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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男,汉族,北京人。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长期担任社会学系主任。
1950年5月生于北京。1978年-198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9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系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
1999年9月起,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著有:《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层》、《中国水问题:水资源与水管理的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变迁30年(1978-2008)》、《社会分层十讲》等。
主要研究领域:社会分层与流动、贫困问题、收入分配问题。
荣誉兼职
1.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
3.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4.被评为国家教育部第一批“跨世纪优秀人才”(1998年)。
5.1998年9月,国家教育部、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
6.1995年9月,北京市政府授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
7.被评为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996)。
8.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10月)
9.国家民政部政策咨询专家组顾问。
1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家调查系统顾问。
11.中华全国总工会政研室顾问。
12.国家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
13.国家教委社会学学科指导委员副主任。
14.北京市市政府专家顾问团委员。
15.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
16.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
17.宋庆龄基金会理事。
18.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
1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议组委员。
20.北京社科规划社会学学科评议组委员。
21.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22.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
23.北京市政府参事。
24.中共北京市委党建顾问。
25.上海世博会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此外,还兼任英国社会学会会刊《Work Employment & Society》国际编委、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编委会委员、民政部《中国社会导刊》顾问、浦东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以及多种期刊、杂志的编委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