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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减量化的困境及其治理:从要素合约到合约匹配
张露 罗必良
本文刊发于《江海学刊》2020年第3期 。
内容提要 农业减量化面临的核心难题是化学品质量信息的隐蔽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的双重败德行为与逆向选择问题。鉴于专业化的服务供应商不仅掌握化学品质量甄别的专业化知识,而且其用量信息更具可追溯性,所以,匹配要素合约与服务合约就能够规避信息隐蔽性造成的交易成本与风险。为激励农户行为从自我服务向外包服务转变,并维护所缔结服务合约的稳定性,需要以要素合约和服务合约为核心合约,匹配资本合约与产品合约等边缘合约。资本合约表达的资产专用性约束和产品合约表达的委托—代理双方共生关系,能够生成供应商服务质量和减量绩效改进的内生动力。更为重要的是,核心合约与边缘合约的匹配,可以生成减量化的自我实施机制,为化学品减量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提供契机。
关键词 农业减量化 要素合约 服务合约 资本合约 合约匹配
引言
中国用占全球9%的耕地养活了超过21%的人口。其中,化肥等化学品要素的广泛投入对粮食增产的贡献高达40%。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业化学品利用效率相对低下。例如,氮肥、磷肥、钾肥在水稻生产中的利用效率分别仅为27.3%、13.0%和28.1%,低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20%~30%)。长期过量、低效的化学品施用造成了严重的面源污染问题以及农产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全球重大生物性公共安全事件(如COVID-19和非洲蝗灾等)高频发生,各国陆续出台农产品贸易限制政策的情形下,强化国家农业安全与农业产出的可持续和稳定性,减少农业化学品用量,避免过量施用对农业生产能力的损伤,推进农业的绿色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开展的农药化肥减量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强化基层监督实现减量。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纳入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其二,管制化学品生产主体实现减量。2015年,国家发改委取消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和化肥铁路运输价格优惠;同年,原有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被停止,对化肥销售和进口,征收13%的增值税。其三,激励化学品施用主体实现减量。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6.94亿元,支持测土配方肥的推广运用;补贴项目覆盖全国67万个村的1.63亿农户以及农企合作企业1642家。
已有的政策努力虽基本实现了化学品总用量的“零增长”,但复合肥用量仍在持续增加。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2018年,化肥折纯用量从6022.60万吨降至5653.42万吨,降幅仅为6.13%;农用复合肥施用折纯量则从2175.69万吨增至2268.84万吨,并未实现原有政策预期。这表明,既有政策所依托的减量策略难以实现农业减量化的突破性进展。据此判断,中国农业减量化的政策逻辑应该做出重大调整。宏观政策的实施及其绩效,依赖于对微观行为主体的动员及其响应。中国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因此,如何诱导2.3亿个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小农户实施减量化,是中国农业减量化政策调整的焦点。其中,从要素合约转向合约匹配,由此生成农业减量化的自我执行机制,激发行为主体的内生动力,是值得关注的策略选择。
农业化学品投入的要素合约:双重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经典的合约理论表明,市场是一种产品合约,具有短期、瞬时及通用性的交易特性,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易于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及交易费用。企业则是一种要素合约,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具有长期性、专用性的交易特征,因而用企业替代市场能够节省交易费用。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证据,人们通常认为,一个具有长期生产行为尤其是发生大量专用性投资的生产主体,因所形成的投资锁定以及交易对象可能存在的“退出威胁”,往往能够在产品质量上给予有效的保障或做出有效的承诺。对于搜寻型产品而言,这一承诺具有可验证性;对于经验型产品来说,其专用性投资也鼓励人们增强对承诺的信任程度并转型为信任型产品。专业厂家的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产品的生产大体契合上述情形。
做出上述判断的基础是将化学品视为最终产品,所以专业厂家能够通过生产程序化与质量标准化使其产品规格化。然而,对于农户来说,化学品是中间性产品,化学品的投入仅仅是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诸多要素之一。因此,化学品厂商与农户之间的交易合约,对于厂商来说是一类产品合约,而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则表现为要素合约。要素合约所隐含的监督费用与考核成本是影响合约稳定性和效率的关键难题。可见,从农户角度来说,农业减量化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因化学品质量信息的隐蔽性,所引发的信息不对称及其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了双重的“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一方面是大量低质低价的农用化学品充斥市场,另一方面是低质低价的农产品成为基本的供给格局。
化学品质量信息包括产品信息与施用信息,并呈现出多维性特征,因而质量甄别表现出普通小农户难以驾驭的复杂性。具体来说,化学品质量信息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次。
其一,事前的质量信息,即化学品出厂质量信息的隐蔽性。出厂质量信息属于化学品生产者的私有信息,且对出厂质量的甄别需要精密鉴定仪器与专业技能。显然,对于众多的小农户来说,几乎不可能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与专业知识,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则面临高昂的交易费用问题。
其二,事中的质量信息,即化学品混合喷施造成的隐蔽性。化肥包括氮肥、磷肥和钾肥等单一营养元素类型,也包括多种元素及其不同配比的组合类型(复合肥),其中氮肥还可进一步细分为碳酸氢铵、硝铵、尿素、氨水等多种形式。部分作物亦需要施用特定类型的专用肥料,如水稻种植中施用的钢渣硅肥、豆科作物种植中施用的钴肥。多类化学品的混合喷施使得单一营养元素肥料的贡献边界变得模糊,继而造成显著的质量信息隐蔽性。
其三,事后的质量信息,即化学品施用效果造成的隐蔽性。化学品质量及其收益效果的可验证性最终表征为作物产量和品质,因此普通小农户通常将产量或品质的变化作为后续化学品采购决策和用量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作物产量与品质是多重要素(如种子、气温、灌溉等)相互消长与相互作用的结果,由此造成难以对化学品的贡献进行分离与测度。
基于化学品质量信息的多重隐蔽性特征,供应商就可能利用小农户的质量信息劣势,产生败德行为,例如,将成本低廉的高毒农药宣称为价值较高的有机农药。进一步地,供应商的败德行为可能诱发逆向选择问题,即小农户为了规避化学品的质量风险,往往偏好于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化学品供应商,供应商间的价格竞争可能致使要素交易市场上供应的化学品质量不断趋于恶化,柠檬市场即由此形成。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者还可能通过过量喷施来规避化学品的质量风险,所以质量信息的隐蔽性甚至会直接导致化学品的过量施用。
类似地,农产品质量信息也呈现类似特性。众所周知,减少化学品投入量是绿色农产品的重要属性特征。虽然低化学品用量可能造成产量的下降,但却能够在高端农产品市场上获得更高的溢价,因为健康意识强、环保认知高的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有更高的支付意愿。然而,农产品产出质量,特别是化学品用量,属于种植中的私有信息。由于所消费的农产品种类众多,消费者难以实时追踪农业生产者的化学品喷施行为;而有害残留物检测需要专业设备与技术知识,消费者也难以对生产方低用量的宣称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中间商的运输与贮存条件、消费者的保鲜与食用环境均会影响农产品的外观与口感等质量表征,从而进一步加大质量甄别的难度。有鉴于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甄别机制尚不健全,农业生产者也可能利用同消费者间的化学品用量信息不对称,产生败德行为,例如,将高化学品用量的农产品宣称为低用量农产品。而农业生产者的败德行为也会诱发逆向选择问题,即消费者偏好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农产品,继而导致绿色农产品市场走向柠檬市场。
可见,化学品质量信息的隐蔽性可能引发两类机会主义行为问题:一是生产资料供应商的以次充好行为;二是农业生产者的产品漂绿行为。更为严峻的是,化学品供应商的以次充好会诱发化学品交易市场走向柠檬市场,而农产品生产者的漂绿行为则会致使绿色农产品交易市场走向柠檬市场。据此,农业减量化的核心是解决农业化学品质量信息的隐蔽性问题。
为了化解要素合约的不稳定及其引发的双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主流文献主张将化学品的要素合约与土地流转的要素合约结合起来,倡导通过农地规模经营来促进农业减量化,认为农地规模经营可以实现喷施的机械化与规范化,从而达成减量目标。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有效减少化学品施用量,二者间的非线性关系已然引起学界的关注与讨论。纪龙等指出,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能够减少化学品施用量,但减量绩效随规模扩大逐级递减。有研究甚至认为,规模的扩张并未显著改善化肥过度投入局面。另一方面,农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实现面临多重约束。因为小农户普遍将土地要素视为抵御兼业风险的重要保障,所以中国的土地要素交易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亲缘性倾向。即供需不由价格或者说土地租金决定,而由交易双方的心理距离决定。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问题:其一,试图扩大农地经营规模的努力面临极高的交易费用,突出表现为同大量分散小农户进行谈判需要支付高昂的时间、精力和体力等非货币成本。其二,小农户往往偏好非正式合约(如口头合约),以保持随时收回农地经营权的灵活性,所以农地流转合约不稳定问题普遍存在。此外,普遍存在的禀赋效应以及由此造成的流转租金幻觉,也可能抑制农地流转。因此,解决要素合约及其面临的困境,需要寻找新的策略。
专业化知识及其赢利机会:从要素合约到服务合约
如前所述,化学品不仅不是搜寻型产品,在多数情形下甚至不是经验型产品,而是被视为信任型产品。信任型产品往往依赖于承诺及其契约化。问题是,关于化学品的要素合约充满着机会主义行为。对要素合约的治理或者改进需要厘清一个客观事实:农业化学品喷施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化学品质量,而且受到喷施操作和作用对象特征的影响。
喷施操作的影响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是喷施观念,小农户普遍认为高施用量意味着高产量,偏好过量施用化肥以规避产量降低的风险;第二是喷施工具,无人机植保效率更高,而人工植保的灵活性更强;第三是喷施措施,同种化肥经由叶面喷施或者深施等不同措施加以利用,其肥效也可能存在差异;第四是喷施时机,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雨季喷施和旱季喷施等,均可能产生不同效果。
作用对象的影响也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土壤状况。例如,土壤肥力状况不同,所需要的养料也存在差异,表现出对同种养料吸收效率的差异。二是作物品类。不同作物生长的养分需求存在差异,面临的病虫害类型也不尽相同,因而对同种化学品的敏感度也各异。三是地块规模。无论是人工还是机械施肥,在不同地块间转场均会造成时间成本等损耗,由此造成的成本约束也可能影响作业效果。四是气候条件。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差异,也显著作用于化学品的喷施效果。
可见,良好化学品喷施效果的产生,既需要质量可靠的化学品,也需要因地制宜的喷施方案设计和精准施策。而化学品供应商或专业化服务组织掌握化学品质量的垄断信息,并且具备喷施专业知识的比较优势,若由其提供化学品及其喷施服务,就能够同时解决化学品质量、用量信息的隐蔽问题以及喷施效果的保障问题。
杨小凯和黄有光建立了一个关于企业的一般均衡模型。我们将其转换为分工交易的组织分析框架。假定一个经济系统中有两种要素:化学品和化学品施用知识。再假定考虑专业化的经济性,人们会选择分工交易组织生产。分工交易的组织方式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化学品厂商生产和销售化肥农药等产品,小农购买化学品并利用自己的化学品施用知识进行农产品生产,这种交易方式正如前文所分析的,易于导致化学品与农产品的双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第二种是,由厂商提供化学品以及化学品施用知识,农户通过购买这两种要素进行农业生产。这类似于“公司+农户”的要素交易组织方式。这类方式的最大缺陷是易于导致厂商的垄断,而农户因为缺乏关于化学品质量的信息以及施用知识的甄别能力,几乎没有谈判能力。第三种是,厂商生产和销售化学品,农户生产农产品,但农户将化学品的购买与施用委托外包给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中间服务组织。假定服务组织具有竞争性,农户具有自主选择性,那么由此而形成的服务缔约就能够通过化学品与施用知识的迂回交易,有效降低交易费用。
化学品喷施外包服务,其本质为要素合约与服务合约的匹配。其中,要素合约表达化学品的品类、质量、用量和对应的价格;而服务合约则表达喷施的技术标准与作业规程。受市场竞争机制驱动,要素和服务合约匹配是规避要素合约面临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的关键。
一方面,要素市场竞争促使服务供应商具备更强的谈判能力。较之于普通农户,服务供应商在要素市场的谈判能力表现为两个维度:一是更强的质量甄别能力。如前所述,要素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及其分割造成了化学品质量的良莠不齐,缺乏专业知识与甄别能力的小农户,其采购化学品的决策面临极高的交易成本与风险。然而服务供应商则具备相对充分的资本、技术与人力条件,对化学品质量进行鉴定和比较。若能够由少数服务供应商替代大量且分布广泛的小农户同化学品供应商进行交易,既能够降低化学品供应商和小农户的交易成本,又能够倒逼化学品供应商进行质量竞争继而实现品质改进。二是批量采购的议价能力。受农地规模和资本要素限制,小农户的化学品采购呈现少量多次特征。而服务供应商面向广泛的小农户提供服务,其采购具有集中化和大批量特征,所以在要素市场上具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要素市场上化学品供应商的激烈竞争,会进一步增强规模化采购者的价格谈判能力。
另一方面,服务市场竞争促使服务供应商提供更高的服务承诺。伴随种植业的连片化和专业化发展,市场容量得以扩张,吸引更多供应商进入农业服务领域,从而可能激化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竞争性市场存在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只有服务能力出众的供应商才能在市场中得以生存并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为赢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供应商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地,优质的服务承诺必然包括化学品用量的下降,因为这能够帮助服务供应商降低服务成本,也能够帮助客户获得绿色农产品的溢价。而降低化学品用量的前提是提升作物对化学品的吸收效率或者减少喷施作业中的浪费,这都需要化学品的改良和喷施技术的优化。也就是说,服务市场的竞争,会让服务供应商不仅成为新技术采纳的主体,而且可能成为新技术研发的主体,从而实现农业减量的市场化。
信号显示、专用性激励与承诺:资本合约与产品合约的匹配
从要素合约转向要素合约与服务合约匹配,依然面临两个约束:如何激发小农户从自我服务向外包服务的行为转变?如何避免双方的违约行为,增强合约的稳定性?
一是行为转变问题。由于内部能力和外部条件限制,小农户的生产行为通常表现出极强的行为惯性特征,即倾向于沿袭前序决策,采纳经由世代实践检验的传统生产要素和技术。新时期,农业生产要素组合的改变已然使得农户经营目标出现分化,并引致其生产行为决策发生改变。例如,基于家庭内部代际分工实现兼业化的农户家庭,其家庭收入能够通过青壮年劳动力的务工收入得以保障,留守务农的老龄化剩余劳动力不再追求产量最大化,而是劳有所获的价值感和田园生活的幸福感,成为生活型小农。劳动力要素条件有限的生活型小农可能寻求劳动强度的降低,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会发生自我服务向外包服务的行为转变。面对外包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威胁,农户仍可能通过缩减耕种面积或雇佣劳动力来实现土地与劳动力要素特征的匹配。同前述的农业减量化的规模逻辑类似,若无法激励农户从封闭的自我服务向开放的外包服务转变,即合约缔结存在阻碍,则基于服务合约促进农业减量化依然缺乏可行性。
二是合约不稳定问题。从委托人角度而言,农户普遍偏好非正式合约。例如,农地流转合约多以口头合约的形式存在,且受亲缘性倾向而非要素价格主导,因为土地要素的经营权被农户视作抵御务工风险的关键保障。类似地,农户可能根据家庭要素条件的变动及随之产生的经营目标转变,灵活地调整种植策略。无论是经营面积的增减还是品种结构的调整,都会带来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与质量及其施用知识的改变,从而给外包合约的稳定性带来威胁。从代理人角度来说,一方面,充足的服务市场容量是服务供应商进入市场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前提。当服务需求不足时,服务产能亦可能不足。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农作物的生产环节(如分蘖、长穗、抽穗、结实)均存在化学品的最佳施用时间,而服务无法事先储备以待需求高峰时刻出售,就可能出现季节性服务产能不足问题。当服务需求超出供应商的最大服务产能时,可能诱发供应商的败德行为甚至是违约行为。
为此,缓解服务合约困境的关键是进一步匹配资本合约与产品合约。
一是依托专用性资产,增强服务合约的可信性。为降低小农户对外包服务的感知风险,激励其外包服务偏好和行为转变,掌握更多化学品和喷施服务隐蔽信息的供应商,需要提供关于可选择服务的信号显示与质量保证。其中,专用性资产及其锁定性质所表达的信号显示,具有可信性。与服务合约有关的专用性资产包括物理资产的专用性(如化学品喷施专用设备、化学品残留检测装备等)、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如技术人员的团队规模、从业资质和从业经验)、品牌资产的专用性(如企业的商誉与产品品牌)以及为协约服务的资产专用性(如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由于专用性资产具有投资锁定或“套牢”的特性,所以若改变其特定用途,将导致严重的价值损失。因此,一方面,一旦服务合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农户的自由退出将对服务商构成可信的威胁;另一方面,进行专用性投资的服务商不可能产生服务缔约的事后机会主义动机,而由专用性资产表达的信号显示、资本承诺及声誉效应,则能够帮助其在服务商间的竞争中获得超额利润(可占用性准租)。可见,专用性投资及其可占用性准租能够对服务商的生产性服务提供持久的有效激励。专用性资产,既是信号显示,也是技术保障。所以,在服务合约的基础上匹配资本合约,能够诱导供应商的可信承诺。
二是依托产出保证,增强服务合约的吸引力。可靠的化学品产品质量与可信的施用知识交易,并不必然保证农户的可预期收成,由此依然可能导致服务合约面临执行过程中的纠纷与农户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产量承诺、产量分成或者收益分成合约能够有效增进委托人和代理人彼此间的信任程度,进而维持合约的稳定性。对小农户而言,服务商的产量保证是对化学品质量与生产性服务能力的信号显示;而收益承诺,即保底与剩余分成,不仅是化学品质量的承诺,也是对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的信心保障。所以,在要素合约、服务合约、资本合约的基础上匹配产品合约,可以有效提升服务合约对小农户的吸引力,同时降低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成本。对服务供应商而言,要素、服务、资本、产品的合约匹配,可以增强小农户的服务参与度和配合度(如与周围农户开展连片化种植、协助疏通机械和物资运送道路等),既帮助服务供应商实现市场容量的扩大,从而增加农业服务市场的吸引力;又避免小农户参与度低或配合度低对服务效率的损耗,从而实现服务效率的提升和改进。据此,匹配产品合约,能够增强服务合约对化学品喷施委托—代理双方的吸引力,继而增强合约的稳定性。
一个总结:农业减量化的合约匹配及其治理逻辑
尽管合约理论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一直是经济学界最为活跃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但却很少被应用于农业减量化问题的研究。本文显然是一个探索性尝试。
(一)内在的逻辑线索
1.不完全合约。农业减量化的关键就在于突破化学品质量信息和施用信息隐蔽性的制约。为规避单一要素合约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需要将要素合约拓展为服务合约,即由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化学品要素及其喷施服务。掌握专业化知识,使得服务供应商在要素市场具有更强的化学品质量甄别能力;具备规模化优势,使得服务供应商在要素市场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与此同时,服务市场容量的扩张,使得服务供应商间竞争加剧;而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会激励服务供应商提出更优质的服务承诺。但服务合约依然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合约缔结问题。因为采纳外包服务并非小农户实现农业生产要素匹配的唯一策略选择。二是合约稳定问题。由于喷施服务质量无法由第三方进行仲裁,只能依托重复交易的激励或惩罚机制来保证交易双方的合作行为,所以合约稳定性差且治理成本高。
2.合约匹配。一是在要素与服务合约的基础上匹配资本合约。其有效性在于:第一,服务投资引发资产专用性限制,由此生成显著的退出门槛,从而能够激发服务供应商的履约意愿;第二,提高农户服务外包的缔约意愿,有赖于服务供应商释放出充分的服务专业性与质量保障信号,而专用性资产保有量是服务专业性的有形表征,也是服务质量的重要背书。二是进一步匹配产品合约。其比较优势在于:对农户而言,农产品的产出保证是服务供应商对要素与服务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有信心的信号显示。对于服务商来说,在“产量保底、超产分层”的合约背景下,能够有效形成其改善服务质量的内在激励,从而使得服务质量的甄别与监督成本内部化。产品合约可以细分为产量分成合约和收益分成合约。显然,较之于产量分成合约,收益分成合约更有利于农业减量化。收益是产量与价格的函数,产量的提升受制于作物特性,而绿色农产品的高溢价特征则能够显著提升市场收益,从而有助于在实现农业减量化的同时促进向高质量农业的转型升级。
3.自我实施机制。要素合约同服务合约、资本合约以及产品合约的匹配,可以规避单一要素合约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也能够增强服务合约的稳定性,并实现服务合约的效率改进。更为重要的是,合约匹配为农业减量从政府力量主导向市场力量主导转变提供了可能和契机,可以形成农业减量的自我实施机制。由农户与厂商的单一化学品要素合约,转换为化学品与施用知识相匹配的迂回交易,服务合约通过解决农户的可获性,能够化解化学品质量与施用信息的隐蔽性问题;资本合约表达可信性,能够解决农户从自我服务向外包服务的行为转变问题;产品合约表达相容性,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合约稳定性问题。由此,农业减量化的可自我执行机制得以形���(见图1)。
(二)理论性总结
合约理论大体分为完全合约理论和不完全合约理论两大流派。(1)完全合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是否存在最优契约?如何设计最优契约?也就是说,委托人如何通过设计一项有激励意义的合约达到控制代理人的目的,即委托人如何选择或设计最优的契约来解决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目标或动机冲突。其中,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成为合约设计的两个基本准则。可以认为,完全合约理论从来没有打算在“一项合约”之外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然而,本研究表明,农业化学品的要素合约并不能有效促成农业减量化。(2)不完全合约理论认为,由于存在不可预见性、不可缔约性和不可证实性,现实中的契约总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合约理论研究的结论是,解决不完全合约问题,要么就是“不解决”(将合约简单化,或者直接“口头化”而不用合约),要么就是怎样找到一个更为完全(理性权衡)的合约。同样,不完全合约理论亦没有打算在合约之外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研究关注的问题是:在农业减量化的合约选择策略中,当一项不完全合约面临高昂交易成本时,它是否依然有被执行或者被运行的可能性(而不是被替代)?回答是肯定的。具体来说,假定合约A为一项不完全合约,且存在合约效率损失,那么,在不改变合约A的前提下,引入合约X,则可实现总体合约安排的效率改善。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匹配新的合约,使得原先的不完全合约具备可执行性。这就是本文所强调的“以合约治理合约”的核心思想。研究表明,单一要素合约容易诱发机会主义行为甚至造成逆向选择问题;而匹配服务合约则隐含着行为激励与合约不稳定问题。所以,多重合约的匹配及其治理,即要素合约和服务合约为核心合约,匹配资本合约与产品合约等边缘合约,能够在服务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生成正向激励,从而诱导形成农业减量化与农业质量化的自我执行机制。据此,从要素合约到合约匹配,构成了农业减量化的合约治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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