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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感的概念内涵、结构及其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2020-11-06 作者: 谭旭运、董洪杰等
获得感的概念内涵、结构及其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谭旭运、董洪杰等

原文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5期。

摘要:获得感是检验社会发展成果、评价社会治理成效和民众生活质量的一把重要标尺。本文基于CSS2013数据库,探索获得感概念内涵、结构及其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支持了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五维度的获得感概念结构,证实了获得感对生活满意度的预测作用。探索获得感概念结构及其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有利于确定获得感指标和编制测量工具,同时也为社会治理政策的制定和民众社会生活质量的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获得感;生活满意度;获得共享


一、引言

“获得感”一词首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源于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随后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重要概念。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获得感已成为评价社会治理成效和民众社会生活质量的一把重要标尺。新时期如何致力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领域如何有效增强民众的获得感,进而促进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人民群众如何理解获得感,从而明确获得感的概念结构,为获得感的提升提供路径参考。

目前获得感研究日益增加,但既有研究中所使用的概念含义纷杂,缺乏对获得感概念的内涵和获得感基本结构的系统探讨,对与获得感相近的概念缺乏辨析。没有明确的定义,测量自然也无从谈起。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测量内容将直接影响接下来的行动,如果不能测量正确的指标,那么将直接导致行动失败(张均华、梁剑玲,2016)。为此,本文拟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对获得感概念的内涵和结构进行探索,并基于CSS 2013数据库分析获得感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为未来进一步明确获得感测量指标、编制科学有效的测量工具奠定基础,同时为社会治理政策的制定和民众社会生活质量的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需求理论:获得感的理论基础

获得感作为一种心理的认知和体验与人的需求的满足程度密切相关,虽然获得感是一个新概念,但人们对于需求满足与获得等相关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中国传统思想中包含了对于需求满足与获得的多个层面的理解,而现代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中有关需求满足的理论观点也非常丰富,这些都对获得感内涵、结构的分析具有借鉴意义。

获得感的形成源于个体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满足。需求是人体组织系统中的一种缺乏、不平衡的状态。《荀子·荣辱》云:“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即是对各种身心欲求的理解。早期心理学家对需求内容存在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观点以赫尔(Hull,1943)的驱力理论为出发点,关注有机体先天的生理性需求,如食物、水、性等;另一种以默里(Murray, 1938)为代表,强调人类需求的心理层面,如成就、交往等。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逐渐认识到需求的多样性与层次性,马克思指出,“需求即他们的本性”,认为人的需求是集多方面、多层次需求为一体的“需求体系”,并且从发展的角度分为生存型需求、发展享受型需求以及更高层次的超越型需求(马克思,1960:514)。马斯洛(Maslow,1954)的需求层次理论也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求,分别是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统合了低层次的生理物质需求和高层次的精神心理需求。之后的需求内容理论基本延续了类似的观点,强调需求的生理层面和精神成就层面的统一。

不同类型的需求满足实现了人们对环境的适应性,并给人带来满意或不满意的复杂心理体验。有研究者从需求满足的适应性功能的角度进一步区分了两类基本需求,即避免痛苦、保持身体舒适的需求和心理发展、促进自我实现的需求(Herzberg,1966)。前者指的是保障性需求,这类需求得不到满足会导致个体处于不平衡的紧张状态,进而驱使个体追求满足以缓解紧张,避免产生焦虑、失落等消极目标结果和情绪体验;后者指的是成长性需求,这类需求并不来源于缺乏或紧张,而是为了获得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满足,从而获得快乐、愉悦等积极情绪体验(Fryer & Elliot, 2008)。由此可见,需求满足带来的情绪体验不仅取决于满足程度,更与需求类型密切相关。

从需求满足的主要路径来看,人类通过生产或创造物质财富来满足自身的需求,需求构成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依据和起点,也就构建了人的主体存在本身。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合理性”概念区分了行动主体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韦伯,1978)。郑杭生、杨敏(2010)也强调人作为智能与实践的主体,能够自觉能动地满足自身需求,并且能够在实践中感知、获取、创造与改善自身的生存发展环境。事实上,个体自身的这种自主能动性既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也是各种需求得以满足的重要路径。人具有向着活力、整合、健康的方向发展的基本趋向,而个体维持功能和健康成长有赖于三种基本需求的满足,即自主需求、能力需求和关联需求(Deci & Ryan, 2008)。

人的需求满足并不完全是孤立的个体过程,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勒温(Lewin, 1951)较早关注到社会环境在需求满足中的条件性作用,认为行为发生在生活空间中,是个体内部动力与环境刺激的函数,需求满足与否、满足程度高低取决于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人类在满足食物、水等基本生理需求的同时,也需要环境的庇护才能生存和健康成长。马克思从“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的生存论出发,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1995:73)。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指出,行动之所以成为“社会”行动,乃牵涉到其主观意义往往顾及他人的行为,并由其自身行动的历程中得到引导(韦伯,1978:4)。可以说在人类满足自身需求的过程中,主体实践与社会环境支持都是不可或缺的。

而在个体各种基本需求得以满足的基础上,最终还会进一步激发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要,产生追求感恩、回馈、互惠等共享性需求(Maslow,1954)。根据马斯洛自我实现理论的观点,这种共享性需求突出地体现为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即表现为强烈的同情心、亲社会动机,也表现为自觉地对他人、社会负有责任的意识和行为(Maslow,1954)。与低层次需求单纯为了满足自己不同,个体在追求共享性需求的过程中,一方面使爱与尊重、自我实现等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促进他人需求的满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正是这种“得”与“予”的辩证关系的体现。据此,积极的满足体验会提升人们的感恩水平,促进泛化互惠和合作,提升人们的捐赠意愿和社会参与水平,进而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三、获得感的内涵结构

从以上对需求满足不同层面的解读来看,在需求满足基础上产生的获得感,其内涵结构应包含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个体不同需求内容的客观获得和主观认知,即获得内容;二是个体需求得以满足的主客观社会环境条件,即获得环境;三是个体的自主能动性在需求满足过程中的路径作用,即获得途径;四是伴随需求满足的过程和结果而产生的情绪体验,即获得体验;五是在个体需求满足认知和情绪体验基础上产生的致力于自我实现的共享性行为,即获得共享。由此,我们认为获得感是民众在社会改革发展中对其需求满足过程和结果的主观认知、情感体验和行为经验的综合反应。

(一)获得内容

获得内容是获得感的基础,表现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多种需求的客观性满足及其主观认知评价,包括物质需求、成就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满足等等。其中,可见的物质需求和不可见的精神需求的满足往往被解读为获得内容的核心组成成分(张品,2016),但这种拆分并不能对应性地体现需求满足在个体的生存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还需要考虑不同获得内容的适应性功能。在不同需求类型中,既有因体验到某种缺乏而产生的保障性需求的获得,比如穿衣、饮食、养老、医疗、住房等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获得,同时也有因追求自我潜能的发挥而产生的成就性需求的获得,比如教育、权益、社会地位等获得发展机会与能力等需求的获得(Maslow,1954; Herzberg,1966)。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需求和成就性需求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比如,住房需求首先是对遮风避雨的空间以及基础设施的需求,其次是对具有良好就业机会、公共服务和宜居特征的区位需求(李超等,2015)。另外,获得内容与客观的需求内容不完全对应,并不是实际获得越多就越有获得感(田旭明,2018),它是在实际得到的需求内容基础上的认知评价与理性反思。

(二)获得环境

获得环境是保障获得内容得以满足的主客观现实条件,其中核心的是对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以及良好社会信任氛围的认知评价。社会公平正义是保障和提升民众获得感的首要条件,通过人们的社会公平感表现出来(杨宜音、王俊秀,2013)。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涉及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的问题及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发展不均衡、利益分配不均是制约民众获得感提升的重要环境因素(田旭明,2018),导致民众心态失衡,弱势群体被不断边缘化,产生相对剥夺感(邢占军、牛千,2017)、失落感(张品,2016)。社会信任是提升民众获得感的另一重要保障。信任是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所持有的信心,既包括建立在血缘共同体基础上的特殊信任、对社会中不同亲密程度或关系强度的他人的普遍信任,还包括对更加抽象的社会角色、社会群体、社会系统的信任(王俊秀,2014)。这种复杂的社会信任系统为民众付出与回报平衡的认知提供了保障。

(三)获得途径

从获得感的实现途径看,个体并非被动地接受各种资源,而是更愿意靠自己的主观努力来获得各种基本需求的满足,而且这种主动性本身也是获得感的重要来源。马克思指出,“将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并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其本质内涵就是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促进人的潜能释放,发挥其主体性作用(马克思,2019)。因此我们认为个体在寻求需求满足过程中的自主需求和能动需求表现为民众能够获得实现自我价值、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机会(赵玉华、王梅苏,2016)。而民众自身的自主能动的主体性发挥,也成为不同层次需求得以满足的重要途径,当自主需求得到满足时,人们会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情感、更高的自我效能(Lemos et al., 2017)。研究表明,民众参与权、表达权等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和提升能够在当家作主中实现公平正义和人的尊严,也是民生目标等需求内容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曹现强,2015)。赵卫华(2018)认为获得感首先体现的是劳动者权利得到保障的满足感,包括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等劳动者权利的保障,强调个人劳动付出对获得的重要作用。

(四)获得体验

在获得环境和自主性获得途径的互动作用下,伴随获得内容的满足,会产生不同的情绪情感体验。一方面,当保障性获得内容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时,个体会体验到愤怒、担忧、厌恶等消极情绪。只有当这些与个体生存密切相关的保障性需求得到满足时,才能有效避免这些消极情绪的产生,回归平静的情绪状态。另一方面,当激励性获得内容得到满足时,个体会感受到追求更高层次需求的激励,体验到愉悦、兴奋等具有高动机强度的积极情绪,产生更强的行为动力。而此类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个体就会丧失行为动力,产生无力感,表现出嫉妒、敏感、抑郁等消极情绪体验(Gable & Harmon-Jones,2010)。“积极—消极”情绪是获得感高低的直观表现。在对生活满意度进行判断时,人们会将即时的情感状态作为重要的判断依据,在积极情绪状态下表现出更高的生活满意度水平,而消极情绪体验则往往与生活满意度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Bastian et al.,2014)。

(五)获得共享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获得感还表现为在获得内容充分满足和积极情绪体验基础上的获得共享,积极参与到促进获得环境逐步完善的社会发展建设中,如表现出更高的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意愿等。共享发展是我国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发展理念,是提升我国全民获得感的根本需要(李利平、王岩,2016)。共建共享是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必然要求(康来云,2016),反映了满足个人利益与实现社会利益的辩证统一。全民共享不仅仅是单纯享有社会发展成果,更是想要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表达。通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可以激发民众更多的回报社会和与他人分享的行为,真正实现共享的理念(王俊秀、刘晓柳,2019)。这种积极的社会参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体现了获得感的崇高性与超越性(张品,2016)。社会心理学与行为经济学的研究也表明,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会为集体利益做出贡献,注重利他、互惠等亲社会价值,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刘长江、郝芳,2015),较高的获得体验会提升人们的感恩水平,作为社会普遍倡导的一种优良品质,感恩要比其他积极情感更能促进泛化互惠和合作。最新研究表明,与单纯的“得到”相比,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等“付出”行为能够让人得到更为持久的快乐体验(O’Brien & Kassirer,2019)。因此,当个体获得内容得到满足时,会转向惠众共享与自我实现的追求,表现为积极的社会参与意愿、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取向等获得共享的行为倾向,并因此产生更积极的获得感体验。

四、获得感与满意度和幸福感

满意度、幸福感是目前最常用的反映民众生活质量的两个测量指标。当人们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满意感。社会学家坎贝尔(Campbell,1976)首次提出了生活满意度的概念,意指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偏好对自身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方面的评价,具有明显的认知属性。随后布拉德伯恩和诺尔(Bradburn & Noll,1969)提出了情感取向的幸福感,认为人们的积极和消极情绪是个体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时产生的彼此独立的心理体验,幸福感就是两种情绪的平衡程度。安德鲁斯和维西(Andrews & Withey,1976)将生活满意度与情绪体验整合在一起,提出了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包含生活满意度、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三个基本成分。这也是目前学界最常使用的幸福感概念结构。受人本主义心理学思潮和积极心理学发展的影响,人们开始关注个体内在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在需求满足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寻求需要满足过程中个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得以发挥时的愉悦体验。雷夫和凯斯(Ryff & Keyes,1995)提出了区别于主观幸福感的心理幸福感,用以表征“努力表现完美的真实的潜力”,认为心理幸福感包含六个因素,即自我接受、个人成长、生活目标、良好关系、环境控制和独立自主。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侧重个体自身的心理体验,缺乏与社会发展环境的紧密联系。凯斯(Keyes,1998)继而提出了社会幸福感的概念,用以表征个体对自己与他人、集体、社会之间的关系质量以及对其生活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自我评估,并将社会幸福感分为社会整合、社会贡献、社会和谐、社会认同和社会实现五个维度。

由此可见,获得感概念结构与生活满意度和多种不同类型的幸福感概念有很强的对应性,彼此存在紧密的逻辑联系,但又各有侧重。相较而言,多维结构的获得感呈现如下特点:(1)需求关联性。获得感是在社会改革发展中直接产生的,与民众的具体生活内容紧密相关,包含民众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成就需求等各方面的主客观的满足,组合形成了获得内容维度,而不论生活满意度还是各类幸福感,都是个体对其生活状况的弥散的、笼统的认知和情感反应,往往不与具体生活情境和事件相关联。(2)反应即时性。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都是一段时间内人们对自己生活状态是否满意的较为稳定的认知评价和情感体验,是在需求满足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基础上产生的概括的、结果导向的主观心理反应。而获得感由于与个体需求满足状况直接相关,具有明显的即时性、情境性特点(王俊秀、刘晓柳,2019),反映了需求满足与否的客观现实与生活满意度和终极幸福体验的中间状态。比如良好社会环境需求的满足使人们随即产生获得环境维度上的高获得感,并最终带来社会幸福感、主观幸福感的提升;而在需求满足过程中,自主性获得途径的实现也是独立自主、自我接受等心理幸福感得以提升的基础。(3)社会群体性,获得感概念的提出是为反映民众在共建共享的社会改革发展中的综合心理反应,这种群体性的获得感不是个体体验的简单加和,而是一种在社会大众中非均衡分布的社会心理或情绪(周盛,2018)。获得感不仅是个体对自身获得情况的主观认知,还具有普遍的社会性特点,体现了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发展为目标的群体性认同,与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现实关系更加密切,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王俊秀,2018)。与此相比,满意度和幸福感更多的是在社会比较框架下对个人生活状况的主观认知和情感体验,具有明显的个体性特征。(4)结构综合性。获得感五个维度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获得内容是获得感内涵结构中的基础部分,与社会改革发展现实及个体的内在、外在需求直接对应,是在客观的实际获得情况基础上的主观认知评价(曹现强、李烁,2017);而获得环境和获得途径体现了需求满足过程中个体主体性与社会环境因素的互动,共同为需求的满足提供了现实条件和驱动力,既要有通过民众个人努力和劳动付出来获得的机会,也要有与人民群众的付出相对应、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社会机制(唐钧,2017);获得体验则不仅仅是伴随获得内容的满足结果而产生的情绪体验(邢占军、牛千,2017),也可以在获得环境和获得途径发挥作用的获得过程中产生;获得共享则是在情绪体验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的具有互惠性质的亲社会行为经验(张品,2016)。

综上所述,获得感更加贴近民生需求,更有效反映民众在社会发展中得到的利好的过程和结果,并能够有效转化为人们的主观满意度(叶胥等,2018)。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民众的获得感关乎社会期待。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一方面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为社会发展凝聚奋斗的精神力量。虽然获得感与民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但获得感的提出在社会改革发展和民众生活满意度之间架起了桥梁(康来云,2016)。获得感各维度上的积极反应,都能够对民众生活满意度产生预测作用。众多研究已经表明,个体不同层次需求满足的获得认知和情绪体验能有效提升其生活品质和生活满意度;人们对社会环境支持的认知反应,包括社会公平感、社会信任等,都能够有效预测个体的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水平;能够充分发挥个人主体性的自主的目标动机常常与正性情绪、积极的人际关系、受挫能力等相联系,能够有效提升人们的满意度;满足个体自主性需求的亲社会行为,可以使行为实施者和接收者的幸福感均得到有效提升(杨莹、寇彧,2015)。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a:获得内容的满足能够有效预测生活满意度。

假设1b:民众的社会公平感、社会信任感等获得环境指标能够有效预测生活满意度。

假设1c:民众自主性、能动性等获得途径指标能够有效预测生活满意度。

假设1d:反映民众需求满足与否的积极和消极情绪体验能够有效预测生活满意度。

假设1e:民众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意识等获得共享指标能够有效预测生活满意度。

五、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开展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2013,简称CSS 2013)。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1个区县、604个村居委会中选取10000余户家庭为调查对象。根据研究目的,我们对所选研究题目进行了严格的数据处理和筛选(例如,将选择“不好说”或者“不清楚”选项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排除在分析之外),最后获得4670个有效样本。各变量的描述统计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二)研究变量

将“生活满意度”作为因变量,问卷中的题目是:“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以下项目的满意程度,1分表示非常不满意,10分表示非常满意:总体来说,您对生活的满意度?”评分越高说明民众的生活满意度越高。

本研究的预测变量为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根据我们对于获得感各维度内涵的理解,并参考既有获得感实证研究中对于获得感指标和具体题目的选择(吕小康、黄妍,2018;谭旭运等,2018;王浦劬、季程远,2018;文宏、刘志鹏,2018;叶胥等,2018),我们从CSS2013数据库中筛选出了各维度相应的测量题目,具体说明如下。

1.获得内容

(1)保障性需求。选用问卷中的7个题目作为保障性需求的测量题目:“在过去12个月中,您或您家庭遇到下列哪些生活方面的问题?①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②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③物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④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难;⑤家人无业、失业或工作不稳定;⑥子女教育费用高,难以承受;⑦赡养老人负担过重。”受访者需要从“无”和“有”中做出选择。将“有”编码为1,“无”编码为0。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78;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2696.756,df=21,P=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7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2.18,方差解释率达到31.18%。Cronbach’s α=0.62。将7个题目的评分相加作为保障性需求的总得分。

(2)发展性需求。选用问卷中的4个题目作为发展性需求的测量题目:“您在今后5-10年内最希望实现的个人愿望属于哪一类?①得到周围人的理解、信任,获得亲情、友情和爱情;②获得周围人及社会的尊重、尊敬;③获得更多的知识、经验和见识;④获得社会认可的生活和事业上的圆满、成功、成就。”受访者需要从“无”和“有”中做出选择。将“有”编码为1,“无”编码为0。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75;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3524.137,df=6,P=0.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4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2.19,方差解释率达到54.69%。Cronbach’s α=0.72。将4个题目的评分相加作为发展性需求的总得分。

(3)生活水平的变化。选用问卷中的1个题目来描述民众的生活水平变化,即“与5年前相比,您的生活水平有什么变化?”采用5级计分,得分越高说明民众的生活水平提升越多。

(4)社会经济地位。选用问卷中的1个题目来描述民众的阶层定位,即“您认为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采用5级计分,得分越高说明民众认为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的位置越高。

2.获得环境

(1)社会信任。选用问卷中的4个题目作为社会信任的测量题目:“您是否同意以下的观点:①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乐于助人的;②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可以信任;③大多数人都会尽可能公平地对待别人;④在我周围,当前人们的信任状况还是不错的。”采用4点计分,数字越大表明信任程度越高。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71;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1976.572,df=6,P=0.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4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1.89,方差解释率达到47.22%。Cronbach’s α=0.63。将4个题目的平均分作为社会信任总得分。

(2)社会公平。选用问卷中的5个题目作为社会公平的测量题目:“您觉得当前社会生活中以下方面的公平程度如何?①工作与就业机会;②财富及收入分配;③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④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待遇;⑤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采用4点计分,1表示“非常不公平”,2表示“不太公平”,3表示“比较公平”,4表示“非常公平”。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81;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5238.509,df=10,P=0.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5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2.59,方差解释率达到51.84%。Cronbach’s α=0.77。将5个题目的平均分作为社会公平的总得分。

3.获得途径

选用问卷中的3个题目作为获得途径的测量题目:“您认为要实现您的个人愿望,下列哪些方面条件最重要?①自己勤奋努力;②自己聪明能干;③自己敢冒风险的勇气。”与保障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题目的选择及编码方式一样,受访者需要从“有”和“无”中做出选择,将“有”编码为1,“无”编码为0。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60;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1154.091,df=3,P=0.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3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1.58,方差解释率达到52.50%。Cronbach’s α=0.55。将3个题目的评分相加作为获得途径的总得分。

4.获得体验

选用问卷中的10个题目作为获得体验的测量题目:“请回想过去一年的生活,您在家时和上班(工作/劳动/上学)时,总体上,体会到下列五种情绪感受的频率是多少?①愉悦、享受;②生气、愤怒;③担忧、害怕;④伤心、悲哀;⑤厌恶。”采用5点计分,1表示“从来没有”,2表示“很少”,3表示“有时”,4表示“经常”,5表示“总是”。其中,将在家和上班(工作/劳动/上学)时的愉悦、享受情绪2个题目的平均分作为积极情绪体验得分,而剩余8个题目的平均分作为消极情绪体验得分。Cronbach’s α=0.69。

5.获得共享

(1)环保意识。选用问卷中3个题目作为环保意识的测量题目:“就我国整体情况而言,下面的说法和您日常的情况或想法是否符合?①如果周围人都不注意环境保护,我也没必要环保;②保护环境是政府的责任,和我的关系不大;③如果有时间的话,我非常愿意参加民间环保组织。”采用4点计分,1表示“完全符合”,2表示“比较符合”,3表示“不太符合”,4表示“完全不符合”。其中,将第三个题目反向计分。对调查数据进行取样适当性检验,KMO=0.60;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χ2=2198.778,df=3,P=0.000。使用主成分分析和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3个题目提取出一个因子,特征值为1.74,方差解释率达到58.12%。Cronbach’s α=0.63。将3个题目的平均分作为环保意识的总得分。

(2)社会参与。选用问卷中2个题目作为社会参与的测量题目:“最近三年,您是否参加过下列事情?①与周围的人讨论政治问题;②在互联网上讨论政治问题。”受访者需要从“参加过”和“没有参加过”中做出选择。将“参加过”编码为1,“没有参加过”编码为0。将2个题目的评分相加作为社会参与的总得分。

此外,将受访者的人口学变量作为本研究的控制变量,具体包括性别、年龄、地域、城乡户口、婚姻状况和目前工作状况。

(三)分析结果

1.相关分析

首先用SPSS 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相关分析,以此来考察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与生活满意度的相关关系。

如表2所示,获得内容的四个方面均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其中,保障性需求不满足与生活满意度呈负相关(r=-0.342,P<0.001),发展性需求(r=0.059,P<0.001)、生活水平的变化(r=0.289,P<0.001)和社会经济地位(r=0.340,P<0.001)与生活满意度均呈正相关。获得环境两个方面均与生活满意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社会信任(r=0.196,P<0.001)和社会公平(r=0.259,P<0.001)与生活满意度显著正相关。获得途径与生活满意度呈显著正相关(r=0.061,P<0.001)。获得体验与生活满意度存在显著相关,其中,积极情绪体验与生活满意度呈显著正相关(r=0.343,P<0.001),而消极情绪体验与生活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r=-0.344,P<0.001)。获得共享两个方面均与生活满意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环保意识(r=0.150,P<0.001)和社会参与(r=0.070,P<0.001)与生活满意度显著正相关。

2.多元回归分析

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进一步探索各预测变量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在进行回归之前将所有变量都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具体结果见表3。模型1为基准模型,所有控制变量纳入回归方程,模型2至6分别将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获得共享放入回归方程,最后将所有预测变量和控制变量全部纳入回归模型,得到模型7。




在模型1中,除年龄之外,性别、地域、城乡、婚姻状况和目前的工作状况均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模型1具有显著性,共解释了2.2%的变异。模型2的结果显示控制了人口学特征之后,保障性需求、发展性需求、生活水平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地位状况都显著正向影响生活满意度。与基准模型相比,模型2加入获得内容后,回归方程对生活满意度的解释力增加了19.6%,模型3反映了获得环境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当人们的社会信任水平越高,能感受到生活环境各个方面都比较公平时,民众的生活满意度就会越高。与基准模型相比,模型3对生活满意度的解释力增加了9.8%。模型4的结果显示,控制人口学变量之后,那些越是靠自己的努力,勇气和勤奋的人,其生活满意度越高。与基准模型相比,模型4对生活满意度的解释力增加了0.2%。

模型5反映的是获得体验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结果显示,控制人口学变量之后,获得体验的两个维度消极体验和积极体验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与基准模型相比,模型5增加了18.2%的解释力。模型6反映的是获得共享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结果显示,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作为互惠性的环保意愿和社会参与行为都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人们的环保意识越高,或者越是愿意参与环保活动,并且参与社会问题讨论的越多,那么他们对自己的生活就会越满意。与基准模型相比,模型6增加了对生活满意度1.9%的解释力。

在模型7中,同时纳入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回归方程总共解释了生活满意度33.8%的变异,与模型1相比,增加了31.6%的解释力。由表3可知,获得感的五个维度对生活满意度都有显著预测作用。

六、讨论与总结

本研究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以需求满足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建构了获得感的内涵结构,并利用CSS2013数据库实证性地探讨了获得感对生活满意度的具体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城乡等变量后,分别将获得内容、获得体验、获得环境、获得途径和获得共享纳入回归模型,五个维度对生活满意度都有显著预测作用。与五个维度的单独预测作用相比,将它们同时纳入回归模型时,其模型解释力更强,且各维度对生活满意度依然存在显著影响。

本研究检验了获得感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证实了获得感及各子维度对生活满意度的显著预测作用。相较而言,获得感更为具体,更具情境性,幸福感则更具持续性和人生意义感。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获得感是人们对生活感到满意、提升幸福感的基础,因此,幸福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不断积累的获得感,持续的获得感会带来幸福感的提升,是持续幸福感的保证(王俊秀、刘晓柳,2019)。从各个具体维度来看,和谐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的塑造,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能够自主奋斗、参与社会发展建设的机会等,都是人们的获得感得以提升的核心要素,同样也是进一步影响人们对整体生活状况的满意度及其幸福感提升的重要因素。

已有研究中获得感的内涵结构不明确,研究者借助社会调查项目直接拟合的获得感测量指标也有较大差异。这些研究往往围绕获得感的某个或某些侧面展开讨论,要么侧重民众经济利益、发展成果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获得”的内容(郑风田、陈思宇,2017);要么侧重基于“获得”的主观感受,强调对获得感的“感”进行分析(曹现强、李烁,2017)。随着近期研究成果的陆续发表,获得感的内涵出现了定性为“客观获益的主观感知”的趋势,陆续被解读为:最近三年的生活改善情况(孙远太,2015)、个体实际收入实现或超出其公平收入期待辅以幸福感的感知(黄艳敏等,2017)、民众的得失感知(王浦劬、季程远,2018),等等。据此也衍生出特定客体获益感知的民生获得感(叶胥等,2018)、经济获得感(梁土坤,2019)等解释框架。这类解读承续了学界有关资源、教育、职位等客观获得的研究脉络,但潜在地窄化了获得感的内涵。另有研究者考虑了获得感产生的时间因素,将实际获得与获得预期进行整合,以建构获得感的结构,比如分为横向获得感和纵向获得感(王浦劬、季程远,2018),获得、公平感受和预期(汪来喜,2017),当前获得感知以及未来获得预期(谭旭运等,2018),等等。多维度获得感的综合阐释能揭示获得感概念内涵的复杂性,有效统合既有研究对于获得感的不同侧面的理解。在需求满足基础上产生的多维度获得感的结构内涵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体现了物质需求满足和成就需求满足的统一、客观需求满足和主观心理体验的统一、需求满足结果与需求实现过程的统一、外部获得感环境和内在获得路径的统一以及需求满足追求和共建共享意愿的统一。多维度获得感的概念结构及其内在关系的阐释能够更为全面有效地反映社会改革发展与民众生活质量、心理体验的复杂关系。

多维度获得感的有机建构还有助于解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多种消极情感体验的现实基础和心理机制。诸多研究者尝试反向套用“相对剥夺感”来引入获得感的相对意涵,界定出时间参照、空间参照的获得感,即纵向获得感、横向获得感(王浦劬、季程远,2018;吕小康、黄妍,2018),在此基础上也有学者尝试囊括更多相对内涵,建构出包含总体评价、纵向变化、横向比较、未来预期四个维度的获得感(梁土坤,2019)。这种意义上的获得感仅限于“相对剥夺感”的反义描摹,实际得到的是与“相对剥夺感”对应的相对获得感。事实上,获得感结构中任一维度上的满足都能带来相似的积极情感体验,进而带来生活满��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但其中某种维度出现缺失、不满足时,则会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当人们的获得内容维度缺失时容易产生焦虑感,如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人们的生存保障会遇到严重挑战,很容易焦虑,进而导致各种过分风险规避行为的产生,制约社会发展效率;当获得环境维度缺失时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即在社会不平等加剧、两极分化严重时更容易意识到自身在社会结构中的劣势,进而导致“仇富”“仇官”现象甚至群际冲突;当获得途径缺失,即人们无法通过个人努力自主能动地实现需求满足时,就会产生无助感,损害个人的自尊和心理健康,丧失奋斗的动力和主动性;当获得共享缺失,即人们局限于自身得失而无法或无意回馈社会,就容易产生疏离感,导致社会无序互动的原子化。因此,不能笼统地将获得感下降理解为单一的特定消极体验的产生,而应结合导致获得感下降的特定维度具体分析,从而在实现获得感提升的实践中做出相应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人们对生活状况的总体感受会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尽管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却往往并没有得到有效提升,甚至有时还会出现下降的现象。因此,这也使得作为“中间态”的获得感能够比前两者更有效地反映、评价和预测人们美好生活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状况(王俊秀、刘晓柳,2019)。与此同时,本研究从CSS2013中尽可能选择了贴近各维度内涵的测量题目,但仍可以看到部分指标的选用并非特别贴切,各维度的丰富内涵也还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获得感在评价社会发展和个人生活质量中的灵敏检测作用,有必要进一步系统研究、探索多维度获得感的动态性测量指标,编制和修订科学的获得感测量问卷(董洪杰等,2019),使获得感真正成为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成效的可靠有效的“新标尺”。

作为个体与社会互动的产物,获得感研究对社会治理与个体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重视“人”的问题(辛自强,2017),以人民的基本诉求与反馈为导向的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使获得感成为评估改革发展成效的新标杆(邢占军、牛千,2017)。获得感的提升强调社会环境的支持作用,同时也需要充分发挥个体参与在需求满足过程中的作用。一方面,获得内容与积极获得体验的实现要求个体积极参与社会互动;另一方面,获得体验的激励作用也为个体追求更高层次的获得需求提供动力,激励着个体采取行动。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全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治理格局下,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阶层分化更加明显,民众的获得需求也呈现出内容的多元性与发展的不平衡性,而不同社会阶层也表现出不同的获得感水平。随着阶层的上升,获得感水平也呈现上升趋势(王俊秀、刘晓柳,2019)。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不但应注重通过发展使各社会群体、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更应注重满足低中群体迫切的基本需要,优先满足贫弱群体的获得感(王思斌,2018)。未来研究必须密切关注不同阶层民众生活需求的多元化和需求满足的差异化(王俊秀,2018),进一步明确不同阶层民众的多维度获得感现状及其对幸福感的具体影响,有针对性地增强不同阶层民众的获得感,促进幸福感的提升。为此,民众获得感的提升以及积极社会心态的培育应兼顾个体心理建设与群体心理建设,将社会心态培育、社会心理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心理学路径(王俊秀,2015)。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求政府结合不同主体需求实现的获得感结构特点,培育积极平和的社会心态并合理引导积极的社会预期,从而有效引导促进民众多元需求满足的平衡充分发展。


篇幅有限,参考文献、脚注省略。


责任编辑: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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