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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土”时代的乡村信任危机及其生成机制 ——基于熟人信任的比较

2016-02-04 作者: 汪小红 朱力


“离土”时代的乡村信任危机及其生成机制

——基于熟人信任的比较

 

汪小红 朱力


【原文出处】《人文杂志20138

【内容提要】  人口流动带来了社会的异质性和传统熟人信任关系的变化。离土背景下农村社会呈现出以人际信任式微、权威信任流失和制度信任缺位为表现的信任结构失调局面。通过与传统的熟人信任机制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当前信任生成机制“破”与“立”的失衡是农村社会信任危机形成深层原因,信任结构失调有其特定的生成机制,即人际层面“关系”的弱化、社区层面“记忆”的断裂以及社会层面“规范”的失范。传统信任模式的削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建立起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信任是农村社会信任关系的根本。

【关 词】“离土”时代/乡村信任危机/生成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2011年底我国农民工的总量约为2.53亿,其中“离土又离乡”的外出农民工数量约为1.6亿,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①如此庞大以经济取向为目标、以农村向城市为绝对主流趋势的人口流动格局,为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发展提供巨大动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流动人口的自身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然而,基于经济和个体理性充分发展的人口流动却在其客观后果上造成了集体的非理性,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因其个人“理性选择”而获得发展和利益的同时,作为人口流出地的农村地区却因此遭遇了一系列发展难题,如留守群体的生活与情感需求问题,农村社会秩序、基层民主和治理问题等等。改革开放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深度社会转型,在改变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同时也重新塑造着农村社会结构和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乡村社会的裂变,被学者们用“无主体熟人社会”、②“半熟人社会”、③“弱熟人社会”④以及“陌生人社会”等概念加以建构。当现代社会的道德约束机制被削弱而社会信任状况越来越成为学者忧心的对象时,“离土”时代的农村社会信任又呈现出何种态势?它们的生成机制如何?这是当下重构农村社会秩序乃至化解三农问题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具有深远意义。本文以传统农村社会为参照,以社会信任问题为研究主题,探讨离土时代农村社会信任的变化(衰微,抑或现代性的实现)及其生成逻辑问题。
      
现有对农村社会信任问题的研究,在视角上较多地集中于“关系”和资本概念的解释和演绎,认为农村的信任主要是一种特殊主义的信任结构,信任的建立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⑤伴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利益成为差序格局理论中决定亲疏关系的重要维度。⑥而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考察则通过衡量农村居民社会资源,研究其信任危机出现的原因,提倡在农村建立起制度信任。从参照体系来看则以与城市社会信任状况的横向比较居多,尤其在农村与城市社会的信任度哪个更高的问题上争议较多。⑦另一类研究取向是采用定量研究方法探讨农村居民的个人特征对其信任他人的影响,以及个人的社会交往在多大程度上能增进人际信任的问题。⑧纵观来看,学术界既有农村信任的研究较多探讨了人际层面的信任,这为本文的分析和探讨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现有文献较少关注农村场域的社会信任这一更高层次,也未能基于社会信任的结构失调进行具体讨论,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的切入点。
二、传统社会的乡村信任
       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贯穿于传统中国社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特殊形态——熟人信任。廓清熟人社会信任的基础和生成逻辑不仅有助于加深对传统社会的理解,也为理解离土时代背景下乡村社会信任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
      
熟人信任的形成有其社会经济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农耕社会生产方式的特性及其限制决定了农村社会较低的流动能力。在以农民为人口主体、以农耕为主要社会生产方式的社会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作方式以及农村社会固有的高度同质性特征,决定了传统的社会结构是相对凝固的。另一方面,传统农村社会的生产活动其目标单一,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主导下,其生产目的只限于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不是为了交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和直接的“统治—服从”基础上的,农村社会被分割成诸多鲜与外界经济联系和社会交往的一个个的“单一原子”,每个“原子”之间相互分散和孤立。在深具“地方性”的乡土社会,人的成长历程必然注定是这样的一种情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不会离开他曾经生活、并一直生活于其中的“乡土”,这被学者们描述为“生于斯、长于斯”的成长环境。每个成员遵循着相同或相似的成长轨迹:每个孩子都是在他人眼中看着长大的,而从孩子的意识则是周围的每个人从小看惯了的,无论是基于代际关系还是同辈关系的成员之间都表现出对他人过往行为和声誉的充分了解,由此建立了传统的熟人信任机制。本质上这是一种私人生活中的信任模式,信任诉诸对某个特定个体的人格和人品的熟悉与相信,并能在此基础上预期各自付出的“信任”与合适的“回报”,由诚信启动相互信任的“循环锁链”。
       
然而“循环锁链”形成的社会文化心理机制是什么?基于对特定个体的人格与人品的熟悉与相信而产生的“信任”,是否会产生信任风险?换言之,是否存在外化于信任对象的信任保障机制和约束力量呢?答案是肯定的。熟人社会不仅是“无讼”的社会,也是“礼俗”的社会,正是“礼”的约束力量保证了熟人信任的安全性。传统熟人社会中的信任依赖的不是契约和法律约束机制,而是村落共同体的习俗和道德约束机制。熟人社会失信的后果极其严重,失信者所面临的不仅是重复博弈中受到的报复和制裁,而且还要承受更为严峻的舆论压力。长期浸染于此的社会个体在此情境中形成了守信的强烈意识,并付诸日常生活之中,形成乡土社会良好的信誉之风,无需额外施以正式或非正式的约束机制,甚至连口头保证都被视为“见外”之举。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在“关系”和“习俗”的双重约束机制以及社会结构保持稳定的情形下是不会出现普遍信任危机的。
       
这种稳定的、仅限于熟人之间的信任模式有着鲜明的界限和“圈子”,圈子之外的陌生人一般是不被信任的。与此同时,在圈子内部信任关系的建立,时常也并不是一视同仁的。如果说“生于斯、长于斯”是基于“地缘”关系而建立的熟人信任,那么,熟人社会信任形成还有另外更为重要的一种关系,即“血缘”或家族关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捆扎的清清楚楚的柴,而是好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己’为中心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⑨这是一个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由熟悉到陌生的网络,因此人们总是依据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行动逻辑展开其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活动。福山也强调:“传统中国的家族主义文化强调和重视家庭、亲戚及血亲关系,将信任家族之外的人看作是一种不可允许的错误。因此,中国人所相信的人就只是他自己家族的内部成员,对外人则极度不信任”。⑩尽管福山过于严重地推断了信任家族之外的人的后果,但还是较为准确地把握了传统社会信任的本质。
      
传统社会的熟人信任从其形成逻辑上来看既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也有其心理文化机制。这种信任模式基于熟人关系,并因农村人口的低流动性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强稳定性得到保障。相形之下,当前农村人口“离土”状态在较大程度上解构了乡土社会关系和秩序,在此背景下“离土”时代的乡村社会信任又将呈现出何种景象呢?

三、离土时代的乡村信任危机:结构失调
       美国学者爱森斯坦德提出了“信任结构”概念。他将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视为两种相互有别的信任结构:特殊主义信任结构的主要形态是人格信任,包括人际信任和权威信任;普遍主义信任结构的主要形态则是普遍化、制度化的系统信任。(11)按照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对传统与现代的“模式变量”的划分,此处“信任结构”的区分实际上暗含了两种逻辑,一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必然逻辑,二是两种信任结构所刻画的两类不同的秩序逻辑:传统社会基于情感的人际信任和权威信任,这根源于熟人社会、长老权威以及生活面向的向内化;现代社会基于普遍性规则的信任,这主要根源于社会流动、传统权威的丧失以及生活的面向的向外化。离土时代的社会信任危机,就是在传统迈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的失序状态。
    1.
离土时代的乡村人际信任:式微
      
互动和交换是人际关系和信任得以维持的纽带,交往互动的频率对交往主体之间信任度的提升有着直接的正相关性。“信任……依赖于人们对潜在伙伴的以往行为和当前利益的真实了解……假设其他条件相同,参与者之间的交往(直接的或间接的)越多,他们之间的互信就越大……”(12)离土时代的农民社会交往圈随着人口流动而发生转移,熟人间的互动交往和“关系”疏离并削弱了人际信任基础。这体现于在村农民-在村农民、外出农民-在村农民、外出农民-外出农民这三类主体的交往实践中。
       
留守于村落共同体的在村村民基于日常生活中的守望相助,促成了更为频繁的村落交往和稳固的日常生活圈。在村村民大多是体力和能力上的弱者,无论是基于劳动层面的需求还是为实现维护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村落共同体安全的目标的需求,在村村民之间都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开展必要的互助与合作,这既是患难与共式的无奈之举,也是基于日常人际交往的客观需求。在此过程中,在村村民秉承乃至推进了熟人社会固有的交往和信任模式。“离土”对在村村民间的信任模式上并没有带来明显的消极作用,相反却推动了该类人际信任的加强。
       
与上述关系不同的是,外出村民与在村村民以及外出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和人际信任关系受到了较多挑战,而这也正是离土时代人际信任式微的症结所在。外出农民与在村村民间的交往首要是发生于外出者与家庭留守成员之间情感性的交往。从积极的角度来看,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远距离的交往成为可能,但这种可能性是否确实转变为交往、沟通行动并因此维持乃至促进家庭成员间的信任关系仍留有疑问。现实情形是,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对夫妻关系和家庭亲子关系有重大影响,农村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留守儿童情感缺失问题日趋严重。对夫妻关系而言,无论是出于长期分居导致的夫妻交往频率减少,还是出于城市生活的诱惑和长期的性压抑或者是外在监督机制的弱化,都容易使情感背叛成为潜藏的威胁,而对于这种情感威胁的感知正是影响夫妻间关系和信任的重要变量。“知觉到的威胁越重,则人们之间的人际信任水平越低”。(13)“离土”给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信任感带来挑战,这不仅是对当前村落共同体内人际信任关系的威胁,同时也造成作为社会信任培育土壤的缺失,对未来社会信任感形成潜在威胁。外出村民间的社会交往主要限于流出地相同或相近的地域,这既源自流动人口外出地点的选择本身就是通过自己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交往网络加以选择——正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社会关系和资本而选择该流出地,同时也是对于自身日常生活圈的选择结果。因此外出人口之间的交往形态和频率在较大程度上受制于他们在流出地的分散程度上,他们的人际交往和信任不过是社会转型和制度安排下乡土社会关系“由农村向城市”的移植,(14)更进一步而言这只是流动人口原有社会交往和信任关系的部分移植,这对乡土场域本身而言只能是信任关系的丧失。从上述群体的交往实践来看,农村社会的人际信任问题在“离土”背景下已经受到了较为明显的影响,无论是作为家庭间的人际信任抑或作为村民间的人际信任,在总体水平上都呈现出式微的趋向。
 2.
离土时代的乡村权威信任:流失
      
权威信任,正如其从字面意义的直观理解,是对某一群体内精英人物或“能人”的信任。权威人物以及权威信任成为解决村庄内部问题并维持村庄社会秩序的重要乡土力量。从权威人物角度来考量,农村社会的权威一般有以下两种类型构成:其一是基于传统型的“长者”,包括村落内辈分最高者和大家族的统领人物等,其二是村落中的非体制内精英人物,包括经济能人以及社会能人等。他们的共同特征在于人格上充分具备“克里斯玛”气质,在传统农村社会能因其自身具备的能力或资源等而得到村民的认同和依附,并由此实现权威人物的信任以及权威信任局面的塑形。
     
离土时代的来临给农村社会权威关系带来多重挑战,其结果是缺乏能够凝聚村落共同意识的权威人物并最终使权威信任沦落。然而这种结局不仅是村庄权威人物离土这一单纯因素所致,而同时体现于作为权威信任关系双方的权威人物群体和作为施信者的村民群体的离土上。上述两类权威人物是获得村民广泛认同的草根精英群体,他们在农村社会的权威不是基于外界行政力量的强制灌输,而是基于其自身声誉和能力的优势为村民所认同,因此在村庄内部产生极强的社会合法性和高度的影响力,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影响甚至强于“国家经纪人”型的政治精英。草根精英群体从农村社会撤离,在当前是不争的事实,他们的“离土”客观上导致乡土社会“无权威”局面的形成,打破了农村社会一贯以来的信任依赖路径,使普通村民失去赖以信任的资源,在根本上削弱了农村社会信任的总量。
     
权威信任也是一个双向建构的过程。权威人物的流失固然影响农民对乡土的心理认同并导致乡土社会信任关系的流失,然而普通村民的离土行为同样也动摇了乡村权威信任的基础。普通村民的流动在增强其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的同时,也在思想和价值观念上产生了改变。外出后接受更多的外界信息有助于提升农民自身的认知能力和信念、信心,而非像传统社会的小生产者一样“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15)伴以权威人物在村庄公共事务中主导角色的淡化,普通村民对于原来权威人物的依赖性和认同程度逐渐降低。不仅如此,离土后外出农民日常交往圈的重心发生转移,对于村内事务的关心程度逐渐减弱,而将更多的精力投放于村落以外的社会关系上以及寻求社会弱关系和信任格局的建构上。他们也不再无条件地或者轻易地去相信乡村场域的权威人物,而是较多地表现出怀疑和挑剔的态度,传统格局下的权威信任逐渐被基于弱交往关系的信任消解。
    3.
“离土时代”的制度信任:缺位
       
就信任的关系体系而言,信任的施予者一定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或者是群体,总之必定是“人”;但是信任的对象却未必如此,他()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某项规章制度乃至某个部门。前者是人际信任而后者却是非人际信任,前者是发生于直接交往个人之间具体信任形态而后者已上升为抽象的社会系统。制度信任的形成是社会个体交往对象从封闭走向开放的结果,制度既是信任的基础也是信任的对象,因此呈现出复杂的因果关系。
     
从人际信任走向制度信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图式,后者也应是“陌生人”社会秩序维持的重要路径。然而“离土时代”的制度信任是否已经达到“现代性”社会既定目标呢?制度信任涵盖了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政治层面的制度信任亦即通常所称之“官民”信任,其主体关系是政府(官员或者公务人员)与民众,或者国家与社会;经济层面的制度信任即市场领域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其主体关系主要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社会层面的制度信任即为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在这三种类型的制度信任上,政治层面的信任是最为关键的,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是社会信任的基础。(16)
      
国家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维护者,相比于社会层面和经济层面的信任,农民基于传统的政治文化因素的秉承因而对政府的可信任度和政治效能感有着较高的期望。一旦发生经济或社会层面的纠纷或不公对待,他们期待并相信政府是为自己“主持公道”的裁决者。然而现实却是:基层政府部门自身恰恰就是与农民发生冲突的主体。这不仅有损基层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对中央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带来冲击。只不过在农民的信念和次优选择中,认为上一级政府仍然比下一级有着更多的可靠性,也就是说,他们对越是高层政府的信任度越高而对越低层政府的信任程度越低。因此在农民生活的日常抵抗中,“上访”成为与基层政府不合法行为相对抗的经常性选择。上访行动是否能解决某个特定问题?这个答案是不确定的;但可以确定的是:上访者到达政府的层次每提高一个等级,他们对政府信任的程度就降低一个档次。(17)这使制度信任走进了“怪圈”:在与基层政府部门的博弈过程中,农民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表达转而求助于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但在此行动发生的同时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又产生了动摇。制度信任之于农民群体仍然是一种未能塑形的信任模式,在我国社会整体的制度信任尚未成熟的状态下,离土时代乡村社会的制度信任缺失是必然的。
      
综合作为信任各个层面的人际信任、权威信任和制度信任的现状来看,离土时代乡村社会信任的结构失调是上述信任各类型在社会变迁情境下未能有机协调的结果。也就是说乡村社会传统的人际信任和权威信任的资源存量逐渐式微的同时,制度信任又未能有效地嵌入乡村秩序之中形成新的功能替代,从而导致信任结构的失调,并带来了当前乡村社会信任的危机。

四、“离土”时代农村信任危机的生成机制
      上述分析表明,离土时代的乡村信任问题表现为基于熟人关系的传统类型人际信任、权威信任的衰落与基于陌生人关系的现代型制度信任兴起之间的脱节。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离土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类型的特殊信任模式是如何衰落的?而现代型的普遍信任模式缘何难以形成?在“处于社会转型阶段”这一常识性、总括性的解释之外,更应该探讨其具体的学术理路,即离土时代乡村社会信任危机和结构失调的生成机制到底是什么?我们可以从现有关于信任的产生机制的阐释入手来反向推演离土时代语境下农村信任危机的生成。
      
祖克尔对信任的产生机制做出了经典概括。祖克尔认为,信任首先是社会个体根据对他人声誉和过去行为的了解而决定是否予以信任——这是基于过程的信任模式;其次是根据信任对象与自身在家庭背景、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社会相似性决定是否予以信任——这是基于特征的信任模式;再次是基于非人格化的社会规章制度的可靠性程度而决定是否予以信任——这是基于制度的信任模式。(18)这种划分方式对中国的社会信任机制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祖克尔对信任产���机制的概括和艾森斯塔德对信任结构的分析具有异曲同工之处。除了对制度信任的充分论述之外,前者基于过程的和特征的两种信任机制,究其本质而言都是从人际的角度(人际关系和相似性)来加以阐释的,而后者同样也强调了人际信任在信任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在于权威信任被单独列出成为源于人际信任但又高于人际信任的一个特殊信任类型。在综合上述信任结构和产生机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离土时代的农村信任在其生成基础上受到动摇并由此形成对信任逻辑的解构。这个生成基础不仅包括微观的人际层面和宏观的制度层面,中观的社区层面即涉及内部社会秩序的村庄记忆的断裂同样也是造成农村社会信任危机的重要原因。
1.
人际层面:“关系”的弱化
     
关系运作——既包括利用关系网或请客送礼等的工具性方式,也包括相互尊重、思想交流等情感性方式——是中国人建立和增强信任的重要机制。(19)这意味着建立并且维持良好的“关系”是形成信任的基本前提。从现实来看,离土时代农村社会的“关系”与传统熟人社会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异,当前的“关系”不再是足以维持乡村社会信任的纽带。
      
首先是关系的弱化。“关系”在熟人社会是信任的基本保障,而离土时代的客观情形是,农民日常生活圈的改变导致原有建立于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松散化,成员间因社会流动而导致整体互动水平的下降。借用格兰诺维特的概念来说,就是“强关系”的弱化。尽管从前文的分析来看,留守人群之间基于日常互助的需求而在关系和信任程度上有所加强,但在外出人口之间以及外出人口和留守人群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并非如此乐观,其基本趋势是:随着个体与外界社会交往的增加原有对亲人、邻居和村民等强社会关系人群的信任有所下降。(20)基于同质性的“强关系”的衰微,体现出对于传统社会特殊信任关系的解构。
     
其次是关系的工具化。如果说“强关系”的弱化是信任主体之间人际关系程度的变化取向,那么关系的“工具化”则是信任主体间关系性质的改变。现代社会中利益的多元化越来越明显,人际关系的理性化也成为显性的社会特征,这不仅使农民的日常交往受利益要素的支配以至全面改造原有关系的亲疏格局继而形成差序格局的理性化,甚至作为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关系也逐渐呈现出从“亲而信”到“利相关”的模式转向。(21)尽管关系的情感性转变为工具性不一定直接带来离土时代乡村社会信任的危机,但可预见的结果是:一旦利益关系发生异象,利益各方的关系和信任会迅速下降乃至恶化。因而可以认为,关系的工具化对于乡村社会信任危机的生成具有潜在效应。
2.
社区层面:“记忆”的断裂
     
熟人社会的信任不仅发端于祖克尔所言之对他人声誉的了解和社会相似性的程度,而且还与农村社区的“村庄记忆”密切相关。这是一个用以“理解乡村社会性质的有用名词,类似于我们所说的阶层或社区意识与归属感,但同时也突出强调了村庄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以及村庄秩序的民间性”。(22)离土时代乡村的社区记忆断裂,一方面是农民主动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国家行政主导下村庄合并的必然。
      
作为理性选择结果的“记忆”断裂就是在分化的基础上逐步衍生的。人口流动对于农民的群体分化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就是说它带来了农民的异质化,这些具有不同特征和社会禀赋的农民乡土情结差异巨大。从现有关于农民工的研究来看,二代农民工在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和村庄社会事务的关注上明显低于其父辈,通常只将村庄和土地作为特殊情境时期的临时应对之举,或者是因制度约束或者个人能力不足而不得不去的地方。他们缺乏对乡土观照的激情和动机,相反却是一个最有市民化意愿和亟须市民化的群体。农村人口中青年群体的流失对于村庄社区记忆的断裂无疑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也是基于村庄内生机制的“记忆断裂”。
     
“记忆”的断裂还是村庄合并(23)这一外生机制的结果。村庄合并是当前村庄过疏化背景下对村庄进行地域整合和行政村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和社区管理,但同时也造成潜在的负面社会后果。由于村庄合并只是基于人口数量和面积相对均衡的政策调整,很少关注到各个村庄既有“社区记忆”的差异,使原本相互不熟悉的村民通过行政强制力结合在一起而缺乏情感和文化的实质性融合,难以在地域整合之后的村民间形成共同的社区意识和社区认同感,无益于村庄记忆的培养和持续。不仅如此,重组后的村庄在治理问题上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村落结构错位背景下不同宗族或小村落在村庄利益和权力分配上的派系冲突屡见不鲜,其结果是不仅难以增强合并后行政村的内部凝聚力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还在事实上破坏了各个村落原有的社区记忆,动摇了离土时代乡村信任的基础。

 3.社会层面:“规范”的失范
       
制度是现代社会良性运行的规范体系。制度信任不是依赖于成员之间的熟悉程度和交往时限,而是建立于正式、合法的社会规章和规范的基础上,依靠社会成员对法律和制度系统基本精神的信任而形成的社会信任模式,其本质是人们对于法律和制度系统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信任。(24)也就是说,制度信任的形成至少有两个生成基础:一是只有在社会成员充分了解有关当前政治、经济和社会层面的法律和制度系统的情境下,才能理性地谈及制度信任(而不是盲目的信任);二是只有在现实生活中社会成员对法律和制度系统的信心和信任理念被得到尊重,而制度的践行者(政府部门和基层官员等)能够遵照系统的规定行事并建立起较高的公信力时,制度信任才能真正形成和持续。
     
在离土时代的农村社会来看这两个基础都未能充分实现。首先农民在对法律规章等普遍性信任的规则上是缺乏认识的。由于农民在法律认知上水平有限、法律情感上矛盾交织、法律意志不坚定和法律信仰的基本缺失等多重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农民的法律意识形成了以“淡漠”为主要倾向的局面。而一旦面临纠纷时,农民最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依然是延续传统的原则——即人情和道理,其次是以上访为主要代表的形式,最后才是诉诸法律形态。(25)对于农民而言,法律是一种高成本而且陌生的产品,因此被理性地加以规避。第二,基层政府部门公信力的缺失。基层政府部门和官员是国家政策的实施者,他们的行为和作为是农民形成对国家法制系统认同的窗口,对于制度信任的形成具有关键性作用。当前频繁出现的农村社会矛盾问题尤其是发生于基层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矛盾问题,不仅对卷入矛盾事件的农民群体的秩序信任产生负面影响,对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基层政府“强势欺民”也会影响到他们对于法制系统的信任程度。近年来基层政府强行征地行为屡屡产生,无时无刻不在打击着农民群体的信任感。从总体上来看,信任尤其是基于普遍性规则的制度信任本身预示着风险的存在,这在客观上挑战了农民的信任态度;而基层政府不作为或者基层官员的贪腐,打击了农民对于制度规则的信心和信任行为。

五、讨论
       基于熟人关系的信任机制对传统社会信任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也为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提供了基本的保证。在当前人口流动增强和人口异质性凸显的背景下,原有的熟人信任机制已难于发挥其道德约束力,无法适应“离土”时代的信任关系建构的需求:农村人口流动的加强改变了基于过程的信任模式的基础,而人口异质性的凸显则瓦解了基于特征的信任模式,对传统农村社会而言这是对既有社会信任机制的解构。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在原有信任机制逐渐解体的同时,那些理论上符合现代性需求的社会信任机制却并未能应时而生,导致社会变迁下信任机制“破”与“立”的断裂。离土时代情感性信任关系向工具性信任关系的转向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传统社会信任逐步丧失的关注和忧思,其出发点并非意图寻求重回熟人社会的路径,而在于正视传统信任关系和信任约束机制日趋消解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制度信任及其规范体系和保障机制,实现“弱熟人社会”信任关系乃至农村社会秩序的重构。这不仅是离土时代农民的困境,也是全社会的忧思。

注释:
    http://www.askci.com/news/201204/2715551256411.shtml.
    
②吴重庆:《无主体熟人社会》,《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③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④苟天来、左停:《从熟人社会到弱熟人社会——来自皖西山区村落人际交往关系的社会网络分析》,《社会》2009年第3期。
    
⑤乔振华:《村庄的社会信任研究》,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⑥杨善华、侯红蕊:《血缘、姻缘、亲情与利益——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宁夏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⑦赵立新:《社会资本与当今农村社会信任——基于一项调查的社会学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5年第2期;王文胜:《居民信任水平的城乡差异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⑧胡荣:《中国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2期。
    
⑨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627页。
    
⑩[美]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李苑蓉译,远方出版社,1998年,第35页。
    (11)S. N. Eisenstadt and L. Roniger, Patrons, Clients and Friend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12)
[美]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母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4页。
    (13)
韩振华:《人际信任的影响因素及其机制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14)
张连德:《信任视角下农民工熟人社会网络延续的生成逻辑及其影响——基于对沈阳市S社区的调查》,《中国青年研究》2010年第10期。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8页。
    (16)
郑永年、黄彦杰:《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文化纵横》2011年第4期。
    (17)
胡荣:《农民上访与政治信任的流失》,《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3期。
    (18)Lynne G. Zucker, "Production of Trust: Institutional Sources of Economic Structure, 1840-1920," Research in Organisational Behaviour, vol. 8, 1986.
    (19)
彭泗清:《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2期。
    (20)
唐有财、符平:《转型期社会信任的影响机制》,《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21)
朱虹:《“亲而信”到“利相关”:人际信任的转向——一项关于人际信任状况的实证研究》,《学海》2011年第4期。
    (22)
徐晓军:《转型期中国乡村社区记忆的变迁》,《宁夏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23)
村庄合并工作在国家政策主导下自90年代开始在农村地区低调进行,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这被视为村庄合并的政策推手;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则明确提出“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此后村庄合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加以快速推行。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减少行政村的数量达到缩减行政管理成本、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整合,实现有效治理。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社会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
    (24)
马俊峰、白春阳:《社会信任模式的历史变迁》,《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2期。
    (25)
郭星华、王平:《中国农村的纠纷与解决途径——关于中国农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作者简介】汪小红,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朱力,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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