现代归纳逻辑依据概率论而构建,但任何概率论都需要假定一个初始概率,这个初始概率只能通过归纳得到,因此拒绝归纳法的波普尔是不会认可这种做法的。波普尔(Popper,1959:208)认为,“统计学估计或频率陈述决不能简单地从‘决定论’性质的定律中推导出来,其理由是,为了做这样的推导,需要一些初始条件,而当人们使用这些初始条件时,就必须假定它们的统计分布。正是借助这些假定的统计分布,统计学定律才得以从那些决定性的或‘精确的’微观性质中演绎出来”。
实际上,以假设检验为主要方法的社会学定量研究在方法论上并非继承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传统,而是借助了他所反对的概率论工具。也就是说,针对经验问题所进行的假设检验,是朴素归纳法与逻辑概率论的结合,它并没有在证伪主义的意义上解决休谟问题。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绝不意味着贝叶斯方法等工具是错误的,而是要重新提醒我们,“归纳法是自然科学的胜利,却是哲学的耻辱”(施特格米勒,1989:257),社会科学研究者理应通过这句话反思科学与科学哲学之间的关系。目前的社会学方法论教育常常给研究者造成一种印象,“之所以社会科学没有胜利,那是因为社会科学没有解决归纳法的问题,只有在认识论上解决了知识的确定性问题,社会科学才能像自然科学一样得到发展”。这种错误观念导致社会科学研究者一方面去追求自然科学式的胜利,一方面又要在方法论层次消除归纳法的哲学耻辱。社会科学研究者没有意识到,他们误把自己没有取得胜利的原因归因到那个不相干的耻辱上去了,甚至可以说归因到那个与胜利一体的耻辱上去了。这种观念也使得不少社会学研究者刻板地实施“证伪”研究,在条件并不满足的情况下强行构造一些假设检验。彭玉生(2011)也指出了这一点:“定量研究实践中,假设常常是统计结果的事后推论,理论是事后解释。事先看了统计结果,从中总结出理论解释,然后再反过来用统计资料验证理论”。这种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许多社会学研究者对证伪主义给予了过于神圣的理解,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不可能帮助研究者实现理论“飞跃”的,正如库恩(2004:266)所说:“他(波普尔)喜欢的例子……在科学发展中都是罕见的……这种研究,至少在过去,只是在某一科学专业十分特殊的条件下才会间歇地出现”。
(二)“语用性”与社会学经验研究
当代社��科学哲学强调语用性与语境性,国内一些社会学研究者亦曾论证过语境的重要性。蔡禾(2004)指出,所有的问卷调查都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展开的,问卷设计必须要考虑语用学原则。童宗斌(2010)在分析了社会网络研究中的操作化问题后也指出,指标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并不具有“超越特定时空场域而普遍且客观的有效性”,而是“特定文化与历史背景的孕生品”。对于这些观点,绝大部分社会学家是认可的,可是许多研究者对“语境”的理解仍然未能摆脱传统社会科学哲学的束缚。这具体表现在,他们总认为一个“语境”是可以得到清晰界定的,因此,人们只要将不同的语境精致地划分开来,那么每个
语境中的概念就仍然存在着经验意义上的客观对应物。而在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视野下,一个“语境”是不可能得到清晰界定的,某个语境中的某些理论概念是不是清晰,这由它如何“被使用”所决定,而不是由某个测量方法决定(吴肃然,2013)。
超越了传统社会科学哲学,我们对待社会学经验研究就会产生一种理解范式的转换。怀默霆(2009)在《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一文中有下述表格:
对于表格中的数据,怀默霆是这么解释的:“中国民众相比其他国家的人——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前社会主义国家,更少地对收入差距和不平等的趋势产生不满”。不过,从表格中的数据推论出上述结论需要许多假设,如“2004年的中国与90年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前社会主义国家间具有可比性”,“每个国家的被调查者对于‘不平等过大’的理解是相同的”,等等。而且,该结论之所以具有“意义”,并不仅由其内在内容决定,它还依托于作为知识分子的作者和读者所共同存在的一个语境,这个语境中也有一些未经申明的共识,如“当代中国不平等问题的严重性超过了许多国家”。正因为这种语境的存在,读者在解读此表数据以及作者结论时才会受到“各国数据比较结果”的冲击,才会改变他们对于“71.7%”这个绝对值的认知。然而此表如果为一个老派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使用,它就完全可以成为另一种论据,比如他可以这么论证:“此表充分揭示出,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以及实施自由化改革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都具有十分严重的不平等问题。这种不平等是资本主义无法根除的内在矛盾。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中国的自由化道路借鉴了许多西方经验,但是直至2004年,仍然有高达71.7%的中国居民认为社会不平等过大”。
笔者设想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言论,并不是批评怀默霆的研究,而是旨在强调,表格数据之所以能凸显出一种“异常状态”,是因为怀默霆的文本所建立的语境暗含了一种“正常状态”的预设。这种预设是必需的,正如维特根斯坦(2002:29)所说:“只要我们验证什么东西,我们就已经预先假定某种不受验证的东西”。可是,如果将同样的比较法更换一个语境,人们可能就不会接受这种论证。以社会科学的科学化问题为例,许多研究者都持有下述观点:自然主义取向的社会科学之所以没有取得如同物理学的成就,那是因为社会科学缺乏物理学研究的“亿万个小时持续的学科化和积累性的研究,社会学或许还不到出现爱因斯坦的时候”(默顿,1990:65)。这种比较方法的说服力基于一个假定,即作为学习者的社会科学需要经历与自然科学一样的发展过程,可是这种假定在现代化理论中就很难成立,因为后发学习者与先发者的发展过程存在重大差别(Levy,1996)。有些官方言论常说,“我们用30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路”,等等,以此论证一些制度和政策的合法性,这种论证就常常为人诟病。将上述两种不同领域的研究进行比对,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它们做了形式上雷同的比较,其理论说服力却大为不同。可见,一个论证的说服力并不仅在于其形式,它与语境中未阐明且无法完全阐明的“索引性”背景(Garfinkel,1991)是紧密相联的。
当社会学经验研究者论证某种理论之时,他们会去寻找有说服力的证据,此时他们需要意识到,除了“经验证据”之外,社会学家自己也必须参与到“说服”工作中,如陈映芳(2011)所说:“当我们致力于在学术层面提出问题,试图发现社会正常性背后的异常性的时候,我们却常常能意识到,我们其实很难确定我们想要的正常性到底是些什么……工具一旦形成,它们对于研究者认识社会、鉴别社会,都可能形成独立的导向性、规定性……社会学者要揭示社会的异常性,必得具有对人类社会的正常性的向往与想象,如此才能有对非正常性的敏感及对现状的不断追问”。
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概念的操作化并不是寻找客观实在的过程,它只是一种解释方式。自然科学家或社会科学家使用符号建立起一个形式系统,并不意味着抓取到了外在世界的“真实”映像,而只是在形式化系统与外在世界之间建立了一种同构(isomorphic)关系。它不属于发现,而是定义,因此形式系统自身的逻辑严谨性与它的科学效力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非欧几何在100多年前的出现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这就意味着,社会学家通过操作化所得到的变量和指标并不是所谓原始命题背后的“客观事实”,而只是对于原始命题的一种“同构”。这种同构的效力并不是依赖“自明”公理和内在逻辑就能保证的。社会学家通过操作化所得到的各种数据或概率也不是对真实世界的直接反映(吉利斯,2012:199-217),它与许多抽象话语一样,都属于社会学家对于社会现象的建构。这种建构是否有效,依然需要生活形式来判定,正如现象学家凯恩所说:“尽管客观科学的逻辑亚建筑超越了直观的主观生活世界,但它却只能在回溯到生活世界的明证性时,才具有它的真理性”(转引自倪梁康,1994:135)。这种建构思路看似与常规的社会学经验研究格格不入,其实不然,国内已有社会学家对此做了有价值的尝试(谢立中,2009,2012)。
上述论证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研究不需要操作化,而是提醒我们,操作化等研究手段的效力与主客二分知识论之间的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不可割裂。维特根斯坦说道:“物理学不是历史,它做出预言。如果人们想把物理学仅仅看成一个有关迄今观察过的事实的报道,那么它便缺失了最本质的东西,即与将来的关系。这时,它就如同是一个梦的讲述”(转引自韩林合,2010:1103)。自然科学的操作测量之所以有效,乃源于研究对象的“齐一性”而非“客观实在性”,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方能公允地对待“操作化”概念,也才能使其在社会学研究中充分发挥工具作用而又不致成为桎梏。
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吴肃然,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