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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学研究述评
——以国家治理为中心
冯仕政、朱展仪
2010年以来,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得到长足的发展,并在总体上呈现出以围绕现实问题的实证研究逐步取代纯粹学理性的思辨研究的趋势。其中,又以国家治理问题最受关注,研究最为发达。顺应这样一种态势,本文拟以国家治理问题为中心,述评过去几年中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的进展。
中国社会的治理问题一直深受中国社会学者重视。2013年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讨论“国家治理”问题后,该领域研究获得新的更大的发展动力,课题和发表论文数量迅速增长,进一步成为中国政治社会学中的“显学”。所谓“治理”,概言之,即统合各种资源以达成公共目标、增进公共福祉的政治过程。更进一步,因所强调的治理主体不同,而有“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之别。但在很多研究者那里,这两个概念并无显著差别。因此,本文将两个概念混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不作严格区分。
近年社会学界关于中国治理问题的研究,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1.基层社会治理;2.特色制度运作;3.理论抽象与建构。其中,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延续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长期以来的村镇研究传统,起步最早,成果最多。特色制度运作研究则是近年崛起的新领域,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这两个方面都属于经验研究。如果沿用“条块分割”的说法,那么可以说,前者更重视“块”,后者更重视“条”。在这些经验研究的基础上,一些社会学家开始重视一般理论模型的提炼,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一、基层社会治理
中国社会学素来对基层社会保持浓厚的研究兴趣。随着社会学的恢复重建,这一传统也获得了新的生机。总的来看,最近几年的基层社会研究在方法上延续着该议题上注重案例的一贯传统,但在研究思路和内容上却有新的开拓。这主要表现在:第一,问题意识越来越强烈,研究内容的界定不再泛泛地以某个地理范围为界,而倾向于以理论或现实关切为界;第二,超越以往村庄研究的传统,关于乡镇层次和城市基层社会的研究越来越多;第三,观察越来越细腻,一些很不起眼的现象也开始进入研究视野。
中国社会学早期关于基层社会的研究深受人类学影响,倾向于选择一个有确定边界的地理单元——通常是村庄——进行个案研究,村庄里发生的事就构成研究的基本内容,村庄的边界基本就是研究内容的边界。恢复重建以后的中国社会学亦曾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这一传统。但最近几年来,尽管研究的仍然是村庄里的事,但以村庄为中心的研究越来越少,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形成,有些是基于对理论的关切,更多的则是基于对现实的关切。在此过程中,除了乡土文化、土地分配、人情网络、农民工等老议题,城镇化、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建设、农村金融等新问题、新现象也得到关注和研究(李志强,2014;田先红、陈玲,2013)。
在此过程中,一些并非社会热点,甚至很边缘的农村社会现象和问题也进入社会学者的研究视野。比如李祖佩(2011)注意到,近年来,乡村“混混”逐渐实现从乡村社会边缘人向经济精英的转型,而这种转型的实现与乡村基层组织在治理过程中引入“混混”等灰色势力的做法不无关系,由此导致“混混”的实力与国家政策的倾斜力度和地方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国家政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基层治理面临内卷化困境。狄金华、钟涨宝(2014)以“黑地”的产生与演变为线索,展现村庄社区内部的治理逻辑,进而勾画出基层治理的实践形态。周雪光(2012a)则以一个“村村通”修路工程的故事片段为案例剖析中国村庄集体债务的形成,揭示政府重新将农村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并将国家意志强加于农村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些研究体现了社会学家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脚踏实地的研究风格。
研究单位从村庄向乡镇转移,是近年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取向。围绕乡镇政权的运作,近年出现了一大批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作品。这些研究关注的问题和现象很广泛,涉及维稳(张永宏、李静君,2012)、信访(焦长权,2010)、“文件治国”(李林倬,2013)、普及义务教育(沈洪成,2014),等等。在诸多研究中,吴毅的《小镇喧嚣》一书非常引人注目。该书以“小镇”为个案,通过翔实而生动的一个个“故事”,全景式地展现了乡、村政权内部及其与农民之间围绕税费改革、农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土地征用、上访等问题而发生的种种政治博弈,同时叙中有议,力图揭示“乡域政治”运作的特征和机制。
社会学家还对概括乡镇政权运作的总体特征及机理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欧阳静(2011a,2011b)认为,乡镇政权处于官僚组织末梢,同时面对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压力,总体特征表现为“维控型”。有学者(李里峰,2014;吕德文,2012)注意到群众路线与基层治理的关系,指出群众路线有利于社会动员,却难以制度化、常规化,由此造成强大的国家动员能力与薄弱的专业治理能力之间难以消解的矛盾。乡村非正式关系与基层治理逻辑之间的内在冲突也受到关注。袁泉(2013)发现,基层政府在具体推进落实工作的过程中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动人,两种合法性逻辑之间存在冲突,基层治理面临合法性困境。纪莺莺(2012)则梳理讨论中国社会关系的四种路径,为进一步讨论关系与科层制之间的关系做理论铺垫。
或许与中国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有关,在很长时间内,社会学界对基层社会的关注集中于农村,对城市关注甚少。近年来,随着城乡交流和城镇化的加速,一方面,大量农村问题的形成及解决与城市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本身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于是关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越来越多。其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社区治理与建设(郑杭生、黄家亮,2012;冯敏凉,2014)、城市基层政权的转型与运作(朱健刚、陈安娜,2013)、业主维权抗争(王汉生、吴莹,2011;石发勇,2013),等等。除此之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是,一些学者开始关注政权组织之外的其他基层组织的运作,并将眼光投向历史。比如,李晚莲(2012)利用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去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基层治理逻辑,剖析在政权合法性与治理有效性的双重逻辑下,国企职代会是如何成为基层治理的组织载体的。贾文娟(2012)研究了“大跃进”前后日常生产中的国家控制与基层实践。她发现,国家出于对现代化目的的强烈追求而对企业生产实行严格的控制,反而导致事物走向反面。
综观近几年来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学研究,一个总的印象是:田野调查非常扎实,研究视野在不断扩展,同时表现出比以往更强的理论建设欲望。但另一方面,弱点也很明显。主要是理论视野不够开阔,问题和论域的界定不够清晰,造成理论对话的对象散乱且层次较低,进而导致理论成果难以在有效的对话中积累和递进,低水平重复的现象仍然严重。
二、特色制度运作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着眼于横向,即“块”上的社会现象,特色制度运作研究则致力于纵向,即“条”上的社会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了若干有鲜明特色的制度。这些制度是国家遂行治理目标的重要载体和支柱。然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关于各种制度之形成、演变和运作的社会学研究却凤毛麟角;直到近几年才进入社会学研究的视野。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许多制度尽管就运作在人们身边,但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习焉不察,未将其视为一个值得专门研究的问题;直到近年来,由于运作效果不佳或改革力度较大,这些制度才引起社会学者注意。第二,对特色制度及其运作的研究,涉及国家多个层级的决策和执行等方面情况,田野调查和资料获取较大。近年来,各种渠道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研究条件。第三,社会学长期以来以“社会”为中心且偏重于截面研究,缺乏足够的历史视野,也不利于开展对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的研究,而这样一种研究取向近年来有所改善。上述三个方面条件的变化,使关于中国特色的制度运作的研究近年来迅速崛起,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诸多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运作中,目前最受关注的是“项目制”。项目制研究源于对分税制改革的研究。渠敬东、周飞舟、应星(2009)认为,财政支出的专项化与项目化是行政科层化的必然的、最具实质性的后果,“项目管理”体现了中国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变。渠敬东(2012)针对项目制做了一个专门的、总领性的研究。在他看来,项目制是一种能够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关系以及社会各领域统合起来的治理模式,它既是一种体制,又是一种能够使体制运转起来的机制,更是一种思维模式;在这样一种治理模式下,中央政府能够通过项目制的运作和对专项资金的控制,直接干预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经验研究也发现,项目制正在深入各个领域,如公共领域中的专项整治(倪星、原超,2014)、农村公共品供给(桂华,2014)、文化惠民过程(陈水生,2014);并且已经从政府机构逐渐扩散到社会组织管理等社会领域(王向民,2014;陈家建,2013),开始与运动式治理、目标责任制等既有治理模式以及县级党政领导制度(黄红华,2014)相互融合。
不过,也有研究发现,国家通过项目制实现的社会控制并未达到想象的深度和效果,基层政府和组织自有其周旋的策略,并在一定程度上赢得所需要的政治空间。在这方面,折晓叶、陈婴婴(2011)对项目制下基层政权的应对模式做了细致的观察和阐述。黄宗智等(2014)甚至认为,事实上,项目治理遵循的是“**结”的权钱结合逻辑,尽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但从长远来看会加剧社会不平等。这显然不是项目制的初衷。
对于如何理解项目制,周黎安(2014)从经济学出发提供了一种有新意的参考视角。他认为,中国国家长期、稳定而鲜明的治理模式可称为“行政发包制”。该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不同政府层级之间存在着类似于市场的项目发包关系。国家通过行政权分配、经济激励和内部控制等三个方面的配合来保证制度的运转和产出,发包形式的选择和效率受着质量压力、统治风险和治理成本等三重因素的约束。周黎安并未清晰地呈现项目制与行政发包制的关系,但在其眼中,行政发包制是介于韦伯意义上的科层制与纯粹的外包制之间的一种混合制度形态,暗示着他可能将项��制视为行政发包制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周黎安的研究并未与社会学中的项目制研究对话,但其经济学的思维和论述方式对推进社会学的项目制研究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也有社会学者(周雪光,2014a;冯仕政,2014b;张静,2014;曹正汉,2014)批评周黎安的行政发包制研究过分套用经济学思维,以致重“市场”而轻“政治”,严重低估国家需要、国家意识以及国家权力运作的复杂性。
在关于中国特色的制度运作的研究中,“运动式治理”是另一个重要主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政治运动和“运动式治理”连绵不断;但长期以来,在国内是中共党史党建研究的内容,在国外是“中国研究”的内容,社会学鲜有涉足。近年来,立足于社会学范式而展开的研究越来越多。在这方面,冯仕政(2011)力图以政体为中心,为“国家运动”(包括政治运动和运动式治理)的形成及变异的历史规律提供一个整体性解释,认为“国家运动”的历史和形态演变应从中国近代革命中逐渐形成的“革命教化政体”去理解。与此类似,李里峰(2013)也将运动式的乡村治理模式追溯到20世纪中叶开展的土改运动,认为中国共产党在土改运动中发明的种种动员技术和治理手段,改变了乡村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周雪光(2012b)则从组织的角度讨论运动型治理的特征和渊源。他认为,运动型治理与常规型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双重过程和有机组成部分,两者既相互矛盾,又互为倚赖,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当常规治理失控或者失败时,运动型治理可以发挥纠偏的功能。
与上述偏于宏观和理论阐述的研究不同,更多的研究(如狄金华,2010;欧阳静,2014;樊佩佩、曾盛红,2014)是以案例为中心的经验研究,丰富地展现了运动式治理在推行过程中的面貌,包括动员机制和过程,与科层制的结合或较量,目标的偏离和纠偏手段,等等。有学者注意到运动式治理与其他治理模式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型治理模式。折晓叶(2014)发现,当前的县域治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统合了科层制、非常规动员和公司等三种机制,形成“行政—政治—公司”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
除上述现象之外,社会学家还努力揭示其他中国特色的制度运作,包括:信访(倪宇洁,2010;王浦劬、龚宏龄,2012;田先红,2012;刘正强,2014)、树典型(王明生、董颖鑫,2010;韩国明、王鹤,2012)、干部选任(吴清军,2012;艾云,2011)、政府部门之间的竞争和谈判(周雪光、练宏,2011)、政策执行中的波动与变形(陈家建、张琼文,2015;曹正汉等,2014;曹正汉、周杰,2013;陈家建等,2013)。这些观察都扎根于中国社会现实,并富有启发性。
三、理论抽象与建构
在过去五年中,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越来越重视理论对话和抽象,理论思考的氛围越来越浓。这样一种发展趋势是继承和反思以往研究的必然结果:一方面,以往片面重视田野调查而忽视理论阐发的研究路数,导致大量论著流于资料堆砌,相互之间缺乏对话,也难以对话,研究成果难以累积,整个领域欲振乏力,必须创新才有出路;另外,此前大量的个案研究和田野调查为理论思考提供了足够丰富的数据和资料,正是在此基础上,理论反思和建构才有可能。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理论建构的兴趣趋于高涨。
近年来,周雪光一直致力于揭示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一般特征和规律。国家内部不同层级和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的热点课题之一,以案例为中心的经验研究很多,周雪光(周雪光、练宏,2012;周雪光,2015)则希望将中国政府内部权威关系的理论一般化,以便为分析中国政府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治理结构、权威关系、行为类型及其变化过程提供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为此,他借鉴经济学的不完全契约和新产权理论提出了一个“控制权”模型。他将政府各级部门间的控制权概念化为三个维度:目标设定权、检查验收权和激励分配权,然后用这三种权力在中央政府、中间政府、基层政府间的不同分配方式,去刻画和分类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及行为。
更进一步,他(周雪光,2011)指出,中国政治体制面临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深刻矛盾,由此导致中央管辖权与地方治理权之间的紧张。这一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只能在动态中寻找暂时平衡。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交替往复的集权与放权、频繁发生的运动式治理、收效甚微却连绵不绝的政治教化、举步维艰的专业化与法治化、政策执行中的变通和共谋等现象,皆根源于此。
由此追根溯源,周雪光(2013,2014b)又尝试从历史的高度揭示中国国家治理的一般规律。他认为,官僚体制是国家权力与民众间的稳定纽带,为国家治理提供着组织基础,也是千百年来中国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特色,因此,以官僚体制为着力点,进而解剖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就可以解开国家治理逻辑的密码。他于是借助韦伯“权威类型—支配方式—合法性基础”三位一体的理论思路和概念工具,在大历史背景下追寻中国国家支配方式及其合法性基础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分析中国官僚体制在其中的位置、体制、源流和行为特征;然后在这一框架下分析国家权力、官僚体制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和张力,以及在转型时期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关于中华帝国官僚体制的运作逻辑,周雪光将其概括为三对关系——委托与代理、正式与非正式、名与实,特别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并存与转化在其中具有核心地位。他还认为,当代中国的治理遵循着与中华帝国相似的逻辑,面临类似的困境,但由于历史情势的变化,这一逻辑在当前和未来面对的危机更为深刻。
周雪光的这些理论阐述视野开阔,知识脉络清晰,高度重视界定概念和命题的适用条件。其观点或可商榷,但其运思和论述的方式是社会学理论对话和建构的典范。
与周雪光倾向于强调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华帝国的连续性不同,冯仕政(2014a)更强调中国自近代以来连绵不绝的革命历程对当代国家治理逻辑的深刻影响。他认为,与在西方国家意识形态中盛行的公民政治逻辑不同,当代中国政治体系构造和运作的基本逻辑是人民政治逻辑。人民政治逻辑的立足点是敌我之别。在这一逻辑中,国家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化身,因此而享有极大的专断权力。另外,强烈的敌我意识使国家对政治环境的变化十分敏感。在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对权力的行使都具有显著的策略主义特征。在冯仕政看来,在国家建构过程中舍公民政治而就人民政治逻辑,是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即彼时全面的社会危机要求彻底的社会革命,相对而言,马克思主义提供的革命方案更彻底、更完整,更符合社会革命对于思想武器的要求;在革命胜利后的建政中,中国共产党踵法阶级史观而构造出人民政治体系,是历史的选择。
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冯仕政考察了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尤其是社会冲突治理。他(冯仕政,2011)认为,继承革命遗产,新中国在国家建构过程中形成的是“革命教化政体”。在这一政体下,国家推行社会改造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拥有强大的道义合法性和强大的专断权力。在这三种因素的共同驱动下,国家不但倾向于而且能够不时打破制度、常规和专业分际,强力动员国家改造社会所需要的资源,于是形成“国家运动”,即通常所说的政治运动和运动式治理。这一研究旨在以政体为中心,对国家运动在基本取向、变革目标和动员范围上的变异,以及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规律做一个整体性解释。
在社会冲突治理方面,冯仕政(2014a)认为,倾向于把社会冲突划分为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然后区别对待的“两类矛盾学说”便是人民政治逻辑的具体表现。该学说在实践中表现出平和、暴烈和柔弱等三种面相;虽然反差极大,但本质上都是人民政治逻辑在不同政治形势下的具体展现,即都是国家以人民政治逻辑赋予的专断权力为基础,再斟酌具体的政治形势予以策略性调整的结果。人民政治逻辑也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制度创制,信访制度便是其中之一。群众路线是人民政治体系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信访制度便是国家根据群众路线而创立的。基于群众路线的内在精神,国家信访工作有社会动员和冲突化解两种基本取向。这样两种取向之间的内在张力决定着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趋势,以及信访矛盾的基本类型(冯仕政,2012)。从“两类矛盾学说”和信访制度的实践效果来看,人民政治逻辑有其固有的局限,如不反思和调整,社会冲突治理或将难以走出革命复生革命的困境。
另有一些学者试图借用社会学之外的其他学科,特别是经济学的思维、框架和范畴去概括和总结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逻辑。其中,周黎安的“行政发包制”理论已引起社会学家关注和讨论。前已述及,此处不赘。曹正汉(2011)则认为,中国治理体制的基本特征不是“行政发包”,而是“上下分治”,即治官权与治民权分设,中央治官,地方治民,其目的是分散执政风险和自发调节集权程度,以保持治理体制的长期稳定。他还比较了行政发包制、帝国治理逻辑和上下分治等三种理论模型,认为它们发生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是对兵民能否分治隐含着不同的假定;二是对统治风险的来源也持不同的看法(曹正汉,2014)。
四、总结与展望
上面以国家治理为中心,从基层社会治理、特色制度运作,以及理论抽象和建构等三个方面对过去几年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做了一个提纲挈领的检视。中国正处在大转型的时代,以往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此过程中面临很多困境,与此同时也主动或被动地进行了大量改革和创新。这些都为政治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素材。可喜的是,中国社会学家在很大程度上抓住了这一机遇。他们扎根本土,立足于中国社会现实提出和阐述问题,选题视野越来越开阔,田野调查越来越扎实,个案资料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他们努力与西方及其他学科进行理论对话。这些工作,包括选题、田野调查和理论建构,使中国政治社会学较为显著地摆脱了以往无所适从或盲从西方的状态,无论是在选题上还是在研究范式上都越来越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气派。
展望未来,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第一,加强田野与理论之间的互动与互生。重视田野调查是社会学学科的优良传统,是社会学学科的立身之本。作为社会学的分支,政治社会学也不例外。但另一方面,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从纷繁芜杂的经验现实中抽象出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理论,俾使人类能够更好把握自然和社会规律。因���,政治社会学决不可满足于占有数据和资料的丰富性,而应有热切的理论追求;也不可满足于就事论事的理论批驳,而应致力于在理论的稳健性、系统性和简洁性上全面超越既有理论。如前所述,在过去五年中,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的田野工作越来越扎实,理论意识也有所加强。但总的来说,田野与理论之间的互动与互生还需要加强,尤其是理论建构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这主要表现在,为数甚多的著述对相关的理论谱系缺乏足够深入和系统的了解,以致难以找准一个经验问题在既有知识体系中的定位,从而理论对话的取向不明、效率不高。当然,理论建构也不能成为脱离经验素材的向壁虚构或高谈阔论。但就目前而言,加强田野工作向理论成果的转化是更迫切的任务。
第二,在理论建构过程中,如何理解和分析国家是一个中心问题。政治社会学的核心课题是分析权力的形成、运作和后果。在权力的多种表现形式中,国家是最广泛、最严整和最具有终极性的形式,因此,在中国研究政治社会学,尤其是研究治理问题,居于中心地位的理论课题便是分析国家。但以往,社会学倾向于把国家视为一个没有中心意志的“政治系统”,进而把政治系统视为一个依附于社会系统的子系统。受此影响,即使在政治社会学中,国家亦未被视为一个独立变量而引起足够重视。在过去,这一倾向在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中也有显著表现。近年来,这一倾向有所扭转,但在理论上如何解剖国家,以使相关分析简洁而有力,仍然是当前理论分析和建构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在理论史上,关于国家有多种解析方案,相互之间的争论亦很激烈。中国政治社会学要取得重大进展,必须在该问题有所突破。
第三,要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国家,必须具备历史视野和眼光,因此必须引入历史分析。不管哪个社会都有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中国社会近150年来的变化更是剧烈。对于社会学来说,历史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它是人们的记忆或所谓乡愁,而在于它作为历史上形成的思想意识和物质结构,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都会作为一种条件实实在在地约束着后期的社会创造,以及相应而来的社会演进。因此,重拾历史不是一种情怀,而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态度和方法。在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等经典社会学家那里,历史研究都占有相当重的分量;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受结构功能论影响,社会学,包括政治社会学,长期只研究当前社会而忽视历史。从前面的研究回顾来看,在过去几年中,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正在“重拾历史”。这表现在,一方面,一些学者的研究题材已经不再局限于近期发生的社会现象,而开始将选题投向“历史上的事”,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厂劳动、政治运动,等等;另一方面,如本文第三部分所显示的,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尝试从历史的高度进行理论观察和总结,重点不是展现历史事实,而是揭示历史演进的逻辑和机制。在这两方面中,第二个方面更为根本。如果只展现历史事实,而无意或无力揭示历史逻辑,这些样的历史分析是没有意义的。国家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社会建制,必须将其置于历史的过程和情境之下,才可能对其变异的形态及条件有更深切的了解,从而避免在理论抽象和建构时一叶障目,以偏概全。
要言之,中国政治社会学今后必须坚持重视田野调查的优良传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理论建设。而就当前而言,理论建设的重点是国家分析和历史视野。理论建设、国家分析和历史视野,既是当前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的弱项,也是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政治社会学研究面临的挑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6,《中国社会学年鉴2011-201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