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卫生健康和人口发展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出站人员需符合留京落户有关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4个。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内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各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及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24:00,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pdrc202410@126.com。(邮件主题: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
报名材料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博士后在站人员,须于2024年底前出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职称、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7)本人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计划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第5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用于资格复审,包括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考生。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
(五)研究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以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方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不符合要求或涉嫌弄虚作假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试用期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国家和我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事项
(一)必要时将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28535
附件: